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摄影构成可谓摄影构思与创作选择对象物布局画面的单体、多体、群体元素优化组合的形态概念。摄影构成概念早年建立于俄国1913年至20年代出现于艺术创作运动的构成主义(结构主义)。重要发起人俄国摄影大师亚历山大罗德琴科,主要发起人之一的还有俄国埃尔.李希斯基,他更有
摄影构成可谓摄影构思与创作选择对象物布局画面的单体、多体、群体元素优化组合的形态概念。摄影构成概念早年建立于俄国1913年至20年代出现于艺术创作运动的构成主义(结构主义)。重要发起人俄国摄影大师亚历山大罗德琴科,主要发起人之一的还有俄国埃尔.李希斯基,他更有兴趣与同感的是另一位构成主义开拓者塔特林的艺术理论主张。他们大多吸收和感悟到西方艺术先锋运动中的表现主义、立体主义等学派思想,创立和实践了构成主义创作新风,突出了抽象艺术空间、形式创意、几何表达等的结合、艺术性与功能性、社会性结合的运用,通过艺术结构来表达哲学与精神理念的创作路径,为跨界艺术,尤其是摄影的构成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思想与文化的可续积养。为后来的现代艺术与设计打下了厚重而多元的基础。
而当今的摄影不论是纪实摄影、艺术摄影,还是商业摄影、新闻摄影乃至上述多类摄影所涵盖的树木题材的摄影,同样存在构成主义或普遍性的构成问题。
我认为树木摄影启蒙与摄影发明史同步运行就有其经典作品的生成,有着同呼吸共命运的创作经历,只因树木摄影是浩瀚题材中的子项目某个点,未曾有人长篇大论解读树木摄影。而我从小学时就情有独钟喜欢画树画花,也赶上了我国自然灾害的1959至1961年,那时经常与玩童发小爬树摘槐树花充饥,顺便爬树居高观望远处风景;中学时代的1967年开始学用相机拍我喜欢的树;大学时代便有更多主观意图与构思去拍有想法多姿多彩的树。前段时间我专门整理的几十年间拍的树木照片,写了《树木摄影诗意的解读与思考》作为配文。
这次伏案续文试图从摄影画面构成的视角,再度梳理树木摄影应有的逻辑关系和理论的解读。讲画面构成不仅仅是树木摄影,它包括许多层面,有许多问题是各大门类摄影共同的思考维度、共同的规律和共同的行为要件。但创作成果却因每个人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差异性明辨认知,加之构成选择的不同,会有不同的视觉效应与审美体验。从创作规律与实操经验布局审时度势来透析,摄前就应有思考中创作构成的功课与预判,包括构成的题材是否是单幅作品,还是长期跟踪的专题作品的某一部分;是拍传统的纪实风景、艺术风景,还是拍创意、当代风景等都有元素构成问题。总之,拍好树木的构成,大致可概括在以树木为中心的创作风格、树的品种、形态、色彩、影调、质感、对比、点线面、透视关系等诸多构成所需的视觉元素,以及在取舍元素和优化升级元素配制中所产生的画面意境与意义的构成思考。我依据上述内容将以树木为主体的创作归纳为三个结合的构成。
一、主体与环境结合的构成
以树木为主体的摄影创作,如排除植物行业影像文献要求,需要作者找准命题,选择有雅俗共赏的树木造型、相象形态,有生存品格、有传世典故、有个性气质的树木作为创作素材,或有名山古迹环境、有地标性山野、无人区,或特有地质地貌地理环境生存稀有的遗存树种珍品等可作为聚焦的重点。
我所述的主体系指题材中的主体,也是画面中的主体,指本文中树木为主体。主体不一定在画面中心,但应是读者阅读画面时所感受到的视觉中心。其它的陪体、前后背景均围绕中心起到陪衬、烘托、呼应、补充、强化、服从于主体。除主体外,我把前后上下左右背景统称为环境,环境在主体间定位是创作构思与构图中最重要的空间环节,只有作品主题思想和画面主体元素、环境元素构成相得益彰的和谐统一,才算是成功之作。这说明除创意和超现实摄影外,树木创作的环境选择至关重要,需要作者付出辛劳的探索之旅。环境的搜寻营造既有加法也有减法,但应充分考量到环境选择提炼的简约、留白、虚实、光线、透视、气氛、气象、底色、意境等的尺度把握。
二、形式与内容结合的构成
形式系指树木创作画面构图的表达样式、风格,以及画面所记录与建构的诸多元素构成的平面视觉影像。形式好能充分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创作内容意图与思绪情感。反之形式不好,即使作品内容好也会使作品内涵苍白乏味。其内容系指树木创作画面的主题思想、作者对树木表达的客观物象、主观意象与个人情怀的表达。内容再好则需好的形式呈现配位,内容杂乱无章,形式再好,其作品也是空中楼阁,成为华而不实的败笔之作。总之,形式应服从高雅内容而相行,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创作难点。
三、抽象与具象结合的构成
抽象与具象摄影这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表现形式,算是具有百余年摄影史的风风雨雨磨砺,它早已成为艺术与哲学常用的术语。我把它表述为:抽象摄影是作者运用主观而富有想象魅力的抽象思维将对象物的本质特性与形态,通过光、水、气象、色温、聚焦等物化作用,变异转化为胜于原貌的画面景致。而具象摄影是作者运用客观而直接再现的思维方式,通过不改变不转化真情实景,以作者直视感观来复制对象物的传统手法,运用镜头真实记录原汁原味的景致。两者共同点都是运用纪实手法创作,均没有移花接木,包括后期不作叠加取舍,同样都是艺术创作的精神产品。不同的是因作者思维方式、景致元素构成不同,抽象是主观创造,而具象是客观模仿,导致审美体验与感悟大相径庭。
我认为抽象摄影潜力很深、大有作力,一是可针对树木深度实验树木摄影专业化的创作,甚至拍某些树木的四季专题;二是把抽象与具象结合起来进行兼容跨界摄影创作,还可转化为抽象树木的画意摄影、观念摄影、新纪实摄影、新古典水木摄影等。
我认为还应增强些新观念,例如单幅抽象树木应融入部分具象构成,具象树木同样也可融入部分抽象构成,让树木摄影百花齐放、万紫千红。
图片说明:这组树木照片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至今三十余年中选的照片,几乎每次旅行都顺带着树木的题材去拍,还拍了许多早年乱砍乱伐的树林和大量使用木材的集散地,乃至家庭烧材,本组照片结尾,我选了一张山村劈柴照片,抢拍了巧遇木材堆旁小路上放学背书包的孩子背影,隐喻出植物生态过度砍伐与后代千秋之忧思,烘托出全组照片树木的生态之美、心灵之美、江山之美的家国情怀。这组照片以纪实的手法所拍,力求增加更多艺术元素,带有特质抽象的仅有几幅,同时选了多幅主观色彩的画面构成。从整体看树木与人的融合不够到位。组照片拍于辽宁(含辽宁大学校园)、新疆、西藏、广西、海南、云南、内蒙、陕西、安徽、江西、吉林、黑龙江等地,还包括在巴西、阿根廷、肯尼亚、纳米比亚、秘鲁、美国、加拿大、澳大历亚、新西兰等国家所拍。
图文作者:刘志超,辽宁大学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新华社中国新闻图片特邀摄影师、辽宁《影像评论》创始人之一。
来源:今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