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自媒体行业蓬勃发展,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载体,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与舆论生态。然而,少数人却将网络当作发泄私愤、恶意攻击、侮辱诽谤他人的 “法外之地”,不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更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随着自媒体行业蓬勃发展,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载体,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与舆论生态。然而,少数人却将网络当作发泄私愤、恶意攻击、侮辱诽谤他人的 “法外之地”,不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更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去年以来,昭通永善警方聚焦网络谣言、诽谤等网络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4起案件,以实际行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坚决维护清朗、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1.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2025年4月,杨某因手臂疼痛,便自己拍打双臂致泛紫及瘀斑状(俗称“刮痧”)。后杨某为博取眼球,将其虚构成被老公殴打的假象,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引发网民大量关注和评论,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杨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永善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罚。
2.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025年3月,范某通过其网络账号,公开发布多条辱骂村社干部及诽谤当地政府职工的视频,对相关人员的名誉造成损害,也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查,范某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永善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3.发送辱骂诽谤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024年1月期间,钟某与刘某在网络平台多次发布相互辱骂、诽谤的不良信息,不仅对双方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扰,也破坏了清朗的网络环境。经查,刘某与钟某相互辱骂、诽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永善警方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钟某作出罚款处罚。
4.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2024年1月,吴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通过其网络账号发布“银昆高速嵩明至寻甸段发生交通事故,所有开车人注意安全,几条生命就这样没有了”的虚假信息。经查,吴某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永善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是底线。广大网民要自觉践行 “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 理念,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若发现疑似谣言信息,积极向网络举报平台或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编辑:张丽青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来源:都市时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