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瑾律师为晋企保理作“公司法对保理业务影响及保理行业动态解析”专题培训
2025年6月20日,上海晋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企保理”)特邀盈科保理与供应链金融律师团队主办律师闫瑾围绕《公司法对保理业务影响及保理行业动态解析》开展专题培训。
2025年6月20日,上海晋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企保理”)特邀盈科保理与供应链金融律师团队主办律师闫瑾围绕《公司法对保理业务影响及保理行业动态解析》开展专题培训。
当前,市场经营主体面临实缴资本带来的资金挑战,通过数据资产作价入股方式,股东可以减轻资金负担,优化自身现金流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也使得业界对这一创新模式寄予厚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专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章,在19条具体举措中有4条直接聚焦公司治理,足见其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很多企业的实控人为了防止经营暴雷,陷入债务纠纷,会找亲朋好友来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
当前,根据《公司法》以及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职工董事除了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他要求基本与董事任职资格一致。在上述情况下,一些职工董事的产生稍显形式化。部分公司直接由非独立董事(经过职工大会选举后)“改任”,抑或是高管兼任职工董事
《公司法》引入审计委员会,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修订。早在上世纪90年代已有关于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与建设实践,经过长期探索,审计委员会已逐步成为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必设机构,且是董事会下设机构。新《公司法》关于审计委员会的制度设计较既有制度有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赋予了债权作为出资方式的合法性,只要该债权能够用货币进行合理估价,并且可以依法转让,同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出资的财产范畴,即可用于对公司的出资。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有权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为债权在
5月29日,光大银行宣布拟不再设立监事会。紧接着,民生银行也公告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自4月29日以来,已有5家国有大行、招商银行和华夏银行,以及长沙银行、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撤销或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事实上,自202
她曾最高峰时同时经办300件案子,攒下了2500+件案件的代理经验。如今她专注担保人维权和二审、再审,每年只办理4、5个案件,组建了线上、线下双渠道案源团队。
在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了解香港与内地公司法的差异对企业经营决策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六个维度深入剖析两地公司的核心区别。法律体系差异显著香港沿袭普通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法官可根据先例灵活裁判,特 别适合处理复杂的国际商事纠纷。反观内地,严格的成文法体系下,企业需
[作者简介]程啸,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委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等。主要研究民法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多数人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公司欠款法人应承担清偿责任。受多种因素影响,“法人”等基本概念还没有厘清,不少人对法人应承担什么责任还有疑惑,如:误将法定代表人理解为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