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履职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08 00:00 2

摘要:在业委会的选举和日常运作中,由于涉及到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通常需要业主本人或其长期、稳定的代表参与,因此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由委员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表参加,否则会引发业委会整体合法性危机。

分享有意义或有异议的物业案例或观点

小张当选为业委会成员,但由于其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参加业委会会议,常常委托其父亲老张代理其参加。

部分业委会成员认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写明业委会委员不能代理,对于小张、老张的行为可以认可,但另一些委员和业主对此提出了质疑。

的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未提及业委会会议的代理权限。

业委会委员是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身份。

业主大会是因为信任这个人的能力和人品,才选其当委员的,故而业委会委员的资格与业主身份是绑定的,家属非业主则无履职基础。

在业委会的选举和日常运作中,由于涉及到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通常需要业主本人或其长期、稳定的代表参与,因此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由委员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表参加,否则会引发业委会整体合法性危机

况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理制度适用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业委会委员参加业委会会议属履行公共职务行为,不属于可代理范畴。

如《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当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只能由业主担任并履行职责,不得由他人代理。

而且,业委会委员需对决策负责,委托行为易导致权责不清,损害业主权益。特别是业委会决议需经委员本人签字确认,委托家属参会可能导致决议无效

根据《江西商报》2024年6月21日报道,2024年6月17日,瑞昌市某小区业委会成员随意授权家属使用公章,并违规组织投票一事。

事件发生后,瑞昌市住建局、赛湖街道办事处以及龙门社区针对问题进行了纠正,发布公告解散业委会。

总之,作为业委会委员,应该亲自履行职责,不得非法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参加业委会会议。业委会委员应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遵守业委会的规章制度,确保会议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业主的权益,推动小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或撤销;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我们崇尚分享,让我们一起传播正能量。如果喜欢这篇文章,别忘了点赞、收藏、转发,也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欢迎关注:叶歪究

来源:叶歪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