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进楼、不入户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违反规定入户充电引发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电动
车消防安全。
1、不进楼、不入户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违反规定入户充电引发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
2、强源头、正渠道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买“三无”产品。
3、室外充电不“飞线”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时务必使用原装充电器。
4、不改装、不混用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如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立即更换蓄电池,避免蓄电池“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更换时应到正规渠道购置原装电池。
版权归作者所有 向原创致敬
编辑:马鑫鑫 王新新 吴昊
监审:孙凤岐
策划审核:李慧娟
《讷河新闻》播出时间表
首播时间:20:00
重播时间:当日21:30 次日6:30 12:30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0452-3362008
专用举报邮箱:nhdst2004@163.com
公众号图文视频来源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讷河市广播电视台)
欢迎转载 禁止盗用
来源:美丽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