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尤威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4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尤威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尤威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0日
尤威女士:36岁,本科,中共党员。2011年6月至2021年7月任银川新百电器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经理、总监。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任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5-03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上午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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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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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5年9月23日一9月25日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六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8564486
传 真:0951-8564486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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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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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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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3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上午10点在公司集团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现场表决7人,通讯表决2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简历见附件)。
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曲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马卫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梅亚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提名郭涂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提名于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米文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张文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马生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认为提名的5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的3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以上8名候选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将采取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投票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及参考辖区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发放情况,公司拟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税)。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公司拟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39号)。)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0日
曲奎先生:59岁,本科,中共党员。1989年至1995年在国家审计署商贸司工作,1995年至2002年先后任中国汽车贸易公司总公司副处长、总会计师,广州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中国泰隆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13年任北京市亿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3年6月至今任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11月至今任新华百货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马卫红女士:55岁,本科,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新华百货商店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96年至2003年担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秘书,2003年至2012年任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2012年至2013年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年至2019年9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新华百货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梅亚莉女士:52岁,本科。1997年至2007年历任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货组组长、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良田店副店长、东方红店店长,2007年至2014年历任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4年至2024年12月任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新华百货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郭涂伟先生:58岁,经济学学士。1996年至2000年任物美财务部会计师、经理及助理财务总监,2000年至2009年任物美公司信息部副总监,2009年至2016年任物美数据中心总监并兼任资产管理部总监、招标部总监。2016年至今任物美计财部总监、物美集团助理总裁、副总裁。2013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新华百货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9月至2025年8月任新华百货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于滨先生:56岁,本科、会计师。1997年至2015年任物美科技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监,2015年至今任物美商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新华百货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米文莉女士:64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1月至2022年8月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后更名为北京五联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1月至2024年9月任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泽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如是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宁夏川肃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
张文君先生:60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88年12月至2010年3月历任灵武市民贸特需供应公司副经理、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副主任会计师、宁夏分所副所长。现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生元先生:64岁,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1984年7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宁夏农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系,2002年7月至2021年7月就职于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担任农林经济管理系主任,农业系统过程研究所所长等职务至退休。2021年至2025年7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农垦集团第四届董事会(外派)董事,宁夏法学会产业发展研究会理事,宁夏扶贫中心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等职。2022年9月至今任新华百货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5-03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六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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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于滨先生、王金录先生视频参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5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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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预计新增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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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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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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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文伽、宋汉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