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籍女子远嫁海外贫民窟,护照被扣、满身淤青,跪求回国……”这段配文凄厉的短视频冲上热搜,无数网友义愤填膺。不到24小时,上海警方发布通报:视频系二人摆拍,涉事账号已被关停,两名行为人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流量狂欢戛然而止,却留下一道值得
“中国籍女子远嫁海外贫民窟,护照被扣、满身淤青,跪求回国……”这段配文凄厉的短视频冲上热搜,无数网友义愤填膺。不到24小时,上海警方发布通报:视频系二人摆拍,涉事账号已被关停,两名行为人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流量狂欢戛然而止,却留下一道值得深思的法律考题——当“剧情”比新闻更抓人,平台算法比真相跑得快,我们该如何为网络空间的真假之争划定底线?
一、摆拍不是“创作自由”,而是“信息造假”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里,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本就写着“拘留+罚款”的罚则。警方通报虽仅提及“行政处罚”,但已明确将摆拍定性为“谣言”。过去,公众对谣言的想象多是文字截图,如今短视频把“场景”做得足够真实,再配以情绪化文案,极易让受众产生“亲历感”。当“艺术加工”足以干扰社会认知,它就不再是创作,而是制造虚假信息,法律自然该出手。
二、“跨国婚姻+女性受害”何以成为流量密码?
回看数据,腾讯网统计显示,该视频单平台播放量2小时破千万;新浪热搜话题阅读量达2.8亿次。“贫民窟”“护照被扣”“女性受虐”三大关键词,精准击中大众对跨国婚姻的信息缺口与情绪敏感点。算法时代,情绪就是流量,而流量可以直接变现——摆拍者花200元成本拍视频,却能在广告分成、直播打赏中获利数倍,无怪乎屡禁不止。
三、平台注意义务不能止于“事后下架”
《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均要求平台对明显虚假信息“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但现实中,不少平台的第一反应是“等热度先涨一涨”,直至舆情失控才下架。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欧盟《数字服务法》的“风险分级”思路:对情感类、灾难类、公共安全类内容提高审核权重,一旦达到10万+播放量,必须触发人工复核;若平台怠于履职,可对其处以营业额1%—5%的罚款,让“算法中立”不再成为挡箭牌。
四、刑责门槛高,行政治理只能“打补丁”
按照现行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司法实践中多以“线下聚集”“救援资源浪费”等结果论。摆拍视频虽扰乱网络秩序,却难认定“现实公共秩序”受损,故多数案件止步于治安处罚。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导致“割韭菜式”造谣此起彼伏。立法机关可考虑降低“网络公共秩序”入罪门槛,或将“情节恶劣”解释为“点击量5000万以上、造成重大舆情”,以提升震慑力。
五、受众也需要“自我防卫课”
法律与平台再完善,也无法替每个网民“长脑子”。我国短视频用户达10.8亿,很少有用户“会主动查证信息出处”。在“后真相”时代,情绪往往跑在事实前面,每位用户都是潜在放大器。提高全民“视觉素养”刻不容缓:看到“境外”“女性受虐”等刺激性叙事,先问“谁拍、谁发、有无原始出处”,再决定是否转发,这不仅是自我保护,更是履行“不伤害他人”的社会责任。
摆拍者被罚,是法律对谣言的又一次亮剑,却远非终点。算法不会辨别眼泪真假,流量不会自动计算道德成本,真正能为网络“清朗”托底的,是制度、平台与公民的三重共振:制度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平台把“爆款”关进责任的笼子,公民学会在转发键上“慢三秒”。跨国婚姻本就可能面临文化隔阂与制度差异,我们理应给予真实个体更多关怀,而不是让消费苦难的摆拍者占据公共资源。下一次,当“催泪短视频”再刷屏,希望法律、平台和每个你我,都能比情绪更早一步抵达真相。
来源:段小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