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这么一种“产业”,在国内国外乃至上下几千年都是“生生不息”的存在,那便是“卖淫嫖娼”,以前可能是“怡红院”、“醉仙楼”,现在可能叫足疗馆也可能是茶室。
有这么一种“产业”,在国内国外乃至上下几千年都是“生生不息”的存在,那便是“卖淫嫖娼”,以前可能是“怡红院”、“醉仙楼”,现在可能叫足疗馆也可能是茶室。
可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有朝一日,健身房竟然会成为了卖淫窝点,这彻底的颠覆了人们的认知!
你以为的撸铁,其实是“拉皮条”;你以为的私教课,实则是性交易的暗号。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情,而这也让“健身房组织卖淫活动”这一话题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根据报道获悉,在2020年至2021年的这两年期间,某健身房原办公区域沦为了犯罪分子的温床。
被告人张某,为了一己私利招募多名女子实施卖淫嫖娼活动,并且大肆招揽嫖客,短短的2年时间年内便获利23万元。
健身房中的卖淫活动主要由四人密谋开展,在从事非法活动期间,主谋张某安排刘某管理卖淫场所。随后,刘某引领卖淫人员供客人逐一挑选,李某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以收取嫖资,提现后交予周某分赃并支付场地费用。
从报道中的信息来看,这四人分工明确、计划周密、环环相扣。
作为提供二维码的李某,他每天可以获得300元的收入,而周某提供场地,刘某负责管理,因此他们两人也会从中抽取一部分费用,而其余的非法获利便全都流入了张某的口袋。
最初,他们四人还小心翼翼生怕败露,但看着每天源源不断的收入,他们也是被利益染红了眼。
之后他们便愈发大胆,开始组织、诱骗多名失足少女加入其中,并开展多项“业务”,做着他们的发财梦,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民警的蹲守调查,这群违法犯罪团伙也被一举粉碎。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刘某和李某明知故犯,仍与张某乘坐同一艘贼船,因此也构成了协助组织卖淫罪。周某明知张某组织卖淫,仍提供经营场所容留多人卖淫,构成容留卖淫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主谋张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管理者刘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提供二维码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而提供场地的周某之被判了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对于“健身房卖淫”此前大家可谓是闻所未闻,对此,不少的网友也给出了他们的看法。
随着2025年“体重管理年”的正式启动,中国各地掀起减肥热潮,政府、医疗机构、健身行业以及社会各界纷纷响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全民体重管理意识的提升。
而健身不仅可以放松大脑,缓解工作中压力,还能帮助民众实现科学减重,预防肥胖相关疾病。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竟将强身健体、增强体质的健身房活生生打造成了祸国殃民得到卖淫窝点。
对此许多网友表示,自己在健身房健身都30多年了,今天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真是令人感到可悲!
也有网友对此非常震惊,因为在他的印象里,或许只有足浴和洗浴这种比较私密的场所才会发生这样的事,但没想到自己还是“落伍”了。
而在感叹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这种行为就是危害社会,并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审查力度,因为不止健身房,许多娱乐场所也非常“乱”。
要知道,我国对于“黄赌毒”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都非常大,无论是自从社会道德进步还是保护妇女权益上来看,禁娼、禁卖就一定是时代发展的趋势。
经常被“扫进去”的朋友可能知道,嫖娼目前在我国是行政违法行为,并不是犯罪,但组织卖淫活动则是妥妥的违法犯罪行为,而组织卖淫的处罚也远远高于卖淫和嫖娼。
这种行为不但会给社会秩序与道德风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极有可能致使家庭破裂、婚姻不顺、名声败坏等问题。
而除了社会影响外,卖淫嫖娼行为容易传播性病,如艾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不仅对个人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还可能通过性传播给家人和朋友,而就算为了我们和家人的健康着想我们也要严厉禁止这种行为。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Knews2025-04-03——健身房招多名女子卖淫!参与者全部落网,最高获刑5年半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5-04-03——嫖资23万,招多名女子健身房内卖淫!参与者获刑(大象新闻)
信息来源:东方网2025-04-03——利用# 健身房 作掩护组织卖淫,非法牟利23万,法院判处4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爱来感化一切一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