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战士、名士与隐士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02 15:50 1

摘要:杨绛(1911—2016年)过世之后,围绕着钱锺书夫妇生前评价,知识界曾经有一场大争论。虽然早已偃旗息鼓,但问题依然沉甸甸地潜伏在我心底。最近读林语堂的作品,又重新浮出水面:从林语堂到钱锺书,皆是以逍遥风流、超脱闲适的道家姿态行走于世,难道他们真的是放弃了家国

杨绛(1911—2016年)过世之后,围绕着钱锺书夫妇生前评价,知识界曾经有一场大争论。虽然早已偃旗息鼓,但问题依然沉甸甸地潜伏在我心底。最近读林语堂的作品,又重新浮出水面:从林语堂到钱锺书,皆是以逍遥风流、超脱闲适的道家姿态行走于世,难道他们真的是放弃了家国情怀与天下责任的犬儒吗?我们如何走入他们的心灵世界,这是一种什么样类型的知识分子?这里暂时放过钱锺书,来说一说林语堂。

从战士到名士

一般读者,只记得写《吾土吾民》《生活的艺术》《苏东坡传》的林语堂,那是一个“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优雅绅士,乐乐呵呵,雍然大度。然而,早年的林语堂,也有怒目金刚的时候。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30年代中期,短短十年间,他经历了从战士到名士、从名士到隐士的两度变化。

聪明绝顶的林语堂少年得志,履历显赫,圣约翰大学学士、哈佛大学硕士、莱比锡大学博士,年纪轻轻就在清华、北大教书。20年代京城的大学教授,分为“现代评论”与“语丝”两大阵营,前者胡适是精神领袖,后者以鲁迅马首是瞻。按照学术出身,林语堂应该归入前者,何况当年留学时胡适还倾其私囊资助过他。然而,林语堂毕竟出身于闽南一个小山村的牧师家庭,山野的自然蛮性让他不同于循规蹈矩的大户人家孩子,从小调皮捣蛋,精灵古怪。他最喜欢苏东坡,说“其可爱处,偏在他的刁皮”。一个人在阵营对立时的站队,有时候未必全然取决于思想倾向,更多的是一种精神气质的选择,林语堂与胡适、陈西滢在思想上同属自由主义,但他不喜他们过于浓厚的一本正经的绅士派头;相反地,周氏兄弟身上那种名士气,反而更让他感到气味相投。周作人说过,自己身上有两个鬼,一个是绅士鬼,另一个是流氓鬼。林语堂与周氏兄弟、钱玄同这些语丝同人一样,都是“双鬼”缠身,除了绅士气,还有些流氓气或匪气。大凡名士,既是正途出身,体制中人;又落拓不羁,反抗主流。亦正亦邪,集两气于一身。何时为正,何时为邪,要看人生的不同阶段和历史的具体情境。

语丝时期的林语堂,以老顽童的资历,与现代评论派的正人君子们笔战,嬉笑怒骂,追随鲁迅痛打落水狗,抗议政府对女师大学生的迫害,还在街头用竹竿、砖石与警察打仗,很有一种战士的气魄。对方骂语丝派是一群“学匪”,林语堂索性接过来,以土匪自居,写了一篇《祝土匪》,讽刺学者虽然讲道德、士风,其实最爱的是自己的脸面。“唯有土匪,既没有脸孔可讲,所以比较可以少作揖让,少对大人物叩头。”太太很为丈夫担心,责问他为什么不好好教书?要去管闲事骂人?林语堂笑吟吟地回答:“骂人是保持自身尊严,不骂人时才是真正丢尽了学者的人格。”

北洋时期的北京,虽然政局混乱,但各路军阀,对读书人还算客气,只要不骂得太痛,听凭他们去折腾。乱世,是政治的不幸,有时却是文化的盛世、读书人的狂欢日。周作人说过:“文学方面的兴衰,总和政治情形的好坏相反背着的。”国家不统一,没有强力政府,纲常紊乱,文坛上人各“言志”,有思考和说话的自由,文学就有繁荣的春天。相反地,在太平盛世,统治者有精力来管文化,思想定于一尊,文学进入“载道”的路子,便进入了萧条的秋天。果然,等到北洋政权垮台,等来了国民党的一统天下,读书人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四一二”大屠杀让林语堂见到了太多的血,新派的国民党杀起人来,比老派的北洋军阀更狠、更无人道,而且是打着“革命”的旗号。对舆论的钳制也是清末以来所未见,仿佛一夜回到了雍正乾隆年代。1928年,寓居上海的林语堂将前几年在北京写的战斗檄文编为《翦拂集》,在序言中流露出无限的悲哀:“勇气是没有了,但是留恋还有半分。远客异地的人反要做起剪纸招魂无谓的举动;南下两年来,反使我感觉北京一切事物及或生或死的旧友的可爱。”严酷的舆论环境,令他不再想做无谓的牺牲,他告诉青年读者:“时代既无所用于激烈思想,激烈思想亦将随而消灭。这也是太平人所以感觉沉寂的原因。有人以为这种沉寂的态度是青年的拓落,这话我不承认,我以为这只是青年人增进一点自卫的聪明。”

在政治高压之下,语丝同人分化了。鲁迅依然以自己的特立独行,坚守战士的姿态。周作人、林语堂、郁达夫则从战壕里撤出,躲到一边变为了名士。郁达夫说:我不是一个战士,只不过是一个作家。周作人感叹:“清醒地都看见听见,又无力高声大喊,此乃是凡人之悲哀。”躲在八道湾胡同的知堂老人——其实并不老,只是心老了——看透了如今的民国,又回到了绝对专制的明代:“手拿不动竹竿的文人只好避难到艺术世界里去,这原是无足怪的。”林语堂也在上海的租界里发牢骚:“读书人谈不得国事,只好走入乐天主义,以放肆狂悖相效率。”

于是,周作人、林语堂这两大名士,一北一南,办了两份杂志——《骆驼草》和《论语》,不再谈国事,讲闲话,玩古董,“笑骂由你笑骂,好文章我自为之”。以林语堂为主心骨的《论语》第一次以“幽默”为标榜。他解释说,孔子的两部大作,《春秋》可以匡正世道人心,挽狂澜于既倒,跻国家于太平,让乱臣贼子发生恐怖。而《论语》,实在是老夫子的幽默之作,“孔子是一怀才不遇者,怀才不遇而不慷慨悲歌,此乃孔子幽默之最特别处及出发处”。

“论语”时期的林语堂,虽然隐在租界,却算不上真正的隐士。他有名士的超脱潇洒,更有名士的愤世嫉俗。表面看起来平淡冲和,其实内心是有愤愤不平之气的。他与周作人都自比明代的名士,但正如周作人所说,“明朝的名士的文艺诚然是多有隐遁的色彩,但根本却是反抗的”[插图]。中国的名士,从魏晋的竹林七贤、明末的公安竟陵,到民国的林语堂、周作人,悟透了统治者的残暴、社会的不讲理,他们不满、愤怒、悲伤,却有深刻的无力感,不得已打起精神,佯装成风流倜傥的潇洒,然而,在安全的半径范围之内,还是要对看不下去的黑暗讽刺几句,虽然是以幽默、调侃、正话反说的方式。

读《论语》杂志中的林语堂杂文,颇多这类刺骨的幽默。他在谈到言论自由时说:人类虽有其语言,却比禽兽不自由得多。萧伯纳过沪时说,唯一有价值的自由,是受压迫者喊痛之自由。我们所需要的,正是喊痛的自由,并非说话的自由。不过,如何喊痛,与畜生不同,是需要有些技巧的。林语堂后来在《自传》中略带讽刺地总结:

我们所得的出版自由太多了,言论自由也太多了,而每当一个人可以开心见诚讲真话之时,说话和著作便不能成为艺术了。这言论自由究有甚好处?那严格的取缔,逼令我另辟蹊径以发表思想。我势不能不发展文笔技巧和权衡事情的轻重,此即读者们所称为“讽刺文学”。我写此项文章的艺术乃在发挥关于时局的理论,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使不至于身受牢狱之灾。这样写文章无异是马戏场中所见的在绳子上跳舞,需眼明手快,身心平衡合度。

因为兼任蔡元培英文秘书,同时又符合内心追求自由的信念,林语堂参加了宋庆龄、蔡元培领导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还担任了重要的宣传主任一职。国民党最忌讳社会上有组织,你喊喊要人权也就罢了,一旦形成有国际影响的团体,政府势必置其死地而后安。暗杀的第一目标是同盟的总干事杨杏佛。消息传来,林语堂第一次感受到切身的恐怖。家门口总是有来历不明的陌生人身影在晃动,林语堂两个星期没有出门,也不敢去出席杨杏佛的入殓仪式。鲁迅虽然也在传说中的暗杀名单上,但毅然决然不带家门钥匙,去参加了与杨的最后告别。事后他对林语堂的胆怯颇为不屑,对冯雪峰说:“连许寿裳都去了,这种时候就看出人来了,林语堂就没有去。其实,他去送殓又有什么危险!”

差点溅到灰布长衫的血,让林语堂感到透心的恐惧。竹林七贤之中,大名士嵇康因孤高被杀。嵇康何罪之有?只是拒绝与司马氏政权合作,又被小人诬陷,最后以一曲《广陵散》告别人间。今日之民国,其残暴较之魏晋有过之而无不及。屠刀逼迫之下,林语堂决定不再与屠夫纠缠,远离政治,回归内心。名士与隐士皆追求自由,但名士对“外在的自由”是在乎的,有机会还要讽刺几句。而隐士全然相忘于江湖,彻底回到“内心的自由”。纵然屋外风雨交加,也要在自我中撑起一片不完美的小天地。

从名士到隐士

从创办《人世间》起,林语堂完成了第二度转变,从愤世嫉俗的名士蜕变为追求闲适的隐士。过去的他,身上有两个鬼与两种气质,如今绅士鬼完胜流氓鬼,隐士打败了叛徒。“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成了林氏小品文的精神标志。如果说在《论语》时期林氏幽默尚带有一丝讽刺的话,那么到了《人世间》《宇宙风》时期,已经少了情绪与火气,更多的是生活的风月、文化的小摆设,从牙刷、吸烟到养鸟,无所不谈,而且谈得兴致勃勃,充满雅趣。他最欣赏的古代隐士是陶渊明,在《生活的艺术》中为陶氏有一个辩护:“也许有人以为陶渊明是‘逃避主义者’,但事实上他绝对不是。他要逃避的仅是政治,而不是生活的本身。”

谈到幽默,林语堂认为有庄子式的和陶渊明式的两种,庄子是阳性的幽默,愤怒的狂笑,而陶渊明是阴性的幽默,温和的微笑。“议论纵横之幽默,以庄为最,诗化自适之幽默,以陶为始。”林语堂说,中国人只知道幽默必是讽刺,不知幽默也可闲适的。不过,幽默的变调,让鲁迅对林语堂愈发有了成见。在语丝时期,他们原是并肩痛打落水狗的好战友,到了论语时期,鲁迅对林语堂“讽刺的幽默”尚有理解,但对于后来“闲适的幽默”,自然不能赞一词了。在鲁迅看来,写不痛不痒的打油诗,“盖打油亦须能有打油之心情,而今何如者,重重迫压,令人已不能喘气,除呻吟叫号而外,能有他乎?”战士内心有狂气,故对名士的傲世尚能惺惺相惜。然而,战士最看不得隐士的明哲保身,而且还将之演绎为一套闲适人生、清谈哲学,无疑是误国误民、将粗粝的人心磨平,难怪鲁迅后来要对以林语堂为首的闲适派文人说狠话、下重手了。

面对左翼知识分子的围攻,林语堂颇为不服,他反唇相讥:“清谈是虐政生出来的,不是虐政由清谈生出来的。”言下之意,正统的道学先生没有勇气直面暴政抗议,只好拿无辜的清谈出气,打虎不敢将猫欺。他既鄙视政府的帮闲文人,也反感激进的左翼作家,将他们视为充满方巾气、道学气的“新旧卫道派”。他讽刺说:“今天有人虽写白话,实则在潜意识上中道学之毒甚深。动辄任何小事,必以‘救国’‘亡国’挂在头上,于是用国货牙刷也是救国,卖香水也是救国,弄得人家一举一动打一个嚏也不得安闲。”

20世纪30年代的闲适派文人,一南一北,以周作人和林语堂为代表。虽然都是清谈,但有京派与海派之分。北平的闲适派,从周作人到废名、俞平伯,都是大学教授,而上海的闲适派,林语堂、邵洵美、章克标、郁达夫等人,大都是文人墨客。曹聚仁说:海派必以西装、洋话、租界作掩护,而京派素以学问作掩护,因此海派不必谈学问,而京派非谈学问不可。谈不谈学问,差别很大。大学教授纵然把玩性灵,骨子里是严肃的,有学院的方巾气,喜欢掉书袋。而文人墨客做幽默文章,尺度就比较大,虽然鲜灵活泼,不免有轻薄、油滑之感。林语堂在上海办《论语》《人世间》《宇宙风》,相信“为人生而文学”的京派教授们对他是颇为不屑的,沈从文嘲笑说:“试想想,二十来岁的读者,活到目前这个国家里,哪里还有这种潇洒情趣,哪里还宜于培养这种情趣?”朱光潜也批评说:“我反对这少数人把个人的特殊趣味加以鼓吹宣传,使它成为弥漫一世的风气。无论是个人的性格或是全民族的文化,最健全的理想是多方面的自由的发展。”

周作人与林语堂同为闲适派南北领袖,是有微妙差别的。30年代初,在这两位的推崇之下,晚明小品文大红大紫,洛阳纸贵,“书架上不摆部公安竟陵派的东西,书架好像就没有面子;文章里不说到公安竟陵,不抄点明人尺牍,文章好像就不够精彩;嘴巴边不吐出袁中郎金圣叹的名字,不谈点小品散文之类,嘴巴好像就无法吐属风流”[插图]。林语堂对公安竟陵由衷地赞赏,而周作人是有一定保留的。林语堂推崇清季的随园主人袁枚,周作人却说,我总不大喜欢袁公子的气味,觉得这有点薄与轻。周作人与林语堂,一个是新古典主义,另一个是浪漫主义,同样是发思古之幽情,周作人是严肃的,有书斋中的夫子气;而林语堂是热烈的,更像一个在世俗中浸润的文人。周作人散发的是京城老派士大夫的醇厚气息,而林语堂更接近上海滩城市中产阶级的新潮趣味。

古典也罢,浪漫也罢,这些还都是表象,更重要的是两个人的精神气质差异。周作人骨子里是一个悲观的虚无主义者,少年时期与鲁迅有同样的心灵创伤,让他对社会的残酷和人心的淡漠有深切的感受,虽然在五四时期一度相信人文主义,但生命深处是虚无的。他说过:“我本来是无信仰的,不过,以前还凭了少年的客气,有时候要高谈阔论地讲话,亦无非是自骗自罢了。这几年来却有了进步,知道自己的真相,由信仰而归于怀疑,这是我的‘转变方向’了。”因为悲观,周作人愤世嫉俗,闲适只是表象,内心常有愤愤不平。1936年,他在《自己的文章》中吐露自己的心声:“平淡,这是我所最缺少的,虽然也原是我的理想……中国是我的本国,是我歌于斯哭于斯的地方,可是眼见得那么不成样子,大事且莫谈,只一出去就看见女人的扎缚的小脚,又如此刻在写字耳边就满是后面人家所收广播的怪声的报告与旧戏,真不禁令人怒从心上起也。在这种情形里平淡的文情那里会出来,手底下永远是没有,只在心目中尚存在耳。”周作人在《人世间》创刊号上发表《五十自寿诗》,一时迎来众多名流的唱和,也招来左翼知识分子的群起而攻之,批评知堂老人“谈狐说鬼”是“逃避现实”,“背叛五四传统”。

虽然已经失和,却依然最深知周作人的鲁迅,颇为不屑激进左翼青年的浅薄,为他辩护说:周作人虽是对黑暗之力的逃避,但这逃避是不得已的,不是他所甘心的。所以在他的文字中,无论怎样,还处处可以找到他对黑暗的现实的各种的抗议的心情。鲁迅还反过来嘲讽那些好向文坛同路人施放冷箭的激进分子,此等攻击文字,古已有之,“文人美女,必负亡国之责,近似亦有人觉国之将亡,已在卸责于清流或舆论矣”。

如果说周作人的闲适是抑制了内心的戾气、以读书和知性在后来修出来的话,那么,林语堂的性灵则是浑然天成,是他性格中本来的一部分。从小在山野乡村活蹦乱跳的林语堂,是一个道家式的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这是他的天性使然,无须刻苦修炼。他在《人生的艺术》中说过一段话:

中国文化的最高理想人物,是一个对人生有一种建于明慧悟性上的达观者。这种达观产生宽宏的怀抱,能使人带着温和的讥评心理度过一生,丢开功名利禄,乐天知命地过生活。这种达观也产生了自由意识,放荡不羁的爱好,傲骨和漠然的态度。一个人有了这种自由的意识及淡漠的态度,才能深切热烈地享受快乐的人生。

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观念与思想虽然焕然一新,然而精神人格依然与传统士人一脉相承。胡适是温雅而严肃的儒者,鲁迅是特立独行的狂人,周作人是愤世嫉俗的名士,而林语堂,虽然年轻的时候与周氏兄弟走得很近,有狂狷一面,但到中年之后,渐入知天乐命的隐者一路。他最欣赏的,都是潇洒飘逸的道家式人物:从先秦的庄子、六朝的陶渊明,到宋代的苏东坡、晚明的袁宏道、清代的袁枚。他们所处的时代不是天下大乱,就是专制极其严酷,世道无常,命运多舛,读书人不得不遁入自然寻求内心的自由,苟全性命于乱世。在不完美的世道里面活下去,而且要活得快乐,活出性灵;在不自由的血雨腥风中,守住自我的一片天地,这就是林语堂所继承的中国道家式隐士的精神传统。

幽默、性灵、闲适,是林语堂在30年代倡导、把玩的处世哲学。问题是,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能有优雅的人生吗?1932年,朱光潜在《谈美》一书的开场白中这样说:“我坚信中国社会闹得如此之糟,不完全是制度的问题,是大半由于人心太坏。我坚信情感比理智重要,要洗刷人心,并非几句道德家言所可了事,一定要从‘怡情养性’做起,一定要于饱食暖衣、高官厚禄,等等之外,别有较高尚、较纯洁的企求。要求人心净化,先要求人生美化。”[插图]林语堂所身体力行的,不过是美化人生而已,让平庸的日常生活变得优雅、变得超凡脱俗。在一个黑暗的世道之中,优雅的人生、对心灵自由的追求,何尝不是一种消极的抵抗?

林语堂将自己的书房命名为“有不为斋”,取意为孔子的“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他不喜欢豪言壮语式的“要如何如何”,更愿意以“不如何如何”守住为人的底线。《论语》杂志每期的封面内页,都印有林氏特有幽默风格的宣言:“不反革命”“不评论我们看不起的人,但我们所爱护的人要尽量批评”“不破口骂人”“不拿别人的钱,不说他人的话”“不附庸风雅,更不附庸权贵”“不互相标榜,反对肉麻主义”“不做痰迷诗,不登香艳词”“不主张公道,只谈老实的私见”“不戒癖好,并不劝人戒烟”“不说自己的文章不好”。狂者鲁迅曾经讽刺林语堂的“有不为斋”“‘有所不为’的,是卑鄙龌龊的事乎,抑非卑鄙龌龊的事乎?”而狷者林语堂纵然有万般软弱、胆怯,没有像战士那样继续与黑势力搏杀,但他守得住底线,不做那些连自己也看不起的丑陋之事。终其一生,大节无亏,洁身自好,在那个不自由的时代,也是一种难得的品质。

这样的文人是犬儒吗?林语堂在自传中讲了一个故事:古希腊的犬儒代阿今尼思(现译第欧根尼),正流浪街头,睡在木桶中晒着太阳。亚历山大大帝巡视经过,慕其大名,问他有何所求。代阿今尼思矜持地回答:“请陛下稍微站开,不要遮住阳光,这便是我唯一的请求。”在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顶的世道,对于文人的德性,林语堂有自己的理解:

做文人,而不准备成为文妓,就只有一途:那就是带点丈夫气,说自己胸中的话,不要取媚于世,这样身份自会高。要有点胆量,独抒己见,不随波逐流,就是文人的身份。所言是真知灼见的话,所见是高人一等之理,所写是优美动人之文,独往独来,存真保诚,有骨气,有识见,有操守,这样的文人是做得的。

有为不为的林语堂,就是这样的文人。

林语堂为何可爱

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当中,胡适最可敬,鲁迅最可佩,而最可爱的,非林语堂莫属。

他80岁写自传的时候,说“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其实,林语堂活得很单纯、很风趣,即使到了晚年,依然有童心,孩子般的调皮与可爱。一个人的性格,与童年的经历最为相关,鲁迅早年祖父下大狱,家道中落,小小年纪就到比他个头还高的当铺,典卖家产,受够了旁人的白眼,体会到何为世态炎凉,因此鲁迅的心理是阴暗的,对人常有提防之心。而林语堂出生、成长于闽南乡村,从小在荒野中奔跑,在山溪边嬉戏,与美丽山水的亲密接触,让他性情开朗、自然洒脱,经常笑嘻嘻地,令大家轻松愉快。他不猜疑别人,别人也无须提防他。

林语堂极端聪明,悟性过人,倘若测一下智商,必定在150以上。家人对他期待很高。与他关系最好的,是他美丽的二姐。二姐要出嫁了,上路之前,从新娘的棉袄中掏出四角钱,含泪笑着塞给林语堂:“我们是穷人家,二姐只有这四角钱给你。你不要糟蹋上大学的机会,我因为是女的,没有这个福气。你要立定决心,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好好的用功读书。你这么聪明,以后必得大名。”第二年,二姐患鼠疫死了,腹中还怀着七个月的胎儿。林语堂悲痛欲绝,他说:“我青年时候所流的眼泪,都是为二姐流的”。他感觉自己承担了两个人的生命,一定不能辜负二姐对他的“读书出名”的期待。

父亲是一个虔诚信仰上帝的乡村牧师,他到处借钱,凑足了盘缠学费,将聪明过人的儿子送到上海,入了中国最好的教会学校圣约翰大学。林语堂觉得学校的课程太容易了,上课是浪费时间,自己看书就懂了,常常在课堂上坐在下面偷看闲书。圣约翰有5000册藏书,林语堂全部借来都读了一遍,嫌图书馆太小,不过瘾。考试前夕,当同学们都在挑灯夜读的时候,他却到处悠忽悠哉地闲逛,最后考试成绩公布,林语堂总是第二名——不是缺乏考第一名的实力,乃是不屑而为之。那个位居榜首的学霸,圣约翰校史上找不到他的名字,但好读闲书、“永远第二”的林语堂,后来却成了闻名中外的大文豪。

几年以后,林语堂又进了哈佛大学读硕士学位,依然如在圣约翰一般。哈佛的卫德诺图书馆有几百万册藏书,对于他来说,哈佛就是卫德诺,卫德诺就是哈佛。他有一个奇妙的理论,认为大学学习无异于猴子在丛林自由觅食:“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凭他的本性,他就知道哪种坚果好吃,哪些坚果能够吃。我当时就是在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林语堂的作品,真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满汉全席,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无所不谈,靠的就是在圣约翰、哈佛时期散漫读闲书的童子功底。这样的读书习惯一直到他晚年都没有改变。读书不是为求有用,而是有趣,在趣读中滋长知识,塑造人格。林语堂最喜欢引用诗人黄庭坚的话:“三日不读书,便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在基督教家庭长大,在圣约翰大学读书,以后又到哈佛留学,最后拿的是德国莱比锡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样的阅历会让人以为林语堂一定很西化。的确,五四的时候,年轻的林语堂偏激过,他与鲁迅、钱玄同一起办《语丝》杂志,痛斥中国国民性之卑劣,说:“今日谈国事所最令人作呕者,即无人肯承认今日中国人是根本败类的民族”,“今日中国政象之混乱,全在我老大帝国国民癖气太重所致”。待稍稍年长,中国古书读多了,对老祖宗的文化传统有了解了,他对中国文化的偏见便改变许多,开始以中允的态度来比较中西,谈论古今。林语堂的英文与中文同样的好,很难分得清哪个是他的母语,他最大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他用英语写的《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一直是英语世界的畅销书,很多外国读者正是读了他的书,才改变了对中国就是男人抽鸦片、女人裹小脚的偏见,开始对中国文化有了入门的知识。他用中文介绍西方的历史与文化,也是如数家珍,娓娓道来,煞是好看。林语堂最得意的,就是“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20世纪30年代林语堂在上海办《论语》《宇宙风》杂志的时候,每天在他的“有不为斋”来来往往的,大都是像他这样横跨中西文化的高等绅士。吴经熊留学哈佛,回国后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流利的英语中故意带一点家乡宁波的口音。邵洵美曾经在剑桥读英国文学,长着一个古希腊人的鼻子,却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名士做派,不穿西装,风流倜傥,有妻有妾,公开与美国女作家项美丽同居。林语堂更是中西合璧,中式长衫、布鞋,却口衔西式烟斗雪茄,鼻梁上架一副金丝眼镜。他讨厌西装领带,斥之为“狗领带”,认为中式服装最合人体的自然形态。这群亦中亦西、非土非洋的东西文化夹层中人,是民国上海滩一道特殊的精神风景,他们是西洋的绅士,又有传统的名士派头;在国人跟前挟西洋自重,在洋人面前以谈中国为荣;在两种文化中上下其手,游走自如。

不过,这样的文化两栖人有时候也会两边不讨好,西化者嫌其洋得不够彻底,爱国者又会认他们过于西崽相。有一次,林语堂与鲁迅、曹聚仁等人聚餐,他提到在香港时,一群香港人用广东话谈得正得意,将林语堂撇在一边,他插进去,与他们讲英语,这下把香港人给吓住了。鲁迅听了,顿时沉下脸:“你是什么东西!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林语堂愣了一下,却笑吟吟地不还口,他有这样的肚量与雅量。他最欣赏老子的名言:“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他因自信而自足,故受得了屈辱,因而高朋满座,人缘极好。他容得了天下,天下也容得了他。

谈到古代士人,林语堂认为有谨愿和超脱两派,杀身成仁,临危不惧,是墨家;儒冠儒服,救世济民,是儒家,他们都是谨愿派。而敝屣仁义,绝圣弃智,这是超脱派老庄。在民国知识分子当中,鲁迅继承了摩顶放踵的墨家血脉,胡适体现的是儒家的救世精神,而林语堂更接近道家的超然物外。他打过一个比喻,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与思想之人;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与行动之人。[插图]林语堂天性活泼自由,不喜欢受束缚。国民大革命时期,因为在武汉听了外交部部长陈友仁的英语演讲,大受感动,冲动之下做了外交部秘书,不到四个月,就挂冠而去,因为他发现自己只是一个草食动物,不是肉食动物,只善于治己,不善于治人。统治天下的人,清明的理性尚在其次,首先要有超人的意志,宁可我负人,不可人负我,在历史意志的前行路上,不在乎路边的小草,方能推行雄才大略,实现乌托邦蓝图。而林语堂,没有这样的硬心肠,也拿不出来宏伟蓝图,他只能做草食动物,既不拯救丑陋的世界,也不让世界来管束自己。

幽默、性灵与闲适

林语堂骨子里是一个与政治世界疏离的人,是一个精神的流浪者,他说:“中国理想的流浪汉才是最有身份的人,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是独裁的暴君最可怕的敌人。”然而,林语堂离开了政治世界,并没有像他所欣赏的陶渊明那样到自然世界离群索居,而是回到了世俗的生活世界。他相信,尘世是唯一的天堂,现代的隐士,大隐隐于市,在日常生活之中享受俗世的快乐。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不能算一个退归山野的道家,而是世俗中的儒家。儒家与道家都有退隐的一面,只是道家隐于深山,儒家隐于市井。儒与道,其实也没有相隔得那样遥远,传统中国人都有儒与道的两面,诚如林语堂所说:“当顺利发皇的时候,中国人人都是孔子主义者;失败的时候,人人都是道教主义者。”

对于儒家,林语堂鄙视其癖好政治的用世之心,欣赏的是孔夫子中庸的人生态度。他在《生活的艺术》中说,我承认世间非有几个超人不可,但我以为半玩世者最好。古今哲学之中,没有比中庸精神更深奥的真理了。理想人物,应属一半有名,一半无名;在慵懒中常用功,在用功中偷懒;穷不至于穷到付不出房租,富也不至于富到可以不工作;钢琴会弹,但不十分高明;收集古玩,可只够摆满屋里的壁炉架;书也读读,却不很用功;学识广博,但不成为任何专家。我相信这种“半半”的生活,不太忙碌,也不完全逃避责任,能令人日子过得舒舒适适。

林语堂这样说了,也如此这般实践他的生活哲学,毋宁说,那正是他人生的写照。不偏激,也不消极;不希望太多,也不太少;恰如其分,中庸节制,做一个合理近情的人。一种乐天知命的达观人生,在林语堂看来,需要有三个基本的元素:一乃幽默,二是性灵,三为闲适。何为幽默?林语堂说:幽默只是一种从容不迫的生活态度,是对自身局限性的一种认识。[插图]民主国的总统会笑,而独裁者总是那么严肃。因为民主国的总统明白自己不是上帝,并非全知全能,因而会自嘲,幽默是自信的表现。而独裁者往往很自卑,但又要冒充大救星,非要民众承认不可,因自卑而起狂妄,常常板着一张扑克牌的脸。论及孔夫子,林语堂不喜欢做《春秋》的圣人,正襟危坐,一本正经,似乎要力挽狂澜,匡正人心。他更亲近《论语》中的孔子,有凡人的情感、智慧,富于幽默感,听到有人嘲笑自己是“丧家之犬”,也不生气,欣然笑纳。真正的智者,一定有严肃与幽默的两面。严肃令人敬而远之,幽默让人如沐春风之中。因为智者明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自知有所不知,故能自嘲;自嘲是一种幽默,而幽默来自自信——不是全知全能的狂妄,而是对自我和世界有适当的、合乎比例的认知,这种认知就是智慧。

林语堂的生活中充满了幽默,哪怕是日常琐事,他也能搞出趣味出来。他的女儿林太乙回忆说,父亲深夜在家伏案写作,母亲劝他休息,夫妻俩之间常常有这样有趣的对话:

你还在邋遢讲(闽南话,胡说八道的意思),来睡觉吧。

——我邋遢讲可以赚钱呀。

你这本书可以赚多少钱?

——不知道,你要多少?

多少都要。

有幽默和趣味的人,一定有个人的性灵。林语堂说:“有了性灵,你的文章就有生命力,就有清新的、有活力的文学。性灵文学也可以说就是个人的笔调。”他最推崇晚明的公安竟陵派文学,袁氏兄弟的性灵小品最得他的欢心,因为个中充满了正统文学所没有的灵气、智慧与幽默。林语堂对一切事物皆有好奇心,从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到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却不喜读康德的哲学,说实在无法忍受;他憎恶经济学和统计学,认为它们不是获取真理的可靠方法;也讨厌学术术语,以为那些学术黑话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他喜欢海涅,也迷恋米老鼠和唐老鸭。

最好的生活是闲适的人生。在林语堂看来,劳碌和智慧是根本相左的。智慧的人绝不劳碌,过于劳碌的人很不智慧,善于优游岁月的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不要以为闲适就是无所事事,好逸恶劳。懂得闲适的人,只是将自己的人格看得比事业的成就更重,将一己灵魂看得比名利更紧要,鄙视人世间欲望功名,只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时间对他是宝贵的,之所以宝贵,乃在于时间之不被利用。

闲适的人有自己的执着,有自己的痴情,人无痴情,便无真性情。林语堂说:“一点痴性,人人都有,或痴于一个女人,或痴于太空学,或痴于钓鱼。痴表示对一件事的专一,痴使人废寝忘食。人必有痴,而后有成。”[插图]林语堂痴迷的是什么呢?竟然是中文打字机。他以终身的精力和积蓄,去发明一台像西文打字机那般便利的中文打字机,最后搞得差点倾家荡产。干这件没有回报的事情,他的动机与任何功利毫无关系,既不是为中国争光,也不为换取商业利润,只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实践一种虚无缥缈的梦想。林语堂认为,世界上伟大的发明家和艺术家,都拥有三种特殊的气质:游戏的好奇心、梦想的能力和纠正梦想的幽默感。这也是一种浪漫主义精神。他说:“中国的浪漫主义者都具有锐敏的感觉和爱好漂泊的天性,虽然在物质生活上露着穷苦的样子,但情感却很丰富。他们深切爱好人生,所以宁愿辞官弃禄,不愿心为形役。”[插图]

不要以为闲适只是有钱人的专享。土豪们只知奢华,以外在的排场和奢靡来炫耀自己。真正的精神贵族在生活上是简朴的。简朴是思想深刻的标志,幽默感滋养着思维的简朴性。生活的享受只是一种态度,与物质本身没有关系,懂得如何享受才有意思。林语堂好吃,但最喜欢的,不是那种山珍海味的奢侈酒席,而是街角边的小馆子,就着鸭掌、花生米、炒腰花,小斟小饮,与三五知己海阔天空地闲聊。

假如将人生比作四季的话,林语堂最喜欢的是秋天:

我喜欢春天,但是它含有太多稚气;我喜欢夏天,可是它浮躁。我最喜欢还是秋天,因为秋天树叶刚呈嫩黄,气氛比较柔和,色调比较浓艳,可又染有一丝忧愁和死亡的预感。它黄金的瑰丽景色所显现的不是春天的纯真,也不是夏天的威猛,而是垂老的柔顺和慈祥的智慧。它知道生命有涯,但也安命。

在林语堂晚年的时候,他最疼爱的大女儿因为个人生活的不如意和长期的忧郁症,自杀了,临死之前,给父母留下了遗书:“对不起,我实在活不下去了,我的心力耗尽了。我非常爱你们。”噩耗传来,给林语堂夫妻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林太太心灰意冷,整天自言自语:“我活着干什么?我活着干什么?”小女儿接受不了姐姐自尽的悲剧,问父亲:“人生究竟有什么意思?”林语堂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缓缓地回答:“活着要快乐,要快乐地活下去。”

快乐地活下去,不是没心没肺地生活,而只是乐天知命,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无论是自己还是家人的死亡,都是自然的宿命,无可违拗,唯有平静地面对它,就像庄子在妻子死了之后击盆而歌一样。中国知识分子的灵魂由儒道两色构成,既能坦然地面对死亡,也能快乐地享受生命。

不过,无论是儒还是道,毕竟缺乏强烈的宗教超越性,无法对抗死神降临之严峻。秋叶飘落,凛冬将至,晚年的林语堂不得不再度面对宗教。基督教家庭长大的他,本来是一个热忱的教徒,他入学圣约翰大学,本来是准备为上帝献身的。但慢慢却对基督的信仰起了一些怀疑,在清华教书的时候,一位信仰儒家的同事对他说:“只因我们是人,所以我们得做好人。”林语堂若有所悟,孔夫子提倡礼、忠恕、责任心,相信人的智能,人可以借着教育的力量,达到完美境界。儒家的哲学与林语堂书中读到的欧洲近代人文主义如此相似,使得年轻的林语堂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回归人文主义。然而,他的人生经历愈是丰富,愈是发现人文主义的肤浅。他在晚年自传中说:“三十多年来我唯一的宗教乃是人文主义:相信人有了理性的督导已很够了,而知识方面的进步必然改善世界。可是观察二十世纪物质上的进步,和那些不信神的国家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我现在深信人文主义是不够的。人类为着自身的生存,需与一种外在的、比人本身伟大的力量相联系。这就是我回归基督教的理由。我愿意回到那由耶稣以简明方法传布出来的上帝之爱和对它的认识中去。”

青年林语堂接受启蒙的熏陶,相信人的知识与理性无所不能,而步入老年的他越来越感觉到人自身的渺小,要重新将自身与一种伟大的超越力量相联系,让有限的人性接上无限的神性。正当林语堂重新思考人生,在十字路口徘徊之际,有一天在纽约,信教的太太央求他陪她同往做礼拜。这一天台上的牧师在布道时以雄辩的语言、深刻的哲理揭示了基督信仰的要点:永生,这正与盘桓在林语堂心头的问题擦出了火花,从这一个星期天起,他又重新回到了儿时的基督教信仰。叶落归根,不仅是身体的,也是心灵的,老年永远是对童年的回归。

林语堂的一生,是“一团矛盾”,却又无比透明、单纯,这位融儒、道、耶于一炉的民国知识分子,诚如他自己所说:“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而他也不过尽力做那么样的一个人罢了。”

来源:正直光束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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