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2025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1.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深化信息公开,聚焦“五个中心”建设、提振消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城市更新、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美丽上海、加快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民生保障等领域,依法、规范、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解读。(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2.启动市政府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在试点区和经济建设、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试点单位组织开展目录编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试点单位、各试点区政府)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协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协调性审核。(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4.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文件,编制依申请公开业务应知应会手册,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政府)
5.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二、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
6.建立全市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和查询门户,依托大模型技术,提高政策发布的整体性、规范性和查询使用的便利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数据局、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7.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加强政策主题库内容建设和维护更新,推动各政策主题库上线“上海发布”政务大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政策主题库牵头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8.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关,申报类、办事类政策的申报、评审、办理条件和标准原则上应作为政策解读内容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9.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聚焦营商环境、惠企服务、民生实事等领域政策,探索建立“处长(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的三位一体解读机制,借助短视频、微直播等方式,开展企业群众更爱看、更易懂的政策解读,扩大社会传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0.提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和点评,通过案例剖析、规则指引等方式加大对政策解读单位的辅导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1.发挥12345热线总客服、网站政策留言板等平台政策咨询回应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共性问题的面上回应和个性问题的专业解答。(责任单位:市信访办、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2.继续做好新增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新增办事事项的依据类文件从“看政策”到“用政策”一键直达。(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3.动态完善并更新发布“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强化惠企政策的申报提醒、匹配推送、进度告知和结果公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14.印发《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5年版)》,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指南,加强对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务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
15.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6.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7.修订《上海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8.依法规范公开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19.依法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公示情况的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数据局、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三、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
20.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扩大政府开放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21.完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丰富线上线下便利公众的参与渠道,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文件,应当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22.深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制度,推动列席机制向决策专题会延伸,做好代表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形成工作闭环。(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23.深化政策公开政社合作试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居(村)委等组织贴近基层一线的优势,向企业群众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推送和辅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各试点区政府)
24.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25.启动全市各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建立健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运营管理制度规范,加强网站日常检查监测。(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数据局、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26.加强“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建设的统筹协调和运营管理,优化完善信源更新和报送机制,聚焦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高频办事事项拓展涉外服务场景。上线意大利语网站,拓展“上海国际服务门户”在海内外媒体平台的布局,持续提升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外办、市数据局、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27.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整合优化,集中力量做强做优主账号。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28.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专区功能,进一步做细专区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29.深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试点,总结推广试点区的经验做法,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政府)
30.增强全市政务公开平台的数字赋能能力,强化数据汇集、分析与应用功能,逐步推广电子签章,完善依申请公开智能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来源:律法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