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一年一收”改为“半年一收”业主不乐意了?这次还是因为充电桩!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6-10 23:38 1

摘要:近日,市民张先生在“北京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留言反映,2022年前后,本市发布相关文件明确,拥有产权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长期车位租赁使用权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以提出充电桩报装申请。也是在那段时间前后,自家小区的车位租赁周期就由一年改为了半年。居民们认为,这可能

近日,市民张先生在“北京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号留言反映,2022年前后,本市发布相关文件明确,拥有产权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长期车位租赁使用权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以提出充电桩报装申请。也是在那段时间前后,自家小区的车位租赁周期就由一年改为了半年。居民们认为,这可能是物业防止部分车主报装充电桩而动的“歪脑筋”。事情是否像居民们猜测的那样呢?物业单位能否为业主报装充电桩提供便利?

张先生家住草桥欣园三区西区,小区内住宅楼前有施划的停车位,不少业主都选择租赁车位来停放自家爱车。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连续租了车位很多年了,过去车位费都是一年一收,2022年左右,小区车位费改成了半年一收。他查到,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住宅区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及后期秩序维护工作的意见》正好是2022年。

张先生:以前都是一年一收停车费,北京市这个出完政策以后就改成半年一收了。去申请安装充电桩他就以不符合北京市政策为理由不让你装。我也去沟通过,物业一开始说电力什么的不允许,我说能不能装是一回事,让不让装是一回事。我说你得先让我装,再让电力部门来看能不能装,物业现在等于就不让装。

在小区内采访时,记者随机联系了几位停在车位上的新能源车车主,对方都表示,车位费确实是近几年改成了半年一收。

车主一:租了四五年了,曾经一年一年地交过,但半年一交也挺长时间的了。

车主二:车位是租的,大概1800元一年,但是是半年一收。

相关《意见》要求/图片来源于网络

按照相关《意见》要求,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应结合住宅区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协调安装充电设施。拥有产权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长期车位租赁使用权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提出报装申请。如今,车位费变成了半年一收,想要在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都出现了天然壁垒。

车主:物业不让装,之前最早是一年一交租赁费,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调成半年一交了,这个还真不知道原因。

小区内的新能源车/记者拍摄

尽管小区周边有一些公用的充电桩,但受限费用和充电速度的问题,不少新能源车主还是表示希望能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车主1:我不知道是不是小区有安全性的考虑,反正之前我也问过物业,物业说不能装。

车主2:电这一块我觉得比较专业,不好说,只是从便利程度来讲的话肯定是能装最好。

车主3:因为我那个车是新买的,5年之内4S店免费给我安充电桩,我肯定是愿意。

小区内的新能源车/记者拍摄

小区车位费收费周期更改是出于何种考量?能否为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便利呢?记者询问了属地丰台区玉泉营街道办事处,针对小区停车位收费周期的更改,文字回复中提到:经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此种收费方式变更时间为2021年年底收取2022年停车费用时变更,当时由于疫情影响,导致业主续约时间出现大幅时间差,若按一年收取则出现跨年收取现象,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那是否可以支持小区业主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呢?文字回复中表示:经与物业沟通了解,该小区地上车位为非产权车位,地上车位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经核查地面无供电设备(即供电π接室),不具备地面装充电桩条件。若安装充电桩需要在楼宇墙体打孔,破坏小区路面和绿化带,及存在充电桩过质保期后设备维护等小区安全问题。2019年,经小区部分业主提议,是否允许在非产权车位上安装私人充电桩事宜,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六款,申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规定,于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4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征集全体业主意见,经表决,超过业主人数及拥有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不同意在小区非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也进一步咨询了专业律师。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包华表示,如果小区内业主大会做出了共同决定,并进行了公示和备案,业主应当遵循相关决定内容。

包华: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是否就非规划车位安装充电桩做出过表决,它的程序,它的结果都有公示内容,也都需要提交属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所以这个事实是可以查询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业主是应当尊重并且执行的。

包华也表示,随着新能源车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其本身的安全性也在逐渐完善。小区内可以根据最新情况动态调整,如有更多业主希望能在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可以按照流程申请重新表决。

包华:当年的表决可能是认为电动车的安全系数确实不高,现在电动车的安全系数明显提高了,而小区内的电动车的保有率确实提高的情况下,客观情况就会发生变化,那么是否可以做出新的方案来能够满足更多业主或居民的生活需要?比如说我们现在的规则是20%的业主提出就可以召开一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那么这20%的业主启动这次会议的时候要提交一个议题议案,比如说希望重新表决或者将原来的表决予以取消,或者通过一个新的实施或者治理方案等等,这都是可以的。

数据显示,去年年末全市私人汽车中,新能源载客汽车数量达64.2万辆,增幅约为22%。和新能源私家车的增长数量相对应的是市民们对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增长,包华也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力合作,共同推动。

包华:随着居民购买电动车的需求的增加,充电桩是一定要设置的。但是这个设置的比例和设置的区位是需要提前进行规划的,这是一个整套的系统。由于我们前些年在不动产建设规划过程中,并没有去设置电动车的充电桩,所以很多的小区内都面临着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的情况。那么我们就需要从工程上,从安全上,从各方面去评价这个方案到底是否可行,如果没有一个政府管理部门内部的统筹机制去解决这件事,单靠某一个项目 上的一个物业管理人去解决,难度是非常大的。

记者:苏宁

编辑:苏宁

主编:朱来生

来源:北京交通广播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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