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0年12月9日下午4时46分,郑州银基商贸城内人潮涌动。附近的广发银行虽然已经快到了下班的时间,但营业厅内还是有不少银基商贸城的商户在办理存取款业务。
(本文旨在倡导正义,杜绝犯罪,文中人物全部化名。内容纯属虚构,请理性阅读,如有不妥,请联系更改。)
2000年12月9日下午4时46分,郑州银基商贸城内人潮涌动。附近的广发银行虽然已经快到了下班的时间,但营业厅内还是有不少银基商贸城的商户在办理存取款业务。
就在此时,4名蒙面男子从门外走进银行营业厅,其中一名身着深蓝色夹克的男子走近3号柜台,将一枚自制炸弹吸附在防弹玻璃上。警报响起的瞬间,炸弹引爆,玻璃炸出蛛网状裂痕。另一名劫匪递上铁锤,深蓝色夹克男子连续敲击23下后,防弹玻璃轰然倒塌。紧接着由另外有两名劫匪翻入柜台,将现金装入编织袋。
在劫匪装钱的空隙,深蓝色夹克男子又在营业厅门口引爆了一枚炸药,威慑前来看热闹的群众。然后和剩余的一名劫匪持枪在银行门内警戒。
银基商贸城保卫处副处长常玉杰听到爆炸声后,立即疏散商场的人群,然后又奔向广发银行查看情况。而就在常玉杰刚赶到银行门口,只听见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击中了常玉杰的眉心,常玉杰当场死亡。
与此同时,保卫处另一名副处长张福松从银基商贸城西门口冲了出来,正准备拦截从银行出来的劫匪时,就看见其中一名劫匪举枪瞄准他扣动了扳机,张福松见状本能的闪到一旁的花坛后。即使这样,劫匪射出的子弹也击中了张福松敞开的西服右前襟。张福松没有武器,只能眼看劫匪逃离。
劫匪在逃跑的途中又与闻讯赶到现场的巡警展开对射,将巡警击伤后混入人群潜逃。
整个抢劫银行的过程仅持续了3分28秒,208万元现金被抢走,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使用炸药爆破方式抢劫银行的案件,4名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杀人,抢劫巨款。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案情迅速层层上报,公安部将其列为2000年"全国二号大案",并安排专家组赶往郑州协助破案。
12·9银行抢劫案引起了郑州市民极大的恐慌,恐慌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这一起抢劫案。而是在这之前,郑州就已经连续发生了3起银行抢劫案。
1997年11月19日下午,郑州市淮河路的电信分局营业厅工作人员正在往押款车上搬运现金时。突然出现4名戴头盔、手持猎枪的劫匪,抢走了37万元现金。
1999年3月3日,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储蓄所发生抢劫案。3名持枪劫匪用铁锤等工具砸烂柜台防弹玻璃,抢走现金五万元。在逃离现场时,为阻拦追击的经警,引爆了一枚土制炸弹,导致多人受伤。
1999年12月5日,郑州城市合作银行中药城储蓄所发生抢劫案。劫匪携带爆炸装置、持猎枪闯入储蓄所内,炸毁防弹玻璃抢走200多万元现金。
由于前3起银行抢劫案还没有破获,这一次又发生了抢劫案,而且还造成了人员死亡。导致市民对银行安全性产生严重质疑,部分储户开始将存款转移至外地银行。市民纷纷对警方破案效率产生质疑,警方的公信力受到了严峻挑战。更有市民编造奚落警方的故事到处传播,导致警方颜面扫地。
12·9银行抢劫案发生不到10分钟,河南省、郑州市两级领导先后赶赴现场指导侦破工作,迅速成立专案组。省公安厅部署在全市设卡,严格检查所有过往人员。同时要求郑州附近的许昌、开封、焦作、洛阳等地公安机关设卡堵截。河南省高层要求限期破案,尽快还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专案组在广发银行案发地点经过初步勘察,发现劫匪遗留的马虎帽2顶、未引爆的爆炸装置5个、沪工牌22磅铁锤1把、12号猎枪弹壳4发、未击发的12号猎枪子弹1发,包装爆炸物用的大河报报纸、塑料袋,以及现场提取到的血迹、毛发、指纹等28种痕迹物证。
另外根据目击群众反映和银行监控显示,警方迅速描绘出4名抢匪的基本特征,对全市的公共场所、出租屋、酒店旅馆等任何易于劫匪藏身的地点进行大规模搜查。
2000年12月12日,公安部的专家组抵达郑州,通过深入细致的现场调查。专家组得出以下结论:劫匪对银行的活动规律、收款时间、现场地形和逃跑路线都非常的了解。从进入银行放置爆炸物到最后逃之夭夭,仅用不到5分钟。说明这是一起事先踩点,精心策划有预谋的犯罪行动。
从案发现场遗留的物证分析,12·9广发银行抢劫案与“11·19”、“3·3”、“12·5”抢劫案是同一团伙所为,这是一起系列抢劫银行案。
劫匪在繁华地带且白天的情况下开枪杀人,作案后扔掉头套混进人群逃离,不怕留下指纹,不怕遇到熟人,说明劫匪没有坐牢的前科,仅通过指纹查不出身份信息;而且逃离现场不远就能藏匿枪支和现金,这样就不怕遇到熟人,同时说明劫匪在郑州应该有自己的房子或者固定落脚点。
专家组对该团伙进行了细致的刻画:一号嫌疑人(着深蓝色夹克男子),身高1米78左右,年龄在35至45之间,中等偏胖,走路呈外八字。此人应该当过兵,懂得一定的爆破知识,且此人很有可能是团伙带头人。通过口音判定此人原籍是平顶山、许昌一带。
其余三名嫌疑人年龄在25岁至45岁之间,抢劫过程中几人行动配合紧密,按此情形看,3人之中至少有1人和一号嫌疑人有血缘关系。
专案组将分析出的结论利用电视、广播不间断的播放;同时还印发了2万分案件宣传单张贴在郑州的大街小巷,悬赏5万元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随着发动社会群众工作的深入,各类线索源源不断的汇集到了专案组,其中一条线索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重视。
2000年12月12日傍晚,郑州市公安局接到一名自称姓刘的男子从武汉打来的电话。刘姓男子说:“12·9”主犯要求他参与抢劫银行,他没有答应。抢劫犯中有一名是河南沈丘县人,一名是河南新蔡县人,抢的不是新闻里报道的208万元,而是207万。
刘姓男子要求专案组把悬赏的5万元送到指定地点,他拿到钱后,再提供进一步的线索。
专案组对这条线索进行了分析,在“12·9”抢劫案发生后,银行工作人员经过清点,确认被抢现金208万元,但是其中1万元在劫匪逃跑途中掉落在银基商贸城一商户门口,后被商户捡到上交到附近派出所,劫匪实际抢走了207万元。由于派出所和专案组沟通的不及时,在案发时新闻公布的被抢金额是208万元。
刘姓男子所报的金额不是案发时公布的金额,因此这条线索被指挥部高度重视。2000年12月13日上午7点,郑州市公安局局长刘凯带领侦查员紧急飞抵武汉,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经过了两天缜密侦查,终于将刘姓男子带进了武汉市刑侦支队。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竟然是一出骗钱的戏码。所谓刘姓男子真正的名字叫杨帆,在看了武汉电视台《楚天都市报》有关“12·9”案件的后续报道后,出于骗钱的目的才拨打了举报电话。由于杨帆的这一行为严重扰乱的专案组的破案思路,最终被判了1年有期徒刑。
在后面的几个月,郑州警方又先后收到2000余条线索,但通过分析后,发现没有一条和“12·9”抢劫案有关。倒是利用这些线索破获了上百起久侦未破的案件。
由于久久不能破案,社会上一切传闻不胫而走,如“抢银行就到郑州来,这里抢了也没人管”,再如“武汉抓住了一个银行抢劫犯,原本抢劫犯是要来郑州的抢银行的,不过在火车上睡过了头,坐车到了武汉”...甚至在郑州人代会上,一些人民代表当场对警方迟迟不能破案提出质问。
社会舆论和上级压力让郑州警方心中憋着一口气,全市干警都以快速破获“12·9”抢劫案为动力,下定决定不破此案决不收兵决心。
2001年5月,专案组决定调整思路,再次对案件中的物证进行了梳理。这次梳理中,警方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
那就是1999年3月3日,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储蓄所抢劫案中,劫匪遗留在现场一个用来装爆炸物的盒子——“灵贵牌榉木球形门锁”包装盒。
这款门锁把手是木质结构,售价偏高,款式也不新颖,在郑州的销售量极小,专案组决定从这款门锁展开大规模调查。于是抽调了1200名干警,进行了2天的侦查培训,交代了重点排查方向。
2001年5月20日,专案组划定了5大重点排查区域:主要中原区、二七区、新密市等地为主,在重点区域内又以京广路以西、华山路以东、陇海路以南、南三环以北的区域为重中之重。1200名干警全部分到这些区域,以检查户口的名义一家一户的进行排查。
2001年6月12日晚,已经连续高强度工作了20多天的民警于会明、刘继红,到指挥部划定的嵩山路南段绿城花园进行排查。晚9点多,于会明、刘继红两人排查到24号楼1单元7楼14号,房门被一名妇女打开后,于会明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该住户家中三个卧室门把手都是灵贵牌榉木球形门锁,这引起了他的警觉。
女主人进卧室拿户口本时,随手关上了卧室的门。但细心的女警刘继红听到了卧室里隐约有说话声,于是李继红喊出了在卧室里的男主人张书海。
尽管张书海一脸平和,没有任何慌张的神色,两名民警看到他第一反应就是太像嫌疑人画像上的人了,无论是身高、年龄还是体态,都与画像上高度相似。
于是乎,在民警的要求下,张书海前往专案组接受调查,并按下指纹信息。由于张书海表现没有任何异样,且相当配合。在问询结束后,专案组便放张书海回家。
专案组的痕迹专家张国民连夜对张书海的指纹进行了比对,发现其中两枚指纹与“12·9”案现场劫匪遗留的指纹完全一致。确定张书海就是多起银行抢劫案的犯人之一。
2001年6月13日凌晨3点,郑州市公安局下达了抓捕张书海的命令,上百名干警紧急赶往张书海的家。考虑到张书海有可能在家中藏有枪支和炸药,为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专案组只是在张书海家附近展开布控,准备伺机抓捕。
凌晨4点多,两名女子在夜色的掩护在,拿着6个包裹行色匆匆的从24号楼1单元7楼下来。布控的民警在等两名女子进入24号楼视线盲区后,将其控制。发现这两人正是张书海的妻子王宇和其妹张玉萍,随后在其携带的包裹中搜出匕首一把、五连发猎枪1支、猎枪子弹和五六式步枪子弹数百、现金27万、35万存折一张。经过技术鉴定,五连发猎枪正是“12·9”抢劫案中歹徒使用的那一支。
在铁证面前,王宇和张玉萍很快就供认“1997·11·19”、“1999·3·3”、“1999·12·5”、“2000·12·9”抢劫案都是张书海带人做的,并交代张书海从专案组出来后就已经出逃。
郑州市公安局立即展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搜捕,全力缉拿张书海。
2001年6月13日凌晨6点,有线人提供消息在郑州火车站曾见过张书海。警方分析张书海原籍是河南平顶山市,有可能通过火车返回了老家。
于是,6月13日上午8点,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德胜带领着50余名干警,赶到平顶山,经过侦查发现张书海的确返回了平顶山了。
6月13日上午10时许,郑州警方在平顶山警方的配合下,将藏匿在老家平顶山叶县夏李乡侯庄村的张书海一举抓获,并展开突审。
13日晚上,经过连续10个小时的高强度审讯,张书海终于供认出其他团伙成员,一个典型的家族式高智商犯罪团伙展现在警方面前:
张书海,男,45岁,退伍军人,后担任河南省叶县夏李乡侯庄村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在团伙里主要负责策划抢劫、爆破技术实施,反侦察指挥。
张宏超,男,23岁,张书海长子,原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学生,接受过专业的侦查训练。负责持枪威胁、翻入银行柜台抢劫,利用专业知识销毁证据。
张世静,男,24岁,张宏超高中同学,原郑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具备工程知识背景。负责爆破装置安装,破坏银行防弹玻璃。
乔红军,男,24岁,张宏超高中同学,原郑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被张书海以“马无夜草不肥”的价值观拉拢入伙。协助安装爆炸装置,转移赃款。
张小马,男,29岁,张书海的侄子,农民,文化程度较低,只有小学文凭,性格胆小。前期负责放风,因心理素质较差被逐渐边缘化,最后踢出团队。
张玉萍,女,32岁,张书海的妹妹,中专毕业后在郑州小商品市场当个体户。负责踩点、接应及运输赃款。
其他关联人员:
王雨,女,46岁,张书海的妻子,原为乡村教师,后协助保管赃款、销毁证据。
王志坤,男,34岁,张书海妻子王雨的侄子,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原副院长,为张书海非法提供猎枪。
得到团伙名单后,专案组迅速逮捕了张小马,但是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三人已经潜逃。
2001年6月16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B级通缉令,通缉“12·9”案犯罪嫌疑人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三人。
6月17日,专案组再次对张世镜家进行仔细搜查,搜获赃款30万元。
6月18日中午,警方经过深入摸排,发现张洪超3人在南阳方城县拐河镇出现。下午2时许,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张成峰调集南阳上千名民警、武警在方城县展开大搜捕。
6月19日下午2时许,在拐河镇王家营村路段执行设卡任务的一支武警分队将藏在一辆厢式货车内的张洪超、乔红军两人抓获。
6月19日晚7时许,一名放羊的村民向在黄埔岗行政村设卡的民警汇报:“刚才我放羊时,看见一个青年向山沟里走去,和通缉令上的人长得一样。”民警拿出通缉令让其确认,正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张世镜。
6月19日晚10时许,搜捕队在黄埔岗行政村下属的小北庄附近的山顶上,逮捕了准备割腕自杀的张世镜。
至此,震惊全国的郑州“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在众人的交代中,专案组了解到这群社会精英如何一步步堕落成银行抢劫犯的整个过程。
张书海1955年出生于河南叶县侯庄村,1971年张书海的父亲用半袋红薯贿赂公社文书,将张书海户口簿上的出生年份从1955年改成1953年,顺利送张书海进入沈阳军区某部当兵。
张书海服役期间,以全军大比武两个单项第一的成绩成为"兵王",这段经历赋予他精密的爆破技术、反侦察意识和军事化思维。
原本拿一个单项第一就可以在部队提干的,但拿了两个第一的张书海最终却因"因文化程度不足”的原因不予提拔,最终团里提干的却是一名军事素质远不如他的干部子女。这是张书海第一次觉着不公。
1976年,张书海转业后,先后担任侯庄村的民兵营长、教导员、村主任。侯庄村在他的带领下修建了7公里引水渠使粮食增产三成;为了村里的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他挪用村集体资金修建一座小学,甚至自掏腰包给教师发补贴。但却在1990年副乡长竞选中,败给毫无建树的另一名村主任。县里给出的原因是张书海挪用村里资金,被纪委调查过,虽然没有给予处分,但也算是有污点不予提拔。
张书海却亲眼看着竞争对手将五粮液和成包的现金塞进县领导轿车后备箱,而自己准备的5000元"心意"领导收了,只换来了一句“下一次还有机会”。哪是因为有污点,分明是因为“心意”不够。
1991年,伴随着全国又一轮的经济热潮,张书海辞去村主任一职,在县城开了一家"红星照相馆"。但由于从来没有做过生意,张书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二七区工商所以"红星照相馆无证经营"为由罚没设备,直接导致张书海经济损失达1.8万元,这也是张书海全部的家当。第一次创业就这样告终,身无分文的张书海只好再次回到村里当主任。
1995年,张书海第二次辞去村主任一职,来到郑州小商品市场卖麻将。可那时黑社会非常猖獗,“保护费”从每月500元涨至2000元。张书海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料,赚的钱还不够交保护费,这一次创业也失败了,还欠下了5.8万元外债。
1996年11月,张书海在郑大附院确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缴费时由于迟迟凑不出32元的药费,被护士嘀咕了一句:“农村人看什么病,回家等死好了。”原本他因升职不利、生意失败、妻子卖血给他治病,就一直感慨社会的不公。但在这之前他至少还保留些许尊严,可现在连着些许的尊严也被人践踏。护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无心的一句话,催生了一个犯罪团伙的诞生。
当天晚上,张书海找到了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副院长王志坤。王志坤是妻子大哥的孩子,妻子大哥家经济条件非常困难。
1986年王志坤考上武汉中南政法学院后,张书海给他很大的帮助,每学期开学都会拿出50元当做他的生活费,4年如一日。为此,王志坤心里非常感谢这个姑父。
1990年,王志坤大学毕业被分配到郏县法院工作,因能力突出仅4年就升任郏县法院副院长。1995年2月调任湛河区法院副院长,年仅27岁副科级干部,前途一片光明。
当张书海找到王志坤,说想进山打猎,让他想办法搞一支枪时,王志坤并没有拒绝。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张书海对他有恩;第二是在当时搞把猎枪对于一个法院副院长来说本就是个小事。
王志坤找到宝丰县公安局民警张志强,说自己亲戚想弄一支猎枪打猎。当时正值全国大规模禁枪时期,公安局收缴了很多枪支,有很多还没有登记,张志强便拿了一把没有登记的豫工牌12号猎枪交给了王志坤。几天后,这把枪到了张书海手里。
张书海拿到猎枪后便开始谋划作案,他深知一个人作案难度较大,需要人手帮忙,但是人从何来?找外人他不放心,于是便找到表侄张小马,以"三年盖房娶妻"的承诺诱骗其加入自己的犯罪团伙。
张书海作案前经过3次踩点,发现郑州小商品批发市场个体户李全国独居,且店里每天都有上万元的营业款,这些钱晚上都会拿回家,第二天才会存进银行。于是决定,将李全国当做作案目标。
1996年11月27日深夜,张书海带着猎枪、自制炸药包、麻绳和张小马来到了郑州万福花园6栋1楼李全国家外。张书海持猎枪闯入李全国住所,用枪口抵住其头部威胁;张小马用尼龙绳将李全国捆绑,胶带封嘴;翻抢人民币1.5万余元,另有理光相机1部、手表2块、黑提包及铜佛像等物品后,两人从后院翻墙逃离。
这次抢劫得来的赃款,张书海独得1.2万元,仅分给张小马3000元,此举奠定其在团伙中绝对主导的地位。这次作案成功,使张书海犯罪信心膨胀,促使他开始策划更大规模的抢劫案。
经过长时间踩点,张书海发现当时电信缴费都是以现金为主,电信收费高峰期单日现金存量可达数十万元。电信营业厅使用的是普通玻璃,没有防弹功能;营业厅无专业押运,仅有一名保安,现金存放位置就在柜台抽屉里。
于是,张书海把下一次作案目标定为郑州市淮河路电信营业厅。
张书海考虑到抢劫营业厅不是他和张小马两个人能完成的,他决定再次增加人手。张书海想到了自己的大儿子张宏超,当他把计划告诉张宏超后。这位刚从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毕业的学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原来这几年家里穷,张宏超在公安学院上学期间,连一本138的刑侦教材都买不起。在同学聚餐时他永远缩在角落,连5毛钱的冰棍都舍不得买,时常被同学笑话。他早就受够了这种没钱的窝囊日子,当父亲提出抢劫银行时,他才毫不犹豫的答应,还运用课堂知识设计"三分钟撤离方案":利用银行下班前现金集中时段,选择春/秋季节穿着风衣遮掩武器,作案后沿金水河分散撤离。
张宏超
张书海让张宏超找两个靠得住的朋友,张宏超第一时间就想起了张世镜和乔红军。
张世镜的父亲患尘肺病丧失劳动能力,全家就靠母亲在纺织厂每月286元工资过活。去年冬天母亲右手被机器绞碎三根手指,工厂只赔了800元,连假肢都装不起,妹妹因交不起学费被迫辍学打工。他急需一笔钱改善生活。
乔红军家庭也不宽裕,而且骨子里就有暴力基因,从小就信奉弱肉强食。上高中时就在笔记本中写道:“法律保护不了羔羊,那就成为持枪的牧羊犬。”
张宏超邀请两人去他家吃饭,旁敲侧击后提出抢银行,两人只是思考了片刻,便纷纷点头答应。
最后一个加入的是张宏超的妹妹,也是团伙里唯一的女性。张玉萍早年因丈夫家暴离婚后,她独自带着孩子在郑州银基商贸城摆摊卖内衣,每月要向市场管理处缴纳"卫生费""摊位保护费"等12种名目费用,日子过的紧紧巴巴。当张书海提出"兄妹合伙做生意",她认为终于找到依靠,她毫不犹豫地将存货清仓,换来三把仿五四式手枪。
张玉萍
1997年11月19日,郑州市淮海路电信八分局营业厅。 张小马穿警服、持仿真枪把守大门,伪装执法人员;张书海持猎枪控制现场,张宏超、张世镜翻入柜台劫款37.6683万元;张玉萍在外接应并转移赃款。张书海团伙首次抢劫金融机构,作案时间仅不到10分钟。
这次抢劫中,张书海发现了一个隐患,就是张小马心理素质太差,在门口放哨时竟然紧张的差点尿裤子,险些导致这次抢劫行动失败。于是,张书海将张小马踢出了团队。
1999年3月3日,郑州市交通路39号建设银行储蓄所。张世镜用持铁锤砸碎玻璃,张书海持五连发猎枪威胁工作人员,张宏超和乔红军翻入柜台劫获5.5万元现金。
1999年12月5日,郑州市中药城的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张书海、张宏超、张世镜头戴摩托车头盔进入营业厅,乔红军伪装成警察在门口持仿真手枪放风;张世镜持铁锤砸破玻璃;张宏超翻入柜台,将现金装入编织袋,张书海持枪威胁工作人员趴下;乔红军向人群投掷烟雾弹制造混乱,张玉萍骑自行车在巷口接应赃款;全员分三路撤离,全程未与押款保安发生正面冲突。这次抢劫共劫得现金200万元。
2000年12月9日,郑州市银基商贸城广发银行支行。张书海在防弹玻璃上安装自制延时炸弹,爆炸后形成直径40cm的洞口,张宏超持猎枪控制人群;张世镜、乔红军用铁锤扩大洞口并劫款; 张玉萍骑二八自行车驮走207万元赃款。
四次银行劫案都是张玉萍提前张玉萍以“购买理财产品”名义进入银行,记录安保换岗时间及摄像头盲区。所以在案后,警方提取的监控录像中有用的线索很少,几人也一直没有引起警方的怀疑。
2001年9月14日,张书海、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被执行枪决。其妻王雨因协助销毁证据被判有期徒刑12年,妹妹张玉萍因运输赃款被判死刑(缓期2年),张小马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班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