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三八一:明末危机的经史反思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13 07:22 2

摘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明末的社会危机,本质上正是封建社会末期生产力

当我们回望381年前那个甲申年(1644年),明朝政权在内忧外患中轰然倒塌的历史场景,依然具有深刻的现实启示意义。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明末的社会危机,本质上正是封建社会末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激化的必然结果。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重新审视这段历史,或把握规律,或作治理借鉴,意义非凡。

笔者将从五个维度展开论述:首先分析明末面临的战略抉择困境;其次剖析财政税收制度崩溃的内在机理;然后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框架评析历史人物的得失;进而从国家治理能力角度探讨明亡的深层原因;最后结合当代新金融殖民主义的现实,提出通过税政法制改革实现社会公平的政策建议。

一、“攘外必先安内”还是“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敌”:明末战略抉择的哲学辨析

马克思主义强调,“历史发展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驱动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在明末,封建生产关系的僵化与生产力的发展之间的冲突,导致了社会动荡和政权危机。外部威胁只是内部矛盾的外部表现,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德意志意识形态》)。因此,明末的困境本质上是内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1明末战略环境的历史特征

明朝末年,帝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困境:内部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外部满洲军事力量虎视眈眈。崇祯皇帝及其统治集团不得不在“攘外必先安内”与“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敌”两种战略取向之间做出艰难抉择。这一抉择不仅关乎军事部署,更涉及对明末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与把握。

马克思在《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指出:“就像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每一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做是这种父权的代表。”明朝的统治体系正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封建宗法关系基础之上。当这种父权式的统治模式无法维持社会基本公平时,其合法性基础就会发生动摇。

明末的战略环境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第一,阶级矛盾空前尖锐。土地兼并导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明史·食货志》),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沦为流民,成为农民起义的社会基础。第二,民族矛盾日益突出。崛起于东北的满洲政权不断南下侵扰,对明朝统治构成严重威胁。第三,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东林党与阉党的斗争、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文官集团与军事将领的冲突等,都削弱了明朝的统治能力。

2 “攘外必先安内”战略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困境

“攘外必先安内”这一战略思想源于中国传统治国理念,其核心要义是在应对外部威胁之前,必须先解决好内部问题。从哲学层面看,这一战略取向体现了“形而上学”地对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主次关系的某种判断。问题的根源是忽略了辩证唯物“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矛盾是不断变化的。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精辟地论述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明朝统治集团认为,农民起义是危及统治的主要矛盾,而满洲威胁则是次要矛盾。因此,采取“攘外必先安内”的战略和后来蒋集团面对日本入侵时的战略,具有某种逻辑上的同一性,然而终究他们是没有处理好主要与次要矛盾的问题。

与蒋一样,明朝这一战略在实践过程中却遭遇了严重困境。首先,镇压农民起义需要大量军事投入,导致北方防务空虚,给满洲势力以可乘之机。其次,为筹措军费而加征的“三饷”(辽饷、剿饷、练饷)反而加剧了社会矛盾,形成了“越剿越乱,越乱越剿”的恶性循环。最后,这一战略忽视了内忧外患之间的相互转化关系。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追溯到比对这个相互作用的认识更远的地方,因为正是在它背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了。”明朝统治集团未能把握内忧外患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导致战略决策失误。

崇祯二年(1629年),袁崇焕被处死这一事件典型地反映了“攘外必先安内”战略的困境。袁崇焕作为抗击满洲的主要将领,其被处死固然有复杂的原因,但从根本上反映了明朝统治集团对内忧的恐惧超过对外患的担忧。这一事件不仅削弱了明军的战斗力,更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政治影响。

3“攘外必先安内”的战略逻辑与阶级本质

“攘外必先安内”这一策略,虽然常与20世纪蒋介石的政策相关联,但其哲学根源可追溯至中国古代的治国理念。在明末语境下,它代表了一种优先处理内部威胁(如农民起义和官僚腐败)再应对外部入侵(满清)的思路。这种策略基于一个假设:内部稳定是抵御外侮的前提。从马克思主义视角看,这反映了统治阶级(地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企图。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明末,崇祯皇帝及其官僚集团倡导“攘外必先安内”,实质上是试图通过镇压农民起义来巩固封建秩序,而非真正解决社会矛盾。这种策略忽略了内部动荡的根源——阶级剥削和经济不平等。例如,明朝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赋税沉重,导致大量流民和起义。崇祯帝多次下令剿灭李自成等起义军,但效果有限,反而消耗了国力。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论述道:“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明朝政府的“安内”策略,本质上是地主阶级利用国家机器保护其财产和特权。然而,这种策略在明末失败了,因为它没有 解决潜在的阶级矛盾。‌ 相反,它通过将资源从外部防御转向内部镇压,加剧了危机。

历史案例:崇祯十年(1637年),明朝政府集中兵力镇压张献忠和李自成起义,而忽视了对满清的防御。结果,满清趁机入侵,占领辽东多地。这体现了“攘外必先安内”的短视性:内部镇压虽暂时缓解了起义,但削弱了整体国防能力。

4 “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敌”的战略可能性与现实约束

“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敌”出自《诗经·小雅·常棣》,意指内部虽有分歧,但面对外部威胁时应团结一致。从马克思主义看,这代表了某种形式的阶级合作或统一战线,以应对共同威胁。这一战略取向要求明朝政府与农民起义军实现和解,共同对抗满洲势力。从理论上看,这一战略具有其合理性:首先,汉族与满洲之间的民族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上升为主要矛盾;其次,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是政治斗争的基本策略;最后,缓解内部矛盾有利于集中资源应对外部威胁。

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论述统一战线的策略时指出:“要战胜更强大的敌人,就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同时必须极仔细、极留心、极谨慎、极巧妙地一方面利用敌人之间的一切‘裂痕’,哪怕是最小的‘裂痕’,利用各国资产阶级之间以及各个国家内资产阶级各个集团或各种类别之间利益上的一切对立另一方面要利用一切机会,哪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尽管这些同盟者可能是暂时的、动摇的、不稳定的、不可靠的、有条件的。”明末的历史条件下,建立抗清统一战线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然而,这一战略取向面临着严峻的现实约束。首先,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使得明朝统治集团难以真正与农民起义军实现和解。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深刻地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明朝统治集团无法超越其阶级局限性,不可能真正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其次,农民起义军内部也存在局限性,缺乏明确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纪律,难以成为可靠的同盟军。最后,满洲势力采取“以汉制汉”的策略,充分利用明国内部矛盾,使得联合抗敌的战略难以实施。

从马克思主义看,这代表了某种形式的阶级合作或统一战线,以应对共同威胁。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讨论了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无产阶级可以而且必须与其它阶级暂时联盟。”在明末,如果明朝政府能认识到满清是全体汉族的威胁,或许能联合起义军。例如,李自成起义军最初反明,但后期可能被导向抗清。然而,这种团结需要阶级让步和利益共享,这在封建专制下难以实现。

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指出:“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明末的阶级矛盾如此尖锐,以至于“兄弟阋于墙”的可能性极低。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利益根本对立,任何合作都需结构性改革,但明朝政府缺乏这种意愿。崇祯帝曾考虑招安起义军,但条件苛刻,未能成功。历史记载表明,明朝政府曾一度尝试与农民军合作。崇祯十五年(1642年),明朝政府与张献忠农民军曾达成暂时休战协议。但由于双方缺乏互信,合作很快破裂。这一事例说明,在阶级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敌”的战略难以有效实施。

5战略抉择的哲学反思

从哲学层面反思明末的战略抉择,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明朝统治集团错误地将阶级矛盾始终作为主要矛盾,忽视了在特定条件下民族矛盾可能上升为主要矛盾。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强调:“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明末的统治者未能准确把握主要矛盾的转化,导致战略决策失误。

第二,必须坚持辩证的思维方式。内忧与外患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明朝统治集团采取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将“安内”与“攘外”割裂开来,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做运动的东西,而是看做静止的东西;不是看做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做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做活的东西,而是看做死的东西。”

第三,必须重视策略的灵活性。在复杂的社会斗争中,策略的灵活性至关重要。明朝统治集团固守传统观念,缺乏必要的策略灵活性,无法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战略。列宁在《论策略书》中强调:“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对每个历史关头的阶级对比关系和具体特点做出经得起客观检验的最确切的分析。我们布尔什维克总是努力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因为要对政策作科学的论证,这个要求是绝对必需的。”

第四,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在战略抉择中,既要坚持根本原则,又要保持策略灵活性。明朝统治集团在“攘外”与“安内”问题上缺乏这种统一:一方面在镇压农民起义上过于强硬,缺乏必要的妥协;另一方面在对抗满洲势力时又往往摇摆不定,缺乏坚定的立场。

6历史教训与当代启示

辩证唯物主义强调矛盾的对立统一和转化。在明末,内部与外部矛盾是相互关联的。优先“安内”或优先“御外”并非二元选择,而是需辩证处理。

明末战略抉择的历史教训对当代具有重要启示意义。首先,在应对复杂局面时,必须科学判断主要矛盾,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看到各种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避免孤立、静止地看待问题。再次,要保持策略的灵活性,根据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政策和策略。最后,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在坚持根本原则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策略手段。

从辩证看,“攘外必先安内”试图解决主要矛盾(内部),但方法错误:它通过暴力镇压而非改革来“安内”,这反而激化了矛盾。同时,当“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敌”发展提升为主要矛盾时,阶级利益已不可调和性。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明末的历史表明,任何策略都必须基于现实阶级力量。明朝政府的选择失败,是因为它无法超越阶级局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明末的决策受制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明朝的封建经济以农业为主,土地高度集中,地主阶级控制国家机器。这导致税收不平等和农民贫困,引发起义。政府“安内”策略是为了维护地主利益,但生产力已发展至要求变革的阶段。

外部威胁(满清)代表了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挑战(满清初期的封建军事扩张)。如果明朝能内部改革,或许能抵御外侮,但统治阶级的保守性阻止了改革。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强调:“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明朝国家机器服务于地主阶级,而非全民利益,因此“兄弟阋于墙”的策略缺乏制度基础。

二、明末财政危机的深层机理——分配制度失衡与国家治理失效

1 “打死不征直接说,催捐无果国势崩”:明末财政体系的结构性危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深刻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明朝末年,这一经济基础发生了严重崩塌。万历末年以降,明朝财政陷入“旧饷未停,新饷迭派”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催捐无果国势崩”的全面崩溃局面。

天启至崇祯年间,明朝财政状况持续恶化。据《明实录》记载,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至天启七年(1627年),仅辽饷一项就加征了近2000万两白银。崇祯时期又增设剿饷和练饷,形成“三饷并征”的沉重负担。然而,这种竭泽而渔的财政政策不仅未能缓解危机,反而加速了社会矛盾的激化。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精辟地分析道:“捐税能使一些阶级处于特权地位,使另一些阶级负担特别沉重。”

明代财政危机的特殊性在于其结构性缺陷。黄仁宇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中指出,明朝财政管理存在“数目字管理”的缺失。这种管理能力的不足导致两个严重后果:一是无法准确掌握全国土地和人口数据,使税收基础不断萎缩;二是缺乏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导致区域间财政负担严重失衡。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强调:“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明朝政府未能有效执行其财政职能,特别是缺乏公平的税收征管机制,最终动摇了其统治根基。

2 第一次分配失衡: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阶级对立

第一次分配指生产过程中的初次分配,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在明末,土地的高度集中导致第一次分配严重失衡。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记载:“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种土地占有状况决定了社会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平等。

万历年间推行的“一条鞭法”虽然简化了税制,但未能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根本问题。张居正改革时清丈土地,测得全国田亩七百余万顷,但到崇祯年间,赋税册记载的纳税田亩仅剩四百余万顷。这消失的三百万顷土地大多被豪强地主通过“飞洒”、“诡寄”等手段隐匿,其赋税负担转嫁给贫苦农民。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深刻揭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明末农业生产中,地主阶级凭借土地所有权占有大部分劳动成果,而直接生产者农民只能获得维持生存的必要产品。这种分配关系必然导致社会再生产规模的萎缩和阶级矛盾的激化。

李自成起义军提出“均田免赋”的口号,正是对第一次分配不公的直接反抗。这一口号得到广大农民的响应,说明改变土地所有制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指出:“农民要求土地的斗争,首先是要求消灭农奴制大地产的斗争。”

3 第二次分配失效:“摊丁入亩”税制改革的破产

第二次分配指国家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进行的再分配。明朝后期推行的“摊丁入亩”政策本意是实现税负公平,但却以失败告终,这突出反映了明朝国家治理能力的欠缺。

“摊丁入亩”的理论基础是将丁银(人头税)摊入田赋,实现“因地(资产)而税”的公平原则。这一改革在雍正时期最终成功,但在明末却遭遇全面失败,其原因值得深入分析:

首先,技术条件限制使土地清丈难以落实。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清丈条例”,要求全国清丈土地,但在实际执行中,“豪右多阻挠,胥吏多舞弊”(《明史·食货志》)。由于测量技术落后和官僚体系腐败,清丈结果严重失真。

其次,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难以克服。大地主阶级通过其在官僚体系中的代理人阻挠改革实施。东林党人虽主张改革,但其本身多出身地主阶层,改革主张具有局限性。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第三,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削弱了再分配功能。明末财政支出中,军费开支占比过高,而社会保障支出严重不足。据《明实录》统计,崇祯年间军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而赈灾、水利等民生支出不足5%。这种支出结构使财政的再分配功能难以发挥。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强调:“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明朝国家机器无法调和阶级矛盾,其税收制度反而成为加剧社会矛盾的工具。

4 第三次分配的缺失:民间救济的局限性

第三次分配指通过慈善、互助等社会机制进行的补充性分配。明末虽然存在宗族义庄、民间义仓等救济形式,但无法弥补第一次和第二次分配的失败。

明代民间救济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宗族内部的救济,如范氏义庄模式;二是士绅举办的慈善机构,如育婴堂、施粥厂等;三是佛教寺院的慈善活动。这些救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但具有很大局限性:

首先,救济范围有限。民间救济多限于宗族内部或特定地域,无法应对大规模的社会危机。崇祯年间北方大旱时,“人相食”的惨状说明民间救济的无力。

其次,救济具有选择性。民间救济往往附带道德条件,强调“救济良民”,将起义农民排除在外。这种救济反而强化了社会等级观念。

最后,救济不稳定。民间救济依赖士绅的个人意愿和地方经济状况,缺乏制度保障。在明末战乱频仍的情况下,许多救济机构难以维持。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尖锐指出:“慈善事业是资产阶级的装饰品。”明末的民间救济虽然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无法改变封建剥削制度的本质。

5 财政危机与明亡的辩证关系

明末财政危机与明朝灭亡之间存在深刻的辩证关系。财政危机既是明亡的重要原因,也是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的集中表现。

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看,财政危机反映了封建生产关系的腐朽性。明朝后期,商品货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但封建土地所有制和赋役制度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财政危机暴露了明朝政府治理能力的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缺乏有效的财政管理体系;第二,无法遏制既得利益集团的扩张;第三,没有能力进行彻底的社会改革。

从阶级关系的角度看,财政危机加剧了阶级对立。加征“三饷”等措施沉重打击了自耕农经济,使大量农民破产,成为流民或加入起义军。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强调:“赋税是官僚、军队、教士和宫廷的生活源泉,一句话,它是行政权力整个机构的生活源泉。”

6 历史教训与当代启示

明末财政危机的历史教训对当代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第一,必须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明末的教训表明,第一次分配的公平性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需要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第二,需要强化税收的再分配功能。明末“摊丁入亩”的失败启示我们,税制改革必须突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现代税制应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第三,要重视第三次分配的补充作用。在政府主导的再分配之外,应鼓励发展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形式,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必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明末财政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治理能力不足。当代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提高财政管理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借鉴明末财政危机的历史教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

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的明末历史人物评析

1 方法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人物评价原则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明确指出:“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这一论断为我们评价历史人物提供了基本方法论指导。在分析明末历史人物时,我们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将人物置于具体的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观点要求我们在评价历史人物时,不能脱离其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而应该从具体的社会关系出发,全面、客观地分析历史人物的言行及其历史作用。

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中也指出:“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这一论述为我们提供了评价历史人物的具体标准:既要看到历史局限性,也要肯定历史进步性。

2 崇祯皇帝:悲剧性矛盾的历史载体

2.1 历史贡献与积极尝试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崇祯皇帝在位期间确实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他铲除魏忠贤阉党势力,“终黜阉党,朝政为之一清”(《明史·庄烈帝本纪》),在一定程度上整顿了吏治。此外,他勤于政事,“鸡鸣而起,夜分不寐,焦劳成疾”(《明季北略》),表现出强烈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

在经济政策方面,崇祯曾试图推行“一条鞭法”的深化改革,并部分实施"摊丁入亩"的税制试验。这些措施虽然最终未能成功,但反映了统治者对制度变革的积极探索。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2.2 历史局限与统治失误

然而,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看,崇祯的统治存在严重缺陷。首先,他未能准确把握明末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农民起义与满洲入侵的双重危机下,他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片面战略,忽视了矛盾转化的重要规律。前面提到,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强调:“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

其次,崇祯性格多疑刚愎,“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明史》),导致决策失误频发。最典型的是冤杀袁崇焕,自毁长城。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崇祯的个人性格缺陷与历史必然性相互作用,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最后,崇祯无法突破阶级局限性。作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他不可能真正解决土地问题这一根本矛盾。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精辟地分析道:“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

3 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历史辩证法

3.1 农民起义的历史必然性

前面提到,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李自成起义是明末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土地兼并严重,“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明史·食货志》),加上连年灾荒和苛捐杂税,使农民起义成为历史必然。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指出:“农民战争是封建社会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

李自成提出“均田免赋”的口号,直指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要害,反映了农民阶级的根本要求。这一口号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正如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所说:“农民要求土地的斗争,首先是要求消灭农奴制大地产的斗争。”

3.2 农民阶级的历史局限性

然而,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看,李自成起义最终失败有其必然性。首先,农民阶级不是新生产方式的代表,无法建立比封建制度更先进的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深刻指出:“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

其次,起义军进入北京后迅速腐化,“骄奢淫逸,士卒解体”(《甲申传信录》),说明缺乏先进理论指导的农民起义难以避免历史局限性。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中强调:“农民起义只有在与工人革命相结合并在工人领导下才能获得胜利。”

最后,李自成未能及时调整战略重点,在攻克北京后没有及时转向抗清斗争,犯了战略性错误。这反映了农民起义领袖在政治远见上的局限性。

4 吴三桂:历史选择的偶然性与必然性

4.1 阶级立场与历史选择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的决定,从表面看是个人抉择,实质上反映了明末军事地主阶级的阶级立场。作为辽东军阀的代表,吴三桂的首要目的是保持自己的军事特权和经济利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吴三桂的选择有其阶级必然性。当地主阶级面临农民起义的威胁时,宁愿与外来统治者妥协,也不愿向农民阶级让步。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分析道:“在阶级斗争接近决战的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整个旧社会内部的瓦解过程,就达到非常强烈、非常尖锐的程度。”

4.2 历史评价的辩证性

对吴三桂的评价需要坚持辩证的观点。一方面,他的选择加速了明朝的灭亡,客观上帮助了清朝统一中国;另一方面,这一选择也反映了明末统治阶级内部的分化与矛盾。列宁在《论民族自决权》中强调:“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

吴三桂的悲剧在于,他本想借清军力量打击农民军,保持自己的势力,但最终却成为清朝的降将,失去实权。这一结局体现了历史发展进程中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辩证统一。

5 孙传庭、卢象升等忠臣良将:个人努力与历史趋势的辩证关系

5.1 个人奋斗的历史价值

孙传庭训练“秦兵”,卢象升组建“天雄军”,都在局部战场上取得过显著战绩。他们的忠勇表现,体现了儒家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追求。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这些人物的努力虽然未能改变历史大势,但其精神价值值得肯定。

恩格斯在《致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些忠臣良将的个体意志和行为,构成了历史发展的重要环节。

5.2 历史局限性的反思

然而,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看,这些人物最终“独木难支大厦倾”的结局,说明个人努力无法逆转历史趋势。孙传庭在潼关之战中战败身亡,卢象升在巨鹿之战中壮烈殉国,他们的悲剧命运反映了明王朝不可挽回的衰败趋势。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深刻指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这些忠臣良将的个体发展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他们的努力无法超越时代局限性。

6 历史人物评价的当代启示

通过对明末主要历史人物的辩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评价历史人物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将其置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考察。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中强调:“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

第二,要坚持辩证的观点,既看到历史人物的贡献,也认识其局限性。毛泽东在《学习和时局》中指出:“对于任何问题应取分析态度,不要否定一切。”

第三,要重视历史人物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历史人物只有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发挥积极的历史作用。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写道:“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

第四,要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指导当代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研究明末历史人物的得失,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四、明朝管理能力欠缺与税政制度破产的历史唯物主义分析

1 国家治理能力的历史维度与明末困境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深刻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明朝末年,国家治理能力的全面衰退正是这种“无力摆脱”对立面的集中体现。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明朝的灭亡本质上是一个旧的生产关系无法容纳新发展起来的生产力而导致的系统性崩溃。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强调:“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显著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银本位货币经济确立,全国性市场网络初步形成。然而,明朝的上层建筑却未能适应这种经济基础的变化,反而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黄仁宇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中指出,明朝政府缺乏“数目字管理”的能力,这一论断揭示了明末国家治理的技术性缺陷。具体表现在:土地清丈严重失实,人口统计流于形式,财政管理混乱无序。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时清丈土地,测得全国田亩七百余万顷,但到崇祯年间,赋税册记载的纳税田亩仅剩四百余万顷,这消失的三百万顷土地大多被豪强地主通过“飞洒”、“诡寄”等手段隐匿。

2 “摊丁入亩”税政改革的历史必然性与现实困境

“摊丁入亩”税制改革作为明代第二次分配制度的核心举措,其破产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这一改革本意是将丁银(人头税)摊入田赋,实现“因地(资产)而税”的公平原则,但在实践过程中却遭遇了系统性失败。

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摊丁入亩”改革面临三重矛盾:首先,技术条件限制与改革要求的矛盾。明代缺乏精确的土地测量技术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使改革缺乏可靠的数据支撑。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记载:“田亩之数,茫无可考”。

其次,阶级利益与改革目标的矛盾。大地主阶级作为既得利益集团,极力阻挠改革的实施。他们通过其在官僚体系中的代理人,使改革措施变形走样。前面提到,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精辟地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第三,中央集权与地方执行的矛盾。明朝后期中央权威衰落,政令不出京城,改革措施在地方执行中严重失真。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批评道:“法愈密,吏权愈重;赋愈繁,民困愈深。”

3 财政管理失效的具体表现与机制分析

明代财政管理的失效表现在多个层面:首先,税收征管体系崩溃。明代实行“民收民解”的税收体制,缺乏专业的税收官僚队伍,导致税收大量流失。据《明实录》记载,崇祯年间实际税收不足额定税收的百分之四十。

其次,财政支出结构失衡。军费开支占比过高,而民生支出严重不足。崇祯年间军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而赈灾、水利等民生支出不足5%。这种支出结构使财政的再分配功能难以发挥。

第三,货币财政政策失败。明代实行银本位制度,但白银供给受国际贸易支配,缺乏自主货币政策能力。当美洲白银输入减少时,立即引发通货紧缩和经济危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

第四,财政监督机制缺失。明代缺乏独立的审计监督体系,财政腐败严重。宦官、官僚、胥吏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侵蚀国家财政基础。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痛斥:“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4 税政制度破产与社会矛盾激化的辩证关系

明代税政制度的破产与社会矛盾的激化形成了恶性循环。税制不公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动荡又进一步破坏税收基础,最终导致整个财政体系的崩溃。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看,这一过程体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一方面,封建土地所有制(经济基础)决定了税收制度(上层建筑)必然维护地主阶级利益;另一方面,税收制度的不公又反过来加剧了土地兼并和社会分化。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强调:“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明朝政府未能通过税收制度有效执行其社会职能,特别是缺乏公平的财富再分配机制,最终动摇了其统治根基。

具体表现为:第一,税收负担严重不公。地主豪强通过特权逃避税负,而贫苦农民则承受沉重赋税。李自成起义军提出“均田免赋”的口号,正是对这种税收不公的直接反抗。

第二,财政危机与军事失败相互强化。为筹措军费而加征的“三饷”(辽饷、剿饷、练饷)加重人民负担,激化社会矛盾;社会动荡又需要更多军费镇压,形成恶性循环。

第三,救灾能力丧失导致民心离散。明末天灾频发,但政府财政枯竭,无力组织有效赈济,导致流民四起,起义不断。

5 历史教训与当代启示

明代税政制度破产的历史教训对当代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第一,税收制度必须适应经济发展阶段。明代税制未能适应商品货币经济发展要求,最终导致财政危机。现代税制改革需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

第二,需要建立公平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明代“摊丁入亩”改革的失败启示我们,税制改革必须突破既得利益阻挠,建立现代化的以“直接资产税”为核心税收征管体制。

第三,发挥财政功能。一是货币财政政策独立性,摆脱白银供给受国际贸易支配,缺乏自主货币政策能力。二是要充分发挥财政的再分配功能。明代财政支出结构失衡的教训表明,必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地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第四,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明代税收随意性大的教训提醒我们,要完善“”税收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征税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借鉴明代财政危机历史教训,我们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五、新金融殖民主义时代的税政改革与历史启示

1 新金融殖民主义的本质特征与历史延续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一论断在当代新金融殖民主义时代得到了新的印证。新金融殖民主义通过美元霸权、跨国资本流动、国际金融投机等手段,实现了对全球财富的隐性掠夺,其本质仍是帝国主义阶段的资本扩张逻辑。

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揭示的帝国主义五大特征在当代以新的形式再现:第一,金融资本的统治从国家层面扩展到全球范围。当前全球外汇市场日交易量超过6万亿美元,其中98%以上属于投机性交易。第二,国际垄断同盟从瓜分世界市场发展到控制全球金融体系。三大国评级机构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垄断全球信用评估和审计业务。第三,资本输出以金融投资为主替代了传统的产业投资。全球衍生品市场规模达到全球GDP的10倍以上。第四,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取代了传统的殖民统治。全球500强跨国公司控制着全球70%的贸易和投资。第五,世界领土瓜分被全球经济势力范围划分所替代。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警告说:“资本积累的每一增长都是工人阶级状况的相对恶化。”这一规律在全球化时代表现为:全球最富有的1%人口拥有全球45%的财富,而最贫穷的50%人口仅拥有不到1%的财富。这种极端不平等与明末"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状况具有惊人的历史相似性。

2 当代全球财富分配的制度性缺陷

现代全球金融体系存在三大制度性缺陷,这些缺陷与明末税政制度破产有着深刻的历史呼应:

第一,国际税收体系存在系统性漏洞。跨国巨头通过转移定价、避税天堂、税收协定滥用等方式大规模避税。据OECD估计,全球每年因跨国企业避税导致的税收损失超过5000亿美元。这种状况与明末地主豪强通过“飞洒”、“诡寄”等手段逃避税负如出一辙。

第二,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结构性失效。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严重缺陷。金融衍生品过度创新、监管套利盛行、信用评级失真等问题,与明末“胥吏奸猾,上下其手”的税收征管乱象具有相同的制度失效本质。

第三,国际货币体系存在根本性不公。美元霸权使美国能够通过货币发行向全球征收铸币税。美联储的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全球财富重新分配,新兴市场国家外汇储备大幅缩水。这种状况与明末白银外流导致的通货紧缩有着相似的破坏性影响。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精辟地指出:“在货币市场上,一切危机都是表现为货币形式的资本价值的实现危机。”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矛盾正在不断积累着新的系统性风险。

3 “防止实力兼并,导向实力派”的税政改革路径

基于明末历史教训和当代现实挑战,我们必须推进以“防止实力兼并,导向实力派”为核心的税政法制改革。这一改革包含三个层次的内涵:

第一,完善现代税制体系,防止财富过度集中。要建立包括房地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在内的财富调节税系,有效遏制贫富分化。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强调:“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现代税制必须服务于共同富裕的目标。

第二,强化税收征管能力,打击逃避税行为。要借鉴明代“摊丁入亩”改革失败的教训,建立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税收征管的数字化、智能化。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实施自动情报交换(AEOI)标准,每年追回税款超过1000亿欧元。

第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改变明代军费支出过高的教训,将财政资源更多投向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2022年中国全国科技经费投入达到3.0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体现了导向实力派的政策取向。

4 防止“导向堕怠”的激励机制设计

防止“堕怠”即防止食利阶层的形成和扩张,是现代税制改革的重要目标。需要建立激励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

第一,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目前中国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创新。马克思在《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中指出:“科学获得的使命是:成为生产财富的手段,成为致富的手段。”

第二,建立知识产权税收优惠体系。对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转让实施税收减免,激励科技创新。全球范围内,已有50多个国家实施专利盒制度,对专利收入实行优惠税率。

第三,优化人才税收政策。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吸引全球创新人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强调:“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5 全球税收治理的中国方案

面对新金融殖民主义的挑战,中国应该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税收治理改革:

第一,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支持OECD/G20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推动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协议实施。目前已有140个税收管辖区同意实施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

第二,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情报交换。推动建立全球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打击跨国逃避税。中国已与11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每年通过情报交换追回税款超过100亿元。

第三,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改变由发达国家主导规则制定的现状。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中国应当对于人类有较大的贡献。”

第四,财政金融政策自主可控。货币是“一般等价物”的哲学化身。根据西美尔《货币哲学》,货币自主性决定价值评判权。人民币国际化(如CIPS系统)打破了“美元-利润”的霸权循环,为“利润主体性”奠定基础。列宁指出“金融资本是最高阶段的寄生性资本。”(《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毛泽东指出“经济上的依附必然导致政治上的依附。”(《论十大关系》)

6 历史启示与当代实践的统一

明末税政制度破产的历史教训与当代税制改革实践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

第一,必须坚持税收公平原则。明代“摊丁入亩”改革的本意是实现税负公平,但执行中发生偏差。现代税制改革必须以“直接资产税为核心”,必须始终坚持公平优先原则,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第二,必须强化税收法治建设。明代税收随意性大的教训提醒我们,要完善税收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征税行为。中国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而且要有“发展”的观点,如数字资产税。

第三,必须提高资产税收征管效能。明代税收大量流失的教训表明,要建立以资产税为核心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中国金税工程的建设使税征管效率大幅提升,目前电子发票普及率达到95%以上,这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提供了条件。

第四,必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明代军费支出过高的教训警示我们,要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结构,如,合理调配养老支出与教育支出的结构比重。2022年中国教育支出占GDP比例达到4.1%,医疗卫生支出占比达到7.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要从明末税政制度破产的历史教训中汲取智慧,加快推进现代税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六、历史辩证法的当代回响——从明亡教训到新时代税政改革

1 历史周期律的哲学透视与制度突破

黄炎培在延安窑洞中提出的“历史周期律”之间,在明末兴衰的历史进程中得到了深刻印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明末的灭亡正是这一矛盾的集中爆发,而当代中国的制度创新正是对这一历史周期律的自觉突破。

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之问时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这一论断在新时代得到了新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历史,把握历史规律,认清历史趋势,提高历史思维能力,更好地指导现实工作。”从明末税政破产到新时代税制改革,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精辟地论述了历史发展的辩证性:“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明代“摊丁入亩”改革的失败,根源在于封建生产方式的局限性;而新时代税制改革的必然成功,则得益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 明末治理困境与新时代治理现代化的对比研究

通过历史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明末治理困境与当代治理现代化的本质差异:

第一,在治理理念上,明王朝坚持“皇权不下县”的传统治理模式,缺乏现代国家治理理念;而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

第二,在治理技术上,明末缺乏“数目字管理”能力,土地清丈、人口统计严重失实;而当代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税收信息化系统。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完成,实现了对全国纳税人全方位、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

第三,在制度设计上,明末税制存在严重缺陷,无法实现公平税负;而新时代持续深化税制改革,建立起了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现代增值税制度。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减税超过5000亿元;2018年以来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累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过8.8万亿元。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预见性地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当代税制改革正是顺应这一历史趋势,从简单追求税收增长转向促进高质量发展。

3 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的当代发展

马克思主义财政理论在新时代得到了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实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社会总产品分配原理,在当代中国税制改革中得到了生动体现:

第一,坚持税收的社会主义性质。明代税收本质上是封建统治阶级榨取民脂民膏的工具;而社会主义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人民财政。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万亿元,教育支出占比1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比14.2%,医疗卫生支出占比8.8%,真正体现了税收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第二,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体系。吸取“摊丁入亩”的经验,建立起以“级差资本”为主要征税对象的现代税制体系。特别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增设专项附加扣除,使工薪阶层的个税负担大幅减轻,约1亿人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强化税收调节功能。通过累进税率、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同时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实行优惠税率,较好地发挥了税收调节作用。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强调:“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与封建王朝有着本质区别,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4 全球视野下的税制改革中国方案

面对新金融殖民主义的挑战,中国税制改革为全球税收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一,推动国际税收规则改革。积极参与G20/OECD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推动达成历史性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协议。2021年10月,136个税收管辖区同意实施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中国在这一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第二,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11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建立起了全球最大的双边税收协定网络。通过"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推动沿线国家税收能力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第三,打击跨国逃避税。2018年9月起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累计交换账户信息200万条,追回税款超过100亿元。在国际社会共同打击逃避税的大背景下,中国发挥了负责任大国的作用。

第四,提高跨境金融管理能力。明代实行银本位制度,但白银供给受国际贸易支配,缺乏自主货币政策能力。当美洲白银输入减少时,立即引发通货紧缩和经济危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

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揭示的资本输出和垄断特征,在当代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中国通过参与全球税收治理,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5 历史启示与未来展望

回望381年前的甲申之变,审视当代税制改革实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历史启示:

第一,税制改革必须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明代“摊丁入亩”改革失败的根源在于试图在封建制度框架内解决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问题;而新时代税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强调:“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第二,税制改革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原则。明代税负不公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新时代通过税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改革使中等收入群体税负大幅下降,高收入群体适当多纳税,更好地发挥了收入调节作用。新时代通过税制改革必然会最终实现“科技进步的社会主义应用”,而非走向“科技进步资本主义的应用”。

第三,税制改革必须依靠技术创新。明代因技术限制无法准确清丈土地;当代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建成智慧税务系统,实现了“以数治税”的转型升级。

第四,税制改革必须强化法治保障。明代税收随意性大,缺乏法律约束;新时代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截至目前,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完成立法工作,税收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展望未来,我们要以史为鉴,继续深化税制改革:一是完善直接税体系,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二是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三是强化税收调节功能,更好地促进共同富裕;四是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它忠实记录下每一个国家走过的足迹,也给每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提供启示。”从明末税政破产到新时代税制改革的跨越,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我们要继续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哼伯20250912

来源:哼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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