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言和在东法|两级法院联动化解外嫁女土地补偿纠纷 助力乡村善治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03 08:57 1

摘要: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近日,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东胜区人民法院铜川法庭与铜川镇人民政府协同联动,下沉到基层一线,成功化解一起涉及辖区内某村社10户外嫁女的农村土地分配补偿款纠纷案件,以司法温度守护乡村振兴“钱袋子”,

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近日,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东胜区人民法院铜川法庭与铜川镇人民政府协同联动,下沉到基层一线,成功化解一起涉及辖区内某村社10户外嫁女的农村土地分配补偿款纠纷案件,以司法温度守护乡村振兴“钱袋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背景

该村社因煤矿开采征收集体土地,社委会经社员大会按传统“人头分配”方式拟定补偿款方案,对于包括外嫁女在内的30多户有地无户、去世老人等特殊情况做出了分配5万元补偿款的决定。但该社的10名外嫁女主张平等分配权,而原村民则认为“土地权益应随户籍历史沿革确定”,且该10名外嫁女均已在现户籍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在本社给她们分配的5万元补偿款已是仁至义尽。双方争执不下,故诉至法院。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对6个案件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六原告均已上诉至中院,其余4件为一审待判决状态。因此次诉讼为农村系列案件,中院给予高度重视。该系列案件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土地政策历史沿革等复杂问题,若简单裁判可能激化矛盾,遂启动两级法院联动调解机制。

调解过程

1.梳理案情,找准症结。

虽该系列案件原告均为出嫁多年的外嫁女,但各自情况各不相同,需要一一查明,掌握其基本情况后才有利于案件的推进解决。中院民一庭法官会同铜川法庭团队及铜川镇平安建设办主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地方实施办法,明确“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合规”的调解原则。

2.背对背调解,精准破题。

为避免当事人情绪对立激化矛盾,采用“背对背”调解策略,分阶段、分群体开展差异化沟通,有效打破僵局。首先,针对原告方通过“拉家常”方式倾听其核心诉求,重点解释法律上对于农村成员资格认定的标准,强调“公平原则”在特殊案例中的适用空间,结合原告分别在嫁入社有分配情况及部分原告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情况,以及此案件一直打下去原告所需付出的金钱及时间成本;针对被告方社长及社员代表引导其理解该系列案件可能引发连锁纠纷的风险,提出“分类补偿+方案优化”的折中方案。

之后,法院提出阶梯式补偿设计方案,即“基础补偿+未来权益保障”的双重方案,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的前提下,给予外嫁女按照分配方案决定的金额进行补偿,但不能一次性剥夺其之后的分配权,涉及后续的分配仍需全体社员通过社员大会开会表决决定。并再次向双方释明诉讼周期长、执行风险高的潜在后果,强化其调解意愿。最后,各方向原被告双方释明调解的好处及再次进入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推动双方各自让步,促成共识达成。

3.达成协议,巩固成果。

在两级法院见证下,社长与社委会和各原告达成调解笔录、协议,按照5万元进行分配并将款项于一周内打入其各自银行账户,涉及后续分配款项事项由全体社员开会决定,并出具了调解书。

典型意义

此次联动调解彰显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担当作为:

1.破解“法理情”冲突: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尊重农村习俗,平衡了村民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

2.创新基层治理模式:通过“两级法院指导+行政协调+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机制,避免“案结事未了”;

3.树立法治标杆: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样本,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东胜区人民法院将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严格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主动融入中院构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通过创新“中院指导+基层实践”的联动机制,以基层法院的生动实践助力全市法院纠纷实质性化解体系建设,为守护农村土地权益、助推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司法动能。

来源:中国五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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