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商品丨他山之石:日本企业出海政策支持体系全解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6 07:32 1

摘要:从战略支持看,日本内阁官房国际商务投资支援室(GBIS)组织并发布“海外企业投资支持计划”,与各职能部门及民间机构连接成“一个团队”,构建企业出海“支持团队”,提供“支持菜单”并将其传递给潜在客户。

日本企业出海,政策支持

我国可借鉴日本企业出海政策支持经验,从战略层面把握企业出海政策目标,并为企业出海提供全生命周期要素支持。

从战略支持看,日本内阁官房国际商务投资支援室(GBIS)组织并发布“海外企业投资支持计划”,与各职能部门及民间机构连接成“一个团队”,构建企业出海“支持团队”,提供“支持菜单”并将其传递给潜在客户。

从要素支持看,日本围绕“信息”、“ 资金”、“ 人才”、“ 市场”、“知识产权”、“风控”等要素为企业出海提供全生命周期支持。在“信息”支持方面,日本构建了由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社会团体构成的情报收集体系,免费为企业出海提供宏观、中观和微观信息支持;在“资金”支持方面,日本政府每年通过年度预算和补充预算为企业在不同出海阶段提供不同类型的资金支持,同时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较长期限的海外投资贷款,帮助企业缓解出海融资约束;在“人才”支持方面,日本通过“本地培养”和“人才引进”为企业出海提供国际化人才支持;在“市场”开拓方面,日本为本土企业和海外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帮助企业海外线下参展;在“知识产权”方面,日本为企业海外申请专利提供费用补贴,并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服务和费用补贴等;在“风险管控”方面,日本为企业提供“覆盖率高”、“范围广”、“期限长”的海外投资保险,并构建中小企业海外安全对策网络。

借鉴日本企业出海政策支持经验,建议我国:一是强化政府部门协同合作,为我国企业出海提供系统性战略支持;二是强化信息提供和专业咨询,为我国企业出海免费提供专业信息支持;三是结合国家战略需要,为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出海活动提供财政补贴;四是重视国际化人才“本地培养”和“海外引进”,为企业出海提供人才支持;五是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支持,鼓励创新型企业出海。

在贸易摩擦风险上升与国内有效需求待提振背景下,我国企业出海趋势已至,企业出海政策支持体系建设急迫性上升。据此,本文就日本企业出海支持体系展开分析,为我国企业出海政策支持提供经验借鉴。

一、日本助力企业出海:战略支持

日本构建了一个自上而下、多层次、全方位的企业出海支持体系。日本内阁官房国际商务投资支援室(The Global Business Investment Support Office in the Cabinet Secretariat,简称“GBIS”)负责企业出海战略顶层设计,GBIS与其他部门和利益相关方规划和制定加强海外商业投资的政府措施,确立助力企业出海的政策目标和具体措施。

2022年12月20日,GBIS组织并发布“海外企业投资支持计划”,确立海外企业投资支持“双支柱”:一是与国内外合作伙伴构建全球支持网络;二是丰富海外投资便利措施。具体而言,GBIS通过将各职能部门及民间机构连接成“一个团队”,构建企业出海“支持团队”,改进政府提供的“支持菜单”并将其传递给潜在客户。

从企业出海“支持团队”看,日本企业出海支持团队由多个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包括政府部门、独立行政法人、政府认证的支援机构和民间部门。其中,政府部门包括:经济产业省(METI),经济产业省下属的外局中小企业厅、特许厅;外务省(MOFA);财务省(MOF);农林水产省等。独立行政法人包括:经济产业省主管的贸易振兴机构(JETRO)、国际协力机构(JICA)、国际协力银行(JBIC)、日本政策金融公库(JFC),日本贸易保险(NEXI)、工业所有权情报研修馆(INPIT)、海外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协会(AOTS)。政府认证的支援机构包括:商工会议所、中小企业支援中心、中小企业全国中央会、全国商工联合会等。民间部门包括:综合商社、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从企业出海“支持菜单”看日本海外利益保护“支持菜单”可划分为“全面支持”和“专项支持”两类。

“全面支持”政策主要针对企业出海提供全面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资金、人才、风险管理支持等内容。目前,日本各部门已出台多个企业海外投资“全面支持”项目:JETRO发起的“支持一万家首次开展出口业务的中小企业”、“新出口强国联盟”、“日本与海外开放式创新”等;中小企业厅发起的“海外拓展实操支持”;AOTS发起的“支持日本企业和地方政府全球化”;日本农林水产省发起的“农林水产品及食品出口”;国税厅发起的“日本酒类出口促进联盟”等。

“专项支持”政策根据企业不同出海阶段提供相应专项支持。日本将企业出海历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企业出海前期规划阶段,此阶段重点提供情报收集、专家研讨和专家咨询等服务;第二阶段为投资计划准备阶段,此阶段重点提供可行性研究、市场开发、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等服务;第三阶段为海外拓展阶段,侧重为企业提供资金补贴和支持;第四阶段为出海稳定和扩大阶段,为企业出海提供人才支持、风险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不难看出,日本出海“支持菜单”覆盖企业出海全生命周期,从企业出海准备阶段到落地经营,均有相应职能部门提供专项支持。

二、日本助力企业出海:要素支持

在确立企业出海战略规划后,日本各职能部门将战略规划转换成具体服务支持,从“信息提供”、“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市场开发”、“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管控”等方面给予出海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

2.1 信息提供

对于企业而言,海外信息收集面临信息数据壁垒、语言和文化障碍、信息来源有限等诸多挑战。为降低企业信息收集成本并提高企业出海信息质量,日本构建了由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社会团体构成的情报收集体系,为日本企业出海提供宏观、中观和微观信息支持。

一是外务省、日本驻外领事馆、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等政府部门和驻外企业协会等提供宏观层面信息。以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为代表,其按照国家/地区、出海目的和行业三维度分类,为出海企业免费提供海外商业信息,包括:商业简报、区域分析报告、研究报告、世界贸易和投资报告、国家/地区信息等宏观层面信息。除普适性宏观信息外,中小企业厅和特许厅针对中小企业出海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项信息支持。针对中小企业出海,中小企业厅设海外商务导航,为中小企业提供海外商业信息,如进军海外所需进出口手续、合同规则和各国法律信息,以及海外当地报道等。为帮助日本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特许厅提供以东亚和东盟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制度、专利申请撤回制度等。截至2022年5月底,该信息数据库收录信息超过3000条,每年约新增200条信息[1]。外务省提供海外安全信息,包括世界各地医疗状况、海外安全措施传单和海报等。

同时,为构建有助于日本企业海外扩张的国际经济秩序,日本积极推进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投资协定签订。截至2025年8月25日,日本已签订20份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对象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文莱、菲律宾和越南等东南亚经济体,欧盟、英国和美国等西方发达经济体。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强化了日本与其他经济体贸易、投资等领域的要素合作,同时规范了人员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规则制定,为企业出海活动“保驾护航”。为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外务省不定期举行研讨会,对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及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并介绍实际运用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程序和案例研究。

二是外事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提供中观、微观信息咨询。以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为代表,其在海外设立了约70个海外办事处,办事处外籍人士和专家顾问将免费提供有关当地经济状况、商业环境、在当地设立海外子公司程序等信息。值得指出的是,该信息提供限定对象为:JETRO会员、新出口强国项目合作伙伴选定的可获得实际支持的公司、考虑拓展本地市场的公司、根据修改后的《出口促进法》获得认证的农林水产品及食品出口促进组织(包括预计获得认证的组织)等。同时,JETRO为企业免费提供贸易投资咨询,介绍国内外制度、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解答贸易投资各种问题;并针对有关美国关税措施提供特别咨询服务等。针对在中部经济伙伴关系区(1个首都圈和10个县)内设有营业场所的中小企业,首都圈出口产品技术支援中心的专业顾问免费提供各技术领域专业咨询,专业顾问由各领域私营部门在职或退休专业人员组成。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特许厅的知识产权战略专家为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咨询。

三是企业设立“情报室”支持公司决策。以大型跨国公司为代表,日本主要综合商社设立“情报室”,积累宏观经济、产业和地缘政治等多方面的情报信息。以三菱商事为代表,2022年三菱商事设立全球情报委员会(Global Intelligence Committee, GI),将情报管理纳入公司整体战略。三井物产则是借助“三井全球通讯网”(Mitsui Global Communication Network),通过全球通讯网络确保信息收集和传递;同时于1999年设立“三井物产战略研究所”作为三井物产的内部智库,该智库立足于全球视野,在政治、经济、社会、产业、技术等领域开展广泛主题的研究和调查,支持三井物产集团的业务。

2.2 资金支持

日本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多层次融资、保险支持,以解决企业出海全过程中资金约束难题。

一是财政预算资金支持,日本政府每年通过年度预算和补充预算为企业在不同出海阶段提供不同类型的资金支持。

在企业出海初始阶段,日本为企业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落地推广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项目以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主导的“中小企业/SDGs商务支援事业”,经产省(MEIT)主导的“全球南方补贴”和“医疗健康产业国际化拓展促进”为代表。其中,中小企业/SDGs商务支援事业通过对外实施政府开发援助(ODA)为企业出海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支持内容有调查委托和业务开展两类:调查委托型为帮助企业收集信息如市场规模、识别客户和分销渠道等,验证初始商业模式可行性,JICA为企业提供最高达1500万日元的资金支持,为期最长达12个月;业务开展型为帮助企业确立商业模式并构建产品/服务提供系统,JICA为企业提供最高达4000万日元的资金支持,为期最长30个月。“全球南方补贴”通过支持日本企业在“全球南方”开展业务,以支持日本创新活动和构建多元化供应链,具体支持项目分为“小规模示范(可行性研究)”“大规模示范”两类。其中,“小规模示范(可行性研究)”支持项目在立项阶段开展商业可行性调查,调查和审查内容涵盖外部的宏观环境因素,例如政治、法律制度、法规、经济、技术趋势、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及单个项目的微观环境调查,例如行业趋势、市场调研、竞争状况以及财务可行性等内容,为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1亿日元的资金支持。“大规模示范”支持项目在实际应用业务推广和应用,为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5亿日元的资金支持。“医疗健康产业国际化拓展促进”旨在通过补贴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基础研究和实证研究费用,帮助其利用自身在医疗保健(包括医疗和护理)领域的技术、服务和产品优势,规划和实施战略性海外扩张。其项目补贴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在企业出海中期阶段,即“海外拓展”阶段,财政部为企业提供系政补贴,帮助企业进行设备投资、技术升级和数字化转型,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具体支持项目以“促进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提高生产率的补贴”、“解决社会问题的国际合作开发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出口的生态系统创建项目”、“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贸易平台利用补贴”为代表。以“解决社会问题的国际合作开发项目”为代表,该项目向日本企业征集有助于解决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新兴发展中国家社会问题的商业计划和补助商业计划,并向选定的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演示和评估等商业开发费用的补助金,补贴规模最高达1000万日元。

在企业出海后期阶段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出海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帮助出海企业规避出海风险。其中,日本贸易保险(NEXI)提供海外投资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外汇险、征收险和战争险等。

二是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政策金融机构如国际协力银行(JBIC)、商工中金(JFC)、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信用保证协会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资金支持。如,商工中金提供“海外子公司融资”支持,为日本海外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帮助日本海外子公司融资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则为企业提供额度最高达14.4亿日元跨境贷款,为企业发展海外市场业务提供长期运营资金。

国际协力银行(JBIC)为代表,其作为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补充民间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业务为出发点,围绕“促进日本在海外重要资源的开发和获取”、“维持并提高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以防止全球变暖等保护地球环境为目的的海外业务开展”、“防止国际金融秩序混乱以及应对由其导致的危害”四大领域开展业务。JBIC提供“海外投资贷款”支持日本对外直接投资,贷款可投向日本企业、海外关联企业以及对此类海外关联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提供贷款的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海外投资贷款”具有利率低、限额高和周期长等特征。从利率看,JBIC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15日,JBIC“海外投资贷款”标准利率仅为0.9875%;从限额看,贷款金额不超过境外投资合同金额,用于满足特定境外投资项目或发展境外业务的长期投资需要;从周期看,JBIC“海外投资贷款”还款期限是根据投资回收期确定的,没有还款期限限制。

2.3 人才支持

在企业出海国际化人才支持方面,日本坚持“海外引进”和“本土培养”两手抓。

在“海外引进”方面,日本经产省推出“国际化促进实习项目”,为有意向在日本企业工作的外国人才提供实习项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为海外人才和企业搭建联系平台,通过在“促进外国人才积极参与门户网站”创建“高技能外国专业人士意向企业(OFP名单)”,该名单面向高技能外国专业人士以及希望聘用高技能外国专业人士的日本企业;同时,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专门派出协调员,积极推动高技能外国人才的积极参与,从制定招聘计划到接收、培训和安置,为高技能外国人才提供持续支持。日本海外技术者研修协会(AOTS)为外国人员开设日语培训课程,为不同行业工作中的外国人提供职场所需的日语交流技能培训。

在“本土培养”方面,JETRO提供“中小企业海外事业人才培养学校”和“中小企业海外事业人才培养学校PLUS”项目,分别针对没有海外谈判经验和已有海外商务谈判经验的人才提供培训。“中小企业海外事业人才培养学校”针对首次与海外买家进行出口谈判或在以往谈判中感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为“有效的商务谈判”做准备的免费培训课程,培训主要教授如何制定海外扩张战略、如何制作演示材料以及如何进行商务谈判;“中小企业海外事业人才培养学校PLUS”,针对具有英语商务谈判和成交经验的海外销售代表和海外事业经理开设免费培训课程,旨在磨练他们的“进取型”销售技巧,从而进一步拓展海外事业。日本海外技术者研修协会(AOTS)则提供海外实习项目,申请者通过在东南亚和印度等新兴国家的当地公司和公共机构的工作经验来体验新兴国家的业务,培养负责日本公司全球业务发展和日本社会全球化的年轻人力资源。

2.4 市场开拓

在市场开拓方面,日本政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支持:

一是市场信息支持。如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按照行业和区域分类,为企业出海提供来自世界各地贸易展览会信息。

二是支持企业线下参展。针对线下参展,为减轻企业参展手续负担,降低企业参展成本,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提供一揽子服务支持,具体包括:1、负责向主办方提交参赛作品的手续;2、提供展位设计搭建、展品清关运输、当地公关等一揽子服务;3、补贴企业参展费用。

三是搭建沟通平台。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开设“日本街” 在线目录,日本供应商公司只需注册公司和产品信息以及产品图片,就可以向世界各地的买家介绍自己的产品;且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提供与买家的商务会议日期、安排免费口译员以及参加商务会议等支持。针对电商,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设立海外电商销售项目“Japan Mall”,该项目旨在通过支持海外电商买家的采购和海外推广,提升日本产品的知名度并促进其销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设立“电子会场”(e-Venue),该网站为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运营的国际商务配对网站;中小机构搭建“J-GoodTech”平台,支持中小企业扩大销售、寻找新的商业合作伙伴并拓展海外业务,截至2025年3月底,J-GoodTech会员公司数量已达38000家;“海外CEO商务会谈”,旨在促成拓展海外业务的日本中小企业以及希望与日本企业合作的海外企业主办的商务会谈。

2.5 知识产权

为鼓励创新型企业出海,日本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全方位支持服务。

在知识产权申请方面,日本为在国外申请知识产权专利的企业提供补贴支持。以特许厅为代表,其通过向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大学等提供补贴,以支付在国外获得发明(专利)、设备(实用新型)、设计或商标权所需的部分费用,促进在国外获得权利,并支持国际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其中,为鼓励中小企业战略性地进行海外申请,日本特许厅为计划拓展海外业务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半的海外申请费用补贴。具体以各都道府县的中小企业支援中心作为联络点,为全国的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工商联合会、商会、非营利组织等也可以申请地区集体商标的海外申请。此外,还支持“根据海牙协定进行外观设计的国际申请”。同时,特许厅发起“国际申请费及手续费的支持措施”,针对中小企业、特定中小企业、试验研究机构、小型企业、中小型创业公司、福岛相关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依次提供1/2、1/3和1/4比例的费用补贴。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为企业提供:1、咨询服务,如海外市场上遇到假冒和盗版商品困扰的相关咨询;2、调查服务,对在海外遭受知识产权侵犯的中小企业进行侵权调查,并承担部分费用;3、费用补贴,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的法律费用补贴,承担三分之二的费用;4、信息共享,海外日本企业信息交流小组(IPG)为分布在11个国家/地区的日本公司提供信息分享和交流。特许厅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费用保险的部分保费进行补贴,补贴率为加入保险时保险费的一半(第二年及以后续保时保险费为三分之一)。

2.6 风险管控

为帮助出海企业降低出海风险,日本贸易保险(NEXI)提供“海外投资保险”,承保在海外设有子公司或合资企业的日本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当相关子公司或合资企业因战争、恐怖主义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被迫停止营业时,日本贸易保险(NEXI)将承担损失。此外,该保险还承保因外汇兑换禁令或汇款中断而导致日本公司无法将股息汇回日本时所产生的损失。该保险具有“覆盖率高”、“范围广”、“期限长”等特征。

从“覆盖率高”看,“海外投资保险”的投保率可达95%甚至100%,即以从日本汇出的资本金或被投保公司股票估值或账面净资产价值份额的95%或以下,或100%作为投资保险金;在附加违约风险的条款下,最高限额为95%。

从“范围广”看,“海外投资保险”主要承保“征收和侵权风险”、“战争和不可抗力风险”和“无法汇款风险”三种。其中,“征收和侵权风险”指受偿公司在东道国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对受偿公司业务特别重要的不动产、设备、原材料权、采矿权、工业产权等受到外国政府征用;“战争和不可抗力风险”是指因战争、革命、恐怖主义行为、其他内乱、暴乱或骚乱造成的损失,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联合国制裁、罢工等造成的损害;“无法汇款的风险”是指因外国实施的外汇交易限制等原因,在两个月以上无法将款项汇回日本所产生的损失。

从“期限长”看,初始合同期限最短为2年,最长为30年。当合同到期后,企业可自由选择续期,续期期限最长达30年。

同时,为帮助企业和个人规避海外风险,外务省提供海外安全信息,并构建了中小企业海外安全对策网络,旨在通过该网络,与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广大商业利益相关者高效共享安全知识、风险信息和企业良好实践等信息,同时迅速发现并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担忧。该网络参与机构众多,包括:日本工程学会、海外建设协会、日本海外顾问协会(ECFA)、海外日本人安全协会、外交部、金融厅、经济产业省、日本企业经理人协会、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商工中央银行、日本银行家协会、全国商工团体联合会、全国信用合作社联合会、全国中央信用合作社联合会、全国知事协会、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会、日本中小企业地域革新机构、中小企业厅、日本机械贸易投资振兴中心、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日本海外企业协会、日本商工会议所、日本政策金融公库、日本一般保险协会、日本对外贸易委员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日本出口投资保险公司(NEXI)、日本旅行社协会。为共享安全知识、风险信息等,该网络每年举行一次局长级“主要会议”,并定期召开作为主要会议支持机构的处长级“指导委员会”。

三、日本助力企业出海:经验借鉴

根据前文,日本构建了政府部门、独立行政法人、政府认证的支援机构和民间部门等多主体参与的企业出海“支持团队”,围绕“信息”、“ 资金”、“ 人才”、“ 市场”、“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等为企业出海提供全生命周期支持。借鉴日本企业出海支持体系,建议我国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企业出海支持体系:

一是强化政府部门协同合作,为我国企业出海提供系统性战略支持。日本以内阁官房国际商务投资支援室(GBIS)领衔,经产省、外务省、财务省等部门配合,构建了从出海战略制定到出海战略落实的政策支持体系。当前,我国企业出海政策支持部门涉及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外交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对此,建议成立或指定企业出海政策制定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我国出海战略目标并协调组织各部门出台和落实细项出海支持政策。

二是强化信息提供和专业咨询,为我国企业出海免费提供专业信息支持。日本多部门为企业出海提供免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并将该服务向中小企业倾斜。借鉴该经验,建议我国构建企业出海信息中台,丰富海外信息支持;并组织各领域技术专家、拥有丰富出海经验的从业人员组成咨询团队,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和政策分析等专业支持。

三是结合国家战略需要,为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出海活动提供财政补贴。日本政府每年通过年度预算和补充预算为企业在不同出海阶段提供不同类型的资金支持。借鉴该经验,我国可按照企业出海不同阶段,提供专项财政补贴。如,针对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出海项目,在其出海的前期阶段提供调查委托补贴,为其出海事前调查提供咨询补贴等;在其出海的中期阶段提供业务开展型补贴,如投资设厂阶段提供相应的专项补贴等。

四是重视国际化人才“本地培养”和“海外引进”,为企业出海提供人才支持。一方面,借鉴日本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的方式,通过提供专业培训、实习机会培养国际化实践型人才;另一方面,为有意愿在中国工作的国家化人才提供实习、工作通道,如搭建信息平台,对外披露来华实习、工作信息,并为来华实习、工作的海外人才提供语言培训、住宿便利等服务。

五是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支持,鼓励创新型企业出海。针对企业出海申请专利,可提供费用补贴;针对海外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政府可提供调查服务和相关费用补贴,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注:

[1]资料来源:INPIT,“掲載情報について”,[2025-08-22], https://www.globalipdb.inpit.go.jp/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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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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