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能减、能加吗?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05 10:06 1

摘要:“离婚时约定每月给2000抚养费,现在我残疾了没收入,能少给点吗?”“孩子上高中开销大了,之前的抚养费不够用,能让对方加钱吗?”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是离婚后家长们最常纠结、困惑的问题。

“离婚时约定每月给2000抚养费,现在我残疾了没收入,能少给点吗?”“孩子上高中开销大了,之前的抚养费不够用,能让对方加钱吗?”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是离婚后家长们最常纠结、困惑的问题。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德略律所主办婚姻家事案件的党红亮律师,结合《民法典》及真实案例,拆解抚养费的“给多少、给多久、能不能变”三大核心问题,帮你理清法律边界。

案情回顾

赵女士和陈先生协议离婚,陈先生同意将六岁的女儿交由赵女士抚养,二人约定好由陈先生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在女儿十六岁那年,陈先生因为意外发生车祸,导致双腿落下残疾,丧失了经济来源,陈先生认为女儿如今也能够依靠短期务工赚取生活费,希望能够减少支付抚养费用。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先生将赵女士告上法院,请求判决减少抚养费。

法院最终判决:陈先生在治疗恢复期(6个月)内,每月抚养费减至800元,恢复期后根据收入情况再调整。

《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孩子抚养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除此之外,法律对“标准、方式、期限”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抚养费给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明确了计算标准,核心分两种情况: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 给付。比如月工资1万元,每月抚养费大概2000-3000元;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比例可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比如月入1万,养两个孩子最多给5000元);

②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算(比如自由职业者,按当地平均工资6000元算,每月给1200-1800元)。

注:法院会结合“孩子实际需求”调整——比如孩子要上私立学校、有慢性病,可能会在比例基础上适当提高;若一方收入极高(如月入10万),也不会按30%硬判3万,会结

第二,抚养费怎么给?

①定期支付:这种支付方式最常见,比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打款;

②一次性支付:需由双方协商一致,且支付方有能力;若直接抚养方担心对方日后不付,可要求一次性支付,但法院一般不强制。

第三,抚养费给多久?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没有负担能力了,能减少抚养费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抚养费数额。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指:

01 支付方因失业、残疾、患病等,负担能力大幅下降(比如从月入1万变成无收入);

02 支付方遭遇重大意外(如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暂时无力按原标准支付。

上述案例中,法院判决陈先生在治疗恢复期适当减少抚养费,正是基于该项解释。但需要注意的是,“减少”通常是“暂时的”,仅仅是在过渡期内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比如陈先生恢复工作后,若收入回到原水平,仍需按2000元支付,不会一直减。

反过来:抚养费不够用了,能要求增加吗?

除了“减少”,若孩子开支增加,直接抚养方也能起诉要求“加抚养费”。法律明确了3种支持情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原定数额不够维持当地生活水平:

比如5年前约定每月1500元,现在当地物价上涨,1500元不够孩子生活开支;

孩子有特殊开支:

比如突然患病需要大额医疗费,或考上高中、大学,学费远超原定标准;

其他正当理由:

比如支付方收入大幅提高,有能力多承担,而孩子确实需要更多费用。

结语

党律师强调:抚养费不是“给对方的钱”,而是“给孩子的成长保障”。关于抚养费的支付,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形下,各方应当遵从约定,或者依照判决执行,但如果确有特殊情况或者正当事由,也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抚养费数额。

○ 律师简介 ○

——党红亮律师——

·北京德略律师事务所主任

·资深婚姻家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央视财经频道嘉宾律师

·央视社教法制栏目特邀律师

·央视《法律讲堂(生活版)》专家库律师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来源:律视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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