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星闪耀】省属监狱系统“雷锋式”警察——金长磊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9 08:53 1

摘要:金长磊,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入警,历任分监区长、副监区长、监区长等职务。曾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被称为“省属监狱系统‘雷锋式’警察”。

沈阳第一监狱四监区 监区长

金长磊,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入警,历任分监区长、副监区长、监区长等职务。曾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被称为“省属监狱系统‘雷锋式’警察”。

严格执法 确保安全稳定

金长磊深知安全稳定是监狱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监区长的他将强化监区各项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结合监区实际,重新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监区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保障监区安全稳定的关键。金长磊定期组织监区警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通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增强监区警察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同时,他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团队整体的应急处置能力,为监狱的安全稳定筑牢了坚实的防线。

爱洒高墙 真情唤醒新生

在教育改造工作中,金长磊结合监区工作实际,根据新入监罪犯的教育特点,借助狱内、狱外各种教育资源和力量,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教育平台和教育模式。这些创新举措在监管改造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金长磊的办公室里,那叠厚厚的档案盒格外引人注目。这是他14年从警生涯的心血结晶,记录着2000余名罪犯的个别教育情况,每一份记录,都是他对罪犯的关心与付出。金长磊将这些教育方法,总结出一套科学有效的“个别教育十二法”,为教育改造工作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金长磊明白,只有深入了解罪犯的内心,才能精准施策,提升矫治成效。对于监区那些消极抗改的罪犯,他逐一“画像”,精心研究针对性措施。罪犯李某便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李某因对生活失去信心,情绪暴躁,多次与其他罪犯产生矛盾。金长磊仔细研判李某的卷宗,多次与他谈心谈话,发现李某内心深处对亲情的渴望。于是,他辗转联系上李某远在外省的亲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他们配合管教工作。在金长磊的努力下,李某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温暖,也体会到了监狱警察的关爱。这份爱如春风化雨,滋润着李某干涸的心田,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从此积极投入改造。

投身公益 大爱传递温暖

金长磊不仅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还热心公益事业,将爱心播撒到社会的各个角落。2022年6月,他加入沈阳市蓝鲨应急救援队,利用个人休息时间积极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先后取得红十字会初级急救员资格证书、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等。他参与城市搜救、水域搜救、防灾减灾科普等活动40余次,累计公益服务时长300余小时,成功搜救走失者7名,打捞落水遇难者5名。此外,他还走进社区、学校、敬老院等场所,为需要帮助的人们送去温暖与关怀,用自己的行动传递着正能量。

14年从警路,金长磊赤诚为党的初心从未改变,砥砺奋进的脚步从未停歇。他始终保持着一种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精神,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忠诚与担当。用他的话说:“监狱警察的工作虽然辛苦,却有着无法替代的价值和意义,我们肩负的责任使命不仅仅是教育和改造罪犯,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为此我们更要全力以赴地贡献自己的青春、汗水和热血。”

来源:凯哥头条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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