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因业主大会不计车位面积出局 开发商表决权应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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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监督指导社区居(村)委会组织召开),对年度维修计划进行讨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应参加业主大会。年度维修计划经维修基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近日,市民张先生在“北京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留言反映,2022年前后,本市发布相关文件明确,拥有产权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长期车位租赁使用权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以提出充电桩报装申请。也是在那段时间前后,自家小区的车位租赁周期就由一年改为了半年。居民们认为,这可能
在业委会的选举和日常运作中,由于涉及到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通常需要业主本人或其长期、稳定的代表参与,因此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由委员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表参加,否则会引发业委会整体合法性危机。
自从去年重庆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当地物业公司压力陡增,在好长一段时间,不少小区与物业公司关系变得愈发紧张,但好在时间是治愈一切伤虞的良药,除了一些物业费价格高的确实无语的项目主动降费“投降”外,大部分小区还是渐渐恢复到往日的平静,因为生活还得继续。
近几年来,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和停车收费问题日益凸显,由此引发的各类问题也越来越多。本期《律师大V说》,邀请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樊桂枝律师、邓成律师,根据亲身办案经验,并结合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观点,就深圳市区域内小区停车位产权及收益权归属作简要归纳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