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月1日,埃及、阿联酋、伊朗、埃塞俄比亚正式成为金砖国家成员。随着厦门不断扩大与金砖国家贸易往来,厦门市税务局积极发挥“税路通·鹭税畅行”品牌的信息通、政策通、服务通作用,助力跨境纳税人“抱金砖”。“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将带领大家了解
2024年1月1日,埃及、阿联酋、伊朗、埃塞俄比亚正式成为金砖国家成员。随着厦门不断扩大与金砖国家贸易往来,厦门市税务局积极发挥“税路通·鹭税畅行”品牌的信息通、政策通、服务通作用,助力跨境纳税人“抱金砖”。“税路通·鹭税畅行”对外投资税收锦囊,将带领大家了解 阿联酋经济概况、税制概览等相关知识,下面由小编带您走进赴阿联酋投资需了解的相关内容吧。
一、阿联酋经贸概况
阿联酋位于阿拉伯半岛东部,人均GDP约5.3万美元,属于高收入国家。阿联酋经济以石油产业为基础,近年来逐步向多元化经济转型。阿联酋具有较开放的外资政策,2020年新修订了《商业公司法》允许外资拥有在阿公司100%所有权,废除了商业公司须由阿联酋公民作为主要股东的要求。
二、阿联酋税制概览
01 经贸概览
阿联酋是由阿布扎比、阿治曼、迪拜、富查伊拉、哈伊马角、沙迦和乌姆盖万7个酋长国组成的联邦国家,于2016年成立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FTA享有必要的法律行动能力和独立的财务、管理权利。同时,大多数酋长国(阿布扎比、阿治曼、迪拜、富查伊拉和沙迦)拥有自己的税法体系。阿联酋近年有较为重大的税制变动,目前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联邦层面及各酋长国 均无个人所得税。
税率应税收入(迪拉姆)0-375,000:零税率375,000以上:9%税率0%、5%,有些货物和服务可免征收烟草100%、电子烟及所使用液体100%、能量饮料100%、碳酸饮料50%、加糖饮料50%0%-100%不等,一般为5%,有些货物可免征收02 主要税种及政策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包括在阿联酋注册的法人实体、在阿联酋有实际管理机构的非阿联酋注册法人,以及在阿联酋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
▶税率:应税收入不超过375,000迪拉姆的企业适用0%税率;超过375,000迪拉姆的企业适用9%税率。自由区合规企业的合规收入适用0%税率,非合规收入适用9%税率。
▶税收优惠:自由区企业、政府实体、政府控制实体、自然资源企业(从事采掘业务)、公益实体、合规投资基金等可享受企业所得税豁免或减免。
▶特别规定:小微企业(年应税收入不超过300万迪拉姆)可申请按“未获得应税收入”的情形进行税务处理,享受税收优惠。
增值税
▶纳税人:包括在阿联酋或其他海合会国家有固定住所且应税货物和服务总价值在过去12个月超过37.5万迪拉姆的企业和个人,以及无固定住所但从事应税活动且无人代缴税款的纳税人。
▶税率:一般税率为5%,但部分货物和服务适用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如出口货物、国际运输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等。
▶税收优惠:特定区域(Designated Zones)内的货物和服务交易免税,符合条件的外国游客可申请退税。
消费税
▶纳税人:从事应税货物生产、进口或销售的企业和个人。
▶税率:烟草及烟草制品100%,电子烟及其液体100%,碳酸饮料50%,能量饮料100%,加糖饮料50%。
▶税收优惠:出口货物免征消费税。
关税
▶税率:除53种免税商品外,其余商品统一征收5%的关税。部分特殊商品如酒精饮料、烟草制品等征收更高的关税。
▶税收优惠:海合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的大多数商品进口免税。
预提所得税
虽然阿联酋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了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的预提税税率,但阿联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人(未构成常设机构)从阿联酋取得的收入的预提税税率为零。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