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行为有明确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规定,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然而,对于成年人的“疯狂打赏”行为,是否需要法律法规来管控,社会各界却存在分歧。
近日,“23岁学生打赏主播200万后要求退款”引发热议。23岁的网友小盼半年打赏主播近200万。仅在2024年10月27日一天,小盼就打赏超10万。
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行为有明确规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规定,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然而,对于成年人的“疯狂打赏”行为,是否需要法律法规来管控,社会各界却存在分歧。
有人认为,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成年人又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直播打赏也是一种消费行为,若因“后悔”随意撤销交易,将动摇交易安定性,正如股票亏损者无法要求券商退款,演唱会观众不能因演出效果不佳索回票款。
但也有人认为,直播打赏的“即时性”与普通消费不同:主播通过PK环节、情感话术、虚拟荣誉等机制,将打赏异化为一场“心理绑架”——用户为“守护主播”的责任感与冲榜胜负欲买单,而平台与主播坐收渔利。
支持“有限管控”的人认为,可对“直播打赏”行为设置“冷静期”或打赏上限,例如,单日打赏超2000元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既保留消费自由,又为冲动按下暂停键。然而,这种提议也有反对的声音,担忧此举过度干预市场,甚至滋生“打赏可撤回”的侥幸心理,催生更多“成年巨婴”。
实际上,与其一刀切限制金额,不如强化平台的事前提示与主播行为规范:弹窗警告、二次验证、严禁情感操控等。
当然,在这些“监管”之外,我们更要看到“疯狂打赏”背后暴露出的社会问题。比如“财商教育”的缺失,有成年人至今说不清自家每月水电费具体金额。有的大学生还觉得,父母手机里的钱像游戏金币,可以“无限续杯”。比如家庭沟通的匮乏,使直播间成为情感代偿的“避难所”。
说到底,守护理性消费的防线,需多方协同:法律坚守契约底线,平台摒弃“诱导自觉”,家庭补足情感与财商教育,而个体亦需在“榜一大哥”的虚名与真实生活的温度间找到平衡。毕竟,屏幕里的火箭再绚烂,也比不上深夜时家人给你留的一碗热粥。(漫画 张叶 评论 景洁 王亚楠 策划 殷小平)
校对 王丽丽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