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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略咨询:如何构建开发区行之有效的“GBR”国资监管体系

首先,从管理视角出发,在“管委会+公司”模式下,开发区管委会剥离社会管理职能,专注于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将具体业务开展的权责交予国有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即国有企业成为开发区市场化进程的有力抓手,开发区管委会对于国有企业的运营具有监督的职责。

咨询 国资 开发区 gbr 国资监管 2025-04-07 11:3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