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RT北京科锐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09 21:24 1

摘要:近日,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一系列重要修订,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益、利润分配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一系列重要修订,涉及公司治理、股东权益、利润分配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基本信息与法定代表人条款更新

原章程中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现修订为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方面,原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若董事长辞任董事长职务,视为同时辞任法定代表人,且公司需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承担方式,以及公司对有过错法定代表人的追偿权。

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份相关条款调整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中,新增了总经理。股份发行相关条款中,“同种类股票”改为“同类别股票”,“发行的股票”改为“发行的面额股”。公司股份存管明确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在股份收购与转让方面,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方式和处理期限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的,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且对不同情形下的股份处理期限和比例有明确要求。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职权优化

股东查阅公司信息和索取资料的规定更加细化,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但公司有合理理由可拒绝。股东会职权方面,新增了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的规定,同时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利润分配与内部审计制度完善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实施程序更加明确,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内部审计制度方面,明确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北京科锐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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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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