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深入挖掘和保存抗战时期的珍贵记忆,最大限度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各界具有平阴特色的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DA/T96—2023)有关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深入挖掘和保存抗战时期的珍贵记忆,最大限度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各界具有平阴特色的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DA/T96—2023)有关规定,平阴县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征集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孔子山文化、黄河古渡口、山东红旗渠等特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抗日战争时期平阴地区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如文件、会议记录、标语传单、报纸杂志、照片、图书画册、录音录像、印章、奖状、奖章、证书和其他实物等;与抗战有关的书信、日记、回忆录、口述资料、访谈记录、著作等。
(二)有关黄河流域平阴段古镇、老街、渡口要塞及交通要道、古建筑的图文资料;记录反映黄河流域平阴段水体状况、桥、路、水陆交通设施建设、黄河风貌带修复工程、重大事件或自然灾害、各种版本的大事记、地图、碑文、书画等资料;反映沿黄镇村的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等档案资料及实物。
(三)有关山东红旗渠——平阴“1030”工程建设的勘察、图纸、预算、施工现场、领导视察、文献、标语传单、报纸杂志、照片、图书画册、录音录像、印章、奖状、奖章、证书和其他实物等相关资料。
(四)反映平阴孔子山文化、杏坛遗响、孔子贤徒高柴故里、杏坛古道等相关文献资料、照片、影像、图书、画册、风景名胜等各类档案资料及实物。
(五)具有平阴特色的其他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档案资料思想正确、内容真实、史实准确。捐赠者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档案资料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
(二)音像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
(三)提供的档案资料注明捐赠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团体及有关个人向县档案馆捐赠原件或复制件。凡是经鉴定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县档案馆依法保护捐赠者权益,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寄存。对暂时不愿意向档案馆捐赠、移交档案资料的或是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个人保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人同意,县档案馆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寄存期间,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由县档案馆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养护、修复、研究、展示服务,寄存者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能否准许他人利用的决定权。
3.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本人不愿捐赠、寄存的档案资料,县档案馆可提供数字化扫描或复印复制服务,原件归还本人,扫描件、复印(复制)件在馆内保存。
四、联系方式
凡愿意向本馆提供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县档案馆捐赠。也可先通过函件、电话等方式与县档案馆宣教编研科联系。
联系地址:平阴县滨河路98号平阴县档案馆
邮箱:pydagxjby@jn.shandong.cn
联 系 人:万叶慧 尹英
平阴县档案馆
2025年3月31日
来源:掌上平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