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8 06:34 1

摘要:你局《关于报送〈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4〕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文物保函〔2015〕144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立项报告〉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4〕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从保护唐朝墩古城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出发,进一步加强遗址保护现状等专项评估和研究,科学分析影响遗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的主要自然和人为因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应指导专业考古研究机构抓紧开展系统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进一步搞清唐朝墩古城遗址的范围、布局和内涵,并加强已有考古资料的整理和研究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突出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根据遗存分布特点和保护管理需要科学确定规划范围和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要求和控制指标,通过规划手段有效缓解遗址保护所面临的压力,尤其应注意加强对城址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活动的合理控制,并注意保护城址及水磨河一侧的历史环境。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机构,根据上述意见,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唐朝墩古城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一式二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五、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唐朝墩古城遗址的保护工作,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0日

来源:律法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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