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效双优】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四色笔法”绘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新图景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9-12 19:50 1

摘要:地处青藏高原腹地,肩负守护“中华水塔”重要使命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审判为笔、以法治为墨,在高原生态保护实践中描绘着“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协同并进”的治理图景。近年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创新构建的生态保护司法模式,获

地处青藏高原腹地,肩负守护“中华水塔”重要使命的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审判为笔、以法治为墨,在高原生态保护实践中描绘着“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协同并进”的治理图景。近年来,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创新构建的生态保护司法模式,获《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权威媒体专题报道,逐步成为青藏高原地区以司法力量护航生态安全的典型范例。

以“红色”主笔:锚定政治引领,筑牢生态司法“硬防线”

始终坚持“深耕审判主业”与“延伸源头预防”双轮驱动,构建“审判+宣教”闭环体系,以“红色”为引领,将政治担当融入生态司法全过程。

为巩固2024年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专项活动成效,该院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依托“适法条文案例面对面”“党建+业务”学习等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干警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坚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生态环境司法审判突出集体成绩拓展年活动方案》,以“政治理论强化、案件质效提升、协作机制完善、宣传推广拓展”四项行动为抓手,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优化审判流程、深化府院联动、创新环资审判模式的具体实践,推动实现思想淬炼与审判质效双提升。

在司法实践中,既严守案件质量“硬约束”,又突破“就案办案”机械思维:公开审理的2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通过“旁听体验+法治宣教”双效联动模式,既以司法威慑打击涉生态犯罪,更向环保联动单位、社会公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推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巡回审理的3起生态治理合同纠纷,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地,围绕合同履行与生态修复方案开展实地调查,让事实认定更贴合高原生态实际;审结的胡某庆、王某红污染环境案入选青海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审结的2起涉跨世纪藏羚羊盗猎团伙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以“蓝色”协笔:打破部门壁垒,构建生态共治“协同网”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需“众人拾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蓝色”为纽带,联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专家团队,构建跨区域、多维度的协同治理体系。

横向联动强基础,2025年3月,牵头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座谈会,与相关行政机关分享近年来涉野生动植物案件审理情况,共析案件特点、共商法律适用,探索建立协同会商机制。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等7家单位签订《2025年共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沟通协作意向书》,提升生态保护综合效能。跨域协作提效率,2025年4月,联合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格尔木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召开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座谈会,聚焦“专业性鉴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生态赔偿方式”等核心问题深入交流,明确电子卷宗移送、检察机关远程参与庭审等举措,让跨区域案件材料移送及庭审效率得到有效提升。智力支撑赋动能,2025年8月,举行“环境资源审判交流座谈会暨‘京青专家’师带徒签约仪式”,巩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团队与法院审判团队的合作平台,为环资审判注入智力动能。

以“绿色”润笔:深耕普法宣教,传播生态法治“新理念”

让公众懂法、守法、参与护法是高原生态保护的长远之策。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绿色”为底色,构建“权威发布+公众参与+阵地赋能”的立体普法网络,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权威发布树导向,每年度发布《环境司法白皮书》与生态保护典型案例,重点解读民法典“绿色原则”“绿色条款”,为社会公众、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的生态行为指引。公众参与扩影响,举办2次生态环境司法审判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学生等100余人走进法院,通过“参观环资沙龙+旁听涉生态案件庭审”,引导公众以理性合法方式参与环保,让“司法护绿”看得见、摸得着。节点宣教广覆盖,依托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节点,联合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保法律宣讲”“共护母亲河”等普法活动10次,覆盖群众600余人;以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阵地,开展普法授课2次;组织干警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环保法治宣传10次,形成“法院主导、行政协同、公众参与”的宣教格局。

以“金色”收笔:锚定绿色发展,擘画生态幸福“新图景”

立足海西州“独特、脆弱、多样”的生态特征与“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以“金色”为愿景,致力让司法护航成为高原“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强大动力。

未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持续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为抓手,始终坚持三个“最有利于原则”(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最有利于当事人环境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高效处理),不断深化“打击犯罪+监督行政+化解民争+公益保护”四维工作格局,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转化为具体司法实践,推动“生态颜值”与“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探索形成的“四色笔法”工作机制,不仅为青藏高原脆弱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格尔木样本”,更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使命担当。在“祖国聚宝盆”,这份用法治之笔书写的生态司法答卷正在雪域高原徐徐展开,不断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强劲的高原动能。


来源: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审核:何道英

校对:李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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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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