摘要: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正式施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划定了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禁区。近日,记者走访海口多个住宅小区发现,不少居民为了守护居家安全,纷纷安装智能门铃、可视猫眼等安防设备。然
本报讯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正式施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划定了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禁区。近日,记者走访海口多个住宅小区发现,不少居民为了守护居家安全,纷纷安装智能门铃、可视猫眼等安防设备。然而,这一行为却在无形之中引发了新的矛盾。“防盗刚需”与“隐私越界”激烈碰撞,邻里之间因安防设备的安装问题产生了诸多纠纷与争议。
那么,在自家门口到底能不能安装摄像头?怎么安装不违法?装摄像头需注意什么?多层住宅装摄像头为何不得低于2.5米?……海南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与行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维思德(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龙依据相关条例进行了解读,并回应公众困惑。王龙提醒,公众需平衡“安全需求”与“隐私保护”,安装前务必开展合规性评估。
新规速递
注意!这些区域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
《条例》第八条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的下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一)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二)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三)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四)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记者走访
居民自装监控引争议:防盗刚需VS邻里隐私
近日,记者对海口多个住宅区域展开走访。位于中山南路的天鹅花园某栋楼,住户在入户门旁安装了集智能门铃与家用猫眼功能于一体的180°超大视野摄像头。业主林女士向记者展示实时画面,摄像头开启后,U型楼道全貌及消防通道出入口都清晰可见。“此前小区发生过盗窃事件,出于安全防范考虑,单元好几户安装了监控。”林女士坦言,虽然摄像头会记录其他住户的出入情况,但数据存储仅保留7天,7天后就会自动覆盖更新。
记者走访大园路古城·朱云公寓B栋时,发现部分楼层住户在自家铁门上方安装了智能可视门锁。租户王先生道出背后缘由:“这栋楼一直未配备门禁系统,周边紧挨着商业街和饭店,往来人员鱼龙混杂,陌生面孔频繁出入小区。此前,楼里有住户家中被盗窃,于是我们几户邻居商议后,决定自掏腰包安装安防设备。”
记者留意到,住户对门锁摄像头的拍摄角度进行了调试,其拍摄范围仅覆盖自家门前1.5米区域。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振发路的凤翔花园小区。在B区某栋单元楼的楼道内,7楼住户、退休教师吴伯在自家铁门上方,安装了具备语音告警功能的智能猫眼。“子女都在省外工作,这套能自动识别快递员与陌生人的设备,是我给自己请的‘电子保姆’。”吴伯说道。
然而,住在隔壁的租客小陈却有不同感受,他向记者抱怨,每次自己出门取外卖时,斜上方的摄像头都会全程跟拍,这让他心里很不自在。
在凤翔东路某商住混合楼走访时,记者了解到,这栋楼1至3层为酒店、足道按摩店和饭店组成的商业综合体,4至8层则用作居民住宅。踏入4楼,便能看到住户将摄像头直接安装在走廊过道处。“这栋楼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人员构成复杂。住家、酒店、饭店和按摩店都有,员工与客人穿梭其中,每天搭乘电梯的人数多达上百人。就在上周,还有陌生人在防火通道附近徘徊。安装摄像头后,安全感提升了不少。”租客吴小姐说。
对此,楼内另有五户居民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公共区域的监控安装与管理,应当由物业部门统一负责,私自安装不仅可能侵犯他人隐私,还会让管理陷入混乱。
镜头博弈:邻居装的摄像头能拍到我家玄关
如今,人脸识别、AI预警加持的智能门禁系统,正逐渐成为家庭安全的“标配”。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自家走廊,不经意间被邻居家摄像头紧紧 “凝视”,浑身不自在。“每天进出家门总感觉被‘监视’,就像生活在监控之下。”家住振兴路椰岛华庭小区的符女士饱受困扰。对门新搬来的邻居,在大门上安装了带人脸识别功能的可视门铃。“站在走廊聊天,或是取拿快递时,可视门铃便会 ‘嘀嘀’ 作响,自动开启录像功能。”符女士告诉记者,海南天气炎热,家人日常着装较为轻便,常穿短裤背心进出家门。有好几次,家人在门口弯腰整理鞋柜的画面,都被可视门铃记录了下来,“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邻居家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不仅覆盖公共楼道,甚至能透过我家门缝拍到屋内玄关。这种设备是不是应该禁止使用?大家都不装,个人隐私才能得到保障。”
与符女士的困扰不同,家住玉沙广场的陈先生对在家门口安装安防设备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因工作需要,陈先生经常出差,家中长时间无人。“小区紧邻商业街,人员往来复杂,外卖员、访客穿梭频繁,上个月甚至有陌生人在楼道里徘徊,安全隐患较大。”陈先生称,出于对家庭安全的考量,他特意在防盗门上安装了智能猫眼,拍摄范围仅覆盖门前1.5米区域,完全拍不到邻居家门,并且设备采用数据加密存储技术,保障信息安全。
律师说法
公共场所监控谁能建谁来管?
王龙:依据《条例》第四条、第八条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摄像头的建设主体:公共场所监控由公安机关统一规划;非公共区域(含住宅区)监控需产权人或管理人向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备案材料含设备参数、覆盖范围示意图、数据管理方案)。
公安机关负责全流程监管,物业/社区负属地协管义务。违规建设可依据《行政处罚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千-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拆除。
管理者需设置显著标识(《条例》第十条),存储周期不超过30日(敏感区域除外),数据调取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条例》第二十七条)。
建议私人安装前应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属地备案细则,避免因程序瑕疵被追责。
监控设备侵权如何认定?
王龙:若监控覆盖他人私密空间(如透过门窗拍摄室内)或采集人脸、行踪信息未获同意,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隐私权侵权”。
公民监督途径:①行政举报: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含设备位置、侵权证据),行政机关须在30日内答复(《条例》第三十条);
②民事索赔:可诉请法院要求拆除设备、删除数据及精神损害赔偿;
③刑事报案:若监控用于敲诈、偷拍淫秽物品,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客房发现摄像头,酒店是否担责?
王龙: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酒店需每日巡检客房并留存记录(至少保存180日),使用专业设备排查偷拍装置。
如果经营者未履行义务导致偷拍的,处1万-10万元罚款,并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条例》第四十五条)。此外,若经营者默许偷拍,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共犯。
建议消费者入住时应优先选择公示“反偷拍认证”的酒店,并在纠纷中要求消协介入调解。
谁能使用视频图像信息?
王龙:仅限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公共安全调取。其他单位(如物业)因管理需要调取,须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擅自泄露或出售监控数据,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家门口怎么装摄像头不违法?
王龙:个人在门口安装摄像头合法性前提:拍摄范围限于自家门前专属区域(不得包含邻居入户门、公共通道);采用“隐私遮蔽技术”(如马赛克邻居门窗),同时还需向物业及公安机关备案(部分省份要求“双备案”)。
建议个人安装摄像头优先选用“无音频功能+定向视角”设备,并与邻居签订《安装同意书》。
农村装摄像头需注意什么?
王龙:在农村或独栋住宅,允许安装覆盖院墙及出入口的设备,但不得拍摄村集体道路(需村委会书面同意),存储数据可保留至90日(高于城市标准),因农村治安联防需求(参考《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安防建设的指导意见》)。
多层住宅摄像头须装多高?
王龙:城市高层小区则需遵守《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禁止摄像头俯拍低层住户阳台、窗户(构成“视觉侵害”);多层住宅安装时,设备高度不得低于2.5米(避免儿童面部信息被采集)。(记者 林道亨 编辑 陈妹 黄羽洁)
来源:海南特区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