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这辈子只养过一次狗。那是在北大荒,是一次刻骨铭心的痛。那只狗,是我妻子一手养大,救过我的命,却被我亲手打死。从那以后,只要一看到狗,我就想起我的那只狗临死前的眼神。
我的狗狗叫长毛
我这辈子只养过一次狗。那是在北大荒,是一次刻骨铭心的痛。那只狗,是我妻子一手养大,救过我的命,却被我亲手打死。从那以后,只要一看到狗,我就想起我的那只狗临死前的眼神。
1974年我调到5连任连长,不久就在5连成了家。时隔半年,一个老职工家养的母狗下了一窝小狗崽,我妻子就抱回来一只。
这是一只灰黑色的小狗,样子十分可爱。全身有一层厚厚的茸毛,眼睛黑亮黑亮的,两只耳朵耷拉着,由于刚出生才几天,嘴还显得比较短小。它的小尾巴,总是不断地摇动着。
刚开始对这个毛茸茸的小东西还有点烦。它总是“吱吱”地叫,越到半夜叫得越欢势,搅得我睡不好觉。一个多月以后,它渐渐熟悉了我们家的环境,不再叫起来没完了。
慢慢的,狗渐渐长大了,茸毛慢慢退去,毛逐渐变长,灰黑的颜色虽然没有变化,却越来越鲜亮。它长得更漂亮了。我们给它起名叫“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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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一直由我妻子照顾,所以始终对我妻子充满了感激之情。每天下班,只要它远远地听到了妻子的脚步声或说话声,就早早地从门前跑出去老远,一下子窜到她的身边,又是摇尾巴,又是用身子往她腿上蹦。然后用眼睛盯着她,显出一种说不出的欢快。
长毛对我也很热情,虽然我平时并不怎么关心它,但每次我回家,它也是老远从门口跑过来,在我的身边绕来绕去。但我始终对它是一种不冷不热的态度。长毛吃的东西很简单,基本上就是我们的剩饭菜。它从来不挑剔,有什么吃什么,即使不给它吃,它也没有什么怨言。有时给它扔一个大馒头,就能把它高兴得一蹦老高。
很多时候它自己去觅食。
有时,它跑到食堂后门,叼起一块被扔掉的猪骨头,跑到一个偏远的角落里慢慢地嚼,也算是享受了一顿美餐。有时候,它跑到知青的宿舍前,去拣他们扔掉的剩慢头。最有趣的是它会捉老鼠。我家房山头搭了一间小仓房,里面放了几百斤“土麦子”,这是喂鸡喂猪的饲料,确也招来了许多老鼠。人们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家的长毛就爱管闲事。常常守在仓房捕捉耗子,而且战果辉煌。
有一次,我在门缝中看见了仓房里有趣的一幕:长毛静静地卧在一处麻袋的后面,两只耳朵直愣愣地竖起来,眼睛紧紧盯住耗子经常出没的角落,精神之专注,就像一个有经验的猎手。突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长毛一跃而起,前爪子只一按,紧接着就从仓房的角落里叼出来一只硕大的耗子,看得我都惊呆了!
我儿子歪歪扭扭学走路的时候,长毛长成了一只大狗。它身上的毛足有3寸长,尾巴粗得像一根鸡毛掸子。长毛对我家儿子也亲得很。常常用嘴巴去亲、去蹭他的小脸蛋,却把他吓得哇哇哭。
儿子一哭,大人肯定要对长毛大加斥责,这时长毛把尾巴一夹,躲到一边去,眼睛也不敢正面看你,像受了委屈一样,从嗓子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好像在说:“我只是想逗他玩嘛”。
那年早春的一次遇险,使我彻底改变了对长毛的态度。
北大荒的三月,气温仍然在零下二十来度,到处都还是白雪皑皑的银色世界。雪像沙子一样松散,被每次雪后必刮的大风刮得漫天飞舞,形成北大荒特有的“大烟儿炮”天气。风过天晴,整个地形地貌都会发生很大变化。沟、洼地等,都被雪填平;在高草、灌木丛的背风处,堆积起来,两边长满蒿草的水沟往往形成一条高高的长长的雪岭。
在一个雪后风停的日子,我回原来工作过的12连看看。出门的时候,长毛非要跟着我不可,我几次都没能把它轰回去,只好随它。一路顺利,回来时为了能赶在天黑前到家,我打算抄一条近路。要从庄稼地穿过去,还要跨过两条宽十几米的大排水沟。但现在到处都冻得硬邦邦的,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离开公路走进地里大约1公里之后,我发现我想错了。原来,这块地是在头年临上大冻前抢翻的,没有粑过,一条条高低不平的立垡,没有下脚的地方,非常难走。直到天黑,才勉强从地里走出来,同时也越过了那两条已经成为雪岗子的大排水沟。
出了地,离家就只有四五里路,虽然疲惫不堪,但想着马上就要到家,心情十分轻松愉快。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突然,我觉得脚下一踏空,人整个掉进一个大雪窝子里去了。顿时鞋里、袖筒子里、脖领子里马上就灌进去大量冰冷的雪,连头也没进了雪里。我拼命地挣扎着,两只脚使劲往上捯伤,但是不行,四周的雪不断落下来,把我埋得更深,我开始感到呼吸困难。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今天要栽!”
我没有放弃努力。手臂和腿仍然在努力地往下面使劲,力图一点一点的爬上来。但遗憾的是鼻子附近只有很少的空间,呼吸越来越困难。我就要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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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的神志感到有些模糊的时候,突然觉得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我一下子清醒过来。向上看时,发现长毛正在用他的前爪子拼命刨雪,在我的头顶上,已然刨出了一个大洞!
长毛看见我,立刻“汪汪”叫了两声,还把舌头伸进来舔了我的额头一下。我当时对长毛的感激是不能用语言来形容的。如果没有它跟我来,我的命今天就没了!
但是,它却没有能力把我刨出来。我的身体感觉越来越冷,进入衣服里的雪已经化成水,正在拼命吸收着我身上的热量。我想动,但怕一动这个供我呼吸的小洞又被四周塌下的雪填满,就不敢动。但这样下去我肯定要被冻死,怎么办?
这时,我想到了叫长毛回去报信。就对它说,“快回去叫人来!快回去叫人来!”长毛盯着我,大概没有听懂,只是拼命地把我头上的洞口刨得大了一些。
“快回去叫人!”我又对它说了一遍,这次它似乎懂了,对着我“汪汪”叫了两声,便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等待是漫长和令人煎熬的。时间仅过去了几十分钟,但当时觉得怎么那么漫长啊,因为每一分钟,生命都似乎在慢慢地从我身上消失。开始是手脚麻木,感到越来越冷,后来,似乎失去知觉了,倒是觉得很舒服…
忽然,一阵熟悉的“汪汪”声把我从昏迷中唤醒,我睁开眼睛看时,五六个手电简在四周乱照,六七把铁锹在我身边飞舞,我的半个身子露了出来,在我的腰间系上了一根绳子…
这次经历使我相信狗是通人性的,长毛在我的心目中已经成为一个最值得信赖的朋友。但是,这样一只救过我的命的狗,却因为一个不得已的原因,被我亲自杀死了!
秋收开始前,传播开一个可怕的消息:农场闹开了狂犬病!已经死了两个人。病因是有一只得了狂犬病的疯狗到处乱串、到过不少连队,而且和这些连队的狗咬架。
场部紧急通知各连队:“一,碰上疯狗,务必将其击毙;二,凡疯狗经过的连队,应组织人力将连里所有的狗全部杀死,以除后患。”并来电话追问,说5连是致病狗曾经到过的地点,必领无条件将所有的狗杀死!为了保证人的安全,没有办法不执行这个命令,连队支委会终于做出了杀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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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连里有人看见过,那只疯狗经过我们连的时候,连里有十几条狗追着它咬过架,其中就有长毛。更没有任何回旋余地了,我作为一连之长,必须执行命令!
最后一天,我亲手给长毛做了一顿好吃的,给它一根还有很多肉的大骨头,它一点也没有想到这是最后的晚餐了,吃得非常香甜。我蹲在长毛身边,轻轻抚摸着它柔顺的长毛,从头摸到尾,又从尾摸到头。长毛抬起头,向我侧转过来,温柔地看看我,眼光那么平静、充满信任,尾巴慢慢地但不停地摇动。我实在不能再看它温顺乖巧的样子,示意两个青年把它带出去了。
长毛现出极不情愿的神色,回过头来望着我,眼睛里闪出一丝迷惘、困惑,这一眼,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来源:萧峰爱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