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前,23岁的马女士因出售剩余的处方安眠药“唑吡坦”(思诺思),一审被判贩卖毒品罪。判决在当时,曾引得大众广泛争议和讨论。
2025年3月31日
“00后女孩网售剩药被判贩毒案”
在浙江省嘉兴中院二审开庭
此前,23岁的马女士因出售剩余的处方安眠药“唑吡坦”(思诺思),一审被判贩卖毒品罪。判决在当时,曾引得大众广泛争议和讨论。
“我只是想处理闲置药品,怎么就成了贩毒?”
00后的马女士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小小一个处理剩余药品的举动,会引来如此大的麻烦。
案件还原:从“病人”到“毒贩”的一步之遥马女士因系统性红斑狼疮需长期服用处方药“唑吡坦”,病情缓解后,家中剩余的药物便成为可回收的“闲置资源”。
2024年6月,她通过社交平台以120元、180元的价格分别向两名买家出售剩余药品。随后,其中一名买家在收货后以毒品交易为由报警,马女士因此被捕。
一审判决认定,唑吡坦属于国家二类管制精神药品,长期滥用可能产生成瘾性和致幻效果,马女士在明知药品管制属性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发布销售信息,构成“贩卖毒品罪”。而辩护律师则强调,马女士并无主观贩毒故意,其行为更接近“药品调剂”,而非刑法意义上的毒品交易。
此案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马女士面临的问题是多数家庭都会遇到的一个普遍情况:“剩药处理”难题。
无论是因病情好转未用完的处方药,还是过期的非处方药,如何妥善处理这些药品便成为潜在的法律风险点。
深度科普:是“安眠药”,更是“违禁品”!要想解释争议,我们首先得了解下什么是麻精药品。
麻醉药品(如吗啡、芬太尼)和精神药品(如唑吡坦、阿普唑仑)是国家严格管控的特殊药品。它们具有合法医疗用途,但滥用后可能引发成瘾、幻觉,以及其他健康风险。
截至2024年7月,我国列管的麻精药品物质数量已达到509种,其中包括123种麻醉药品、166种精神药品、220种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这些药品之所以会被管制,一个关键词就是“成瘾”。以本案例中的焦点药品唑吡坦为例,这是一种非苯二氮䓬类镇静催眠药,用于治疗短期失眠症,具有快速起效、短效维持的特点,能帮助患者快速入睡,同时减少次日晨间的宿醉感。
其副作用也很明显,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药物耐受性或依赖性,尤其是高剂量使用时,其造成的成瘾性危害并不亚于毒品。
在生活中,类似唑吡坦这样的具有明显副作用和成瘾性的处方药并不少见,包括但不限于:
1、苯二氮䓬类:如地西泮(安定)、阿普唑仑、劳拉西泮等,主要用于镇静、催眠和抗焦虑。滥用可能导致记忆力减退、成瘾,性侵和迷奸类案件中,此类药品经常被不法分子用于作为迷药。
2、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戊巴比妥,用于治疗癫痫和失眠。但过量使用可能抑制呼吸,甚至致死。
3、快速催眠药:除了案例中的唑吡坦,还有网红神药“佐匹克隆”,短期失眠治疗效果显著,但长期滥用可产生成瘾性和耐受性。
4、中枢神经兴奋剂:如哌甲酯,用于治疗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但滥用可能引发心悸、失眠,甚至被误用作为可以提高孩子学习成绩的“聪明药”。
除此之外,像右美沙芬、曲马多、可待因止咳糖浆,也都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麻精药品范畴。
2024年10月,湖南平江警方就破获了一起非法贩卖右美沙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明知右美沙芬为管制药品的情况下,多次向他人贩卖,等待他的,无疑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
无论数量多少,贩卖毒品均应追究刑事责任。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明确指出,未经许可经营麻精药品的行为等同于毒品犯罪。
马女士一案折射出的,是公众对麻精药品认知的普遍误区——“剩余药品=可自由处置”的观念,正是这个观念,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行动倡导:如何正确处理剩余药品?马女士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法律不会因“无知”而豁免。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引以为戒,一方面需要了解麻精药品常识,另一方面还需要了解处理剩余药品的合法途径:
1、官方回收渠道:全国多地已设立社区药品回收点,可将过期或剩余药品统一销毁。2、医生指导调剂:在医院开具“药品调剂证明”,通过正规途径转给有需求的患者。
郑重提醒您:
药品≠商品
来源:平安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