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促使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实现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从实际出发,全面构建行政执法监督“1+7+8+10+14”模式。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促使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实现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从实际出发,全面构建行政执法监督“1+7+8+10+14”模式。
“1”是发挥司法局统筹协调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打造覆盖全区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阵地,强化“区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合力。聘请一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多形式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序时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法律意识。
“7”是设立7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加强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交流,增进政企相互理解与信任,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反馈违规执法问题线索,促使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为企业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8”是设立8家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动态监测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现“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规履职,促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定期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及违法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与整改,形成“问题发现—整改—反馈”闭环,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高效开展。
“10”是发挥10个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监督作用。从第三方视角对日常行政执法中的程序合规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等进行监督,避免执法违法或不当。及时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和提示,减少因执法瑕疵导致的行政复议、诉讼,降低政府败诉风险,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指导,帮助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14”是发挥14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内部监督作用。从执法流程源头、环节和结果等全链条把关,及时发现并纠正本单位在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方面的偏差。通过明确审批权限、完善集体讨论机制、强化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常态化约束执法行为,防止“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通过执法案例复盘、问题梳理和整改,帮助单位总结执法经验、统一执法标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推动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整体进步。( 姚凯 薛成州 许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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