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晚饭后,电视的声音照例被开到35。新闻联播的片头曲像一把钝锉,一下,一下,磨着屋里所有人的神经。我妈在厨房里用更大的水流声对抗着,我爸则雷打不动地陷在沙发里,手里那份《参考消息》已经翻了三天,报纸边缘都起了毛。
晚饭后,电视的声音照例被开到35。新闻联播的片头曲像一把钝锉,一下,一下,磨着屋里所有人的神经。我妈在厨房里用更大的水流声对抗着,我爸则雷打不动地陷在沙发里,手里那份《参考消息》已经翻了三天,报纸边缘都起了毛。
这个家的空气,就是由这些固定分贝的噪音和更震耳欲聋的沉默构成的。
我和陈婧的分手,就像往这潭死水里扔下了一颗泡腾片。无声无息,却从内部,把一切都搅乱了。分手的理由很可笑,她说:“林默,我们在一起五年,我还是不知道你下一句会说什么,因为你什么都不说。”她说这话时,我们正坐在车里,堵在晚高峰的北四环。车窗外是凝固的车流和焦躁的喇叭声,车内是比零下三十度更冷的寂静。我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一个我说谎或心虚时的小动作,然后说:“我没什么好说的。”
她就笑了,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只是眼里没有一点笑意。“是啊,”她说,“你永远没什么好说的。”
那天之后,她搬走了。她的东西不多,一个行李箱就装完了。她走的时候,我妈放在玄关柜上的那盆绿萝,叶尖正巧滴下一滴水,啪嗒一声,像是故事的句号。我看着那滴水渍在地板上迅速蒸发,就像陈婧在我生命里留下的痕it迹。
回到家,我爸依旧在看他的报纸,我妈在厨房里忙碌。电视音量35,一切如常。我走过去,拿起遥控器,想把声音调小一点。我爸的眼皮从报纸上方抬了起来,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没什么情绪,却让我手心冒汗。我最终还是把遥控器放下了。
在这个家里,我爸就是那个35的音量,不容更改。
我决定去旅行,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贵州,这个名字跳出来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理由,只是觉得它足够远,足够陌生。我没有告诉父母,只在深夜订了机票,收拾了一个背包。临走前,我看到我妈的老花镜被随意地搁在电视柜上,而不是她床头柜的老位置。她最近总是这样丢三落四。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刘阿姨”打来的电话,我妈看了一眼,迅速按掉了,对我笑了笑,那笑容有些僵硬。
我爸在我说要出差几天的时候,罕见地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只是“嗯”了一声,继续看他的报纸。这种反常的沉默,比他任何一句“瞎折腾”都让我心慌。
我把这些异样归结为我想多了。人一旦陷入自己的情绪黑洞,就会觉得全世界都跟着不对劲。我只想逃。
飞机落地时,贵阳正下着小雨。湿润的空气混着泥土的腥味,让我那被北京干燥空气呛了三十年的鼻子,一时有些无所适从。我没有目的地,坐上了一辆去往黔东南的大巴。车窗外的景色从城市的高楼,慢慢变成了连绵不绝的绿色山峦。雾气像纱一样缠绕在山腰,偶尔露出的吊脚楼,像悬在半空中的梦。
我就是这样,误入那个叫“季刀”的苗寨的。
大巴车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路口把我放下,司机说这里离下一个县城最近。我背着包,沿着一条蜿蜒的小路往山里走,雨已经停了。空气里弥漫着一种草木燃烧和食物混合的香气。走了大概半小时,一阵阵喧天的锣鼓和芦笙声由远及近。转过一个山坳,眼前豁然开朗。
一个巨大的寨子,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的木质吊脚楼被绿树环抱。寨门口的广场上,人山人海,穿着盛装的苗族男女围成一圈圈,载歌载舞。空气中充满了米酒的醇香和人们的欢声笑语。我这个背着登山包、穿着冲锋衣的异乡人,显得格格不入。
一个大叔见我探头探脑,笑着走过来,递给我一碗酒,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兄弟,来得巧啊,赶上我们寨子阿朵家的婚礼!来,喝碗拦门酒!”
我被那股热情弄得有些不知所措,稀里糊涂地喝了酒,就被拉进了人群。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们的快乐纯粹而直接,像山泉一样清冽。我看着新郎新娘穿着繁复的银饰,在众人的簇拥下,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幸福。那一刻,我想起了陈婧。她也曾这样憧憬过一个婚礼,不用多盛大,只要亲友在场,只要那个人是我。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钝痛。
广场一角摆着一张长条桌,有人在收礼金,用毛笔在一个红色的本子上记着什么。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从钱包里抽出十张崭新的一百元。这是我刚取的现金,准备路上用的。
“你好,我随个份子。”我说。
记账的大叔愣了一下,抬头打量我。我笑了笑:“路过,讨个喜气。”
他没再多问,接过钱,用毛笔在红本上写下了什么。我没看,转身就想汇入人群,把那个叫“林默”的自己,彻底丢在这个热闹的角落里。
一千块,买一个暂时的遗忘,我觉得值。
我找了个不显眼的角落坐下,长桌宴已经摆开,酸汤鱼的浓烈香气勾着人的馋虫。我没动筷子,只是喝着米酒。酒很烈,后劲很大,正合我意。我看着人们互相敬酒,唱着听不懂的祝酒歌,看着孩子们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看着老人们满足地眯着眼。这烟火人间,热烈得不真实。
我不知道喝了多少,只觉得胃里烧得慌,脑子却异常清醒。陈婧的脸,我爸的沉默,我妈那副放错位置的老花镜,像电影镜头一样在眼前交替闪现。我突然觉得无比疲惫。这场狂欢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闯入者,一个可笑的观众。
宴席接近尾声,我站起身,想趁着没人注意悄悄离开。我沿着寨子边缘的小路往外走,想回到那条公路上,去哪儿都好,只要离开这里。
寨门口那棵巨大的枫树下,站着一个穿着伴娘服饰的苗族姑娘。她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眼睛很亮,像山里的星星。她一直看着我,见我走近,便迎了上来。
“先生,请等一下。”她的普通话很标准,带着一种糯糯的尾音。
我停下脚步,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是刚才随礼出了什么问题?
她走到我面前,手里拿着一个东西。我这才看清,那是一个手工缝制的布袋,上面绣着精致的蝴蝶图案。
“你不能就这么走了。”她说,语气很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定。
我愣住了:“为什么?”
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那个绣着蝴蝶的布袋递到我面前,说:“我们寨子有规矩,收到一份重礼,就要还一份心意。你给了阿朵姐姐一千块的祝福,我们不能让你空着手把这份祝福带走。”
我看着那个布袋,又看了看她清澈的眼睛,一时语塞。我那份带着逃避和自我放逐情绪的礼金,在他们眼中,竟然是一份需要郑重回馈的“祝福”。
“我……我只是路过。”我试图解释。
“路过的缘分,也是缘分。”她坚持着,把布袋往我手里又送了送,“你随的礼太重了。对于我们来说,这不是钱,是一份情。情是不能随便收,也不能随便给的。”
她的手指纤细,因为常做活计而带着薄茧。我低头看着那个布袋,上面细密的针脚仿佛带着温度。我突然意识到,我用钱想买的“遗忘”,在这里被解读成了“情分”。这种误读,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的狼狈和可笑。
我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僵在了原地。寨子里的芦笙声还在继续,欢声笑语隔着一段距离传来,显得有些缥G缈。枫树的叶子在晚风中沙沙作响。
“收下吧。”她说,“不然,寨子里的长辈会觉得我们失了礼数。”
我终于还是接过了那个布袋,入手很轻,却感觉有千斤重。我捏了捏,里面似乎是些草本植物,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谢谢。”我干巴巴地说。
“跟我来一下吧。”她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转身向寨子深处的一条小路走去。
我有些犹豫。“去哪里?”
“阿婆想见你。”她回头看我,“给我们家送来这么大祝福的客人,理应喝一杯我们自己酿的糯米茶。”
我无法拒绝。或者说,在她那种平静而坚定的目光下,我内心那点想要逃跑的念头显得格外虚弱。我跟在她身后,脚下的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两旁的吊脚楼在暮色中亮起了温暖的灯火。
我们走进一栋吊脚楼,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咯吱作响。屋子里点着油灯,光线昏暗,却很温暖。一位头发全白的老阿婆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正在借着灯光分拣着什么草药。她就是阿朵的奶奶,也是寨子里最受尊敬的长者。
伴娘,也就是她的孙女阿月,用苗语和她说了几句。老阿婆抬起头,浑浊的眼睛在我脸上打量了许久,然后露出一个没有牙齿的笑容。
阿月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茶,递给我。“阿婆的糯米茶,喝了暖身子。”
茶很香,带着一股炒米的焦香和植物的清甜。我捧着那杯茶,局促地坐在小板凳上。老阿婆又开口了,语速很慢,阿月在旁边为我翻译。
“阿婆说,远方的客人,你的心是苦的。”
我猛地一怔,手里的茶杯晃了一下,热水溅在手背上,一阵灼痛。我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素昧平生的老人,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阿婆还说,”阿月继续翻译,她的目光垂着,像是在转述一句神谕,“你把你的苦,包在一个红包里,想把它丢在我们的喜事上。但是,喜气冲不走心里的苦,只会让它沉得更深。”
屋子里很静,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油灯的火苗轻轻跳动,把我们的影子投在斑驳的木墙上。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被脱光了衣服的人,所有的伪装和不堪,都在这昏黄的灯光下无所遁形。我那点自以为是的“潇洒”,那点用钱来买心安的虚伪,被看得一清二楚。
我喉咙哽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老阿婆不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我。那眼神没有责备,只有一种山一样的沉静和水一样的悲悯。
许久,我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厉害:“我……我失恋了。”
说出这三个字,像是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在北京,在我的父母和朋友面前,我从未承认过。我只是说“分开了”,用一种成年人的体面,来掩盖自己的失败和痛苦。
阿月把我的话翻译给阿婆听。阿婆点了点头,从身边的一个竹篮里,拿出几根晒干的草药,放进我面前的茶杯里,又添了些热水。
“阿婆说,这是‘宽心草’。”阿月轻声说,“人啊,就像这山里的树,总要经历风雨,断几根树枝,才能长得更高。心宽了,路就宽了。”
我看着杯子里慢慢舒展开来的草叶,一股清苦的香气弥漫开来。我端起杯子,把那微烫的茶水一饮而尽。苦涩的味道从舌尖一直蔓延到心里,但那苦涩之后,却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回甘。
【第一人称视角结束】
【第三人称上帝视角】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北京,林默的母亲张慧芳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攥着电话,屏幕上显示着“刘姐”的名字。她已经一个小时没动了。电视开着,音量35,是丈夫林建国的习惯。林建国坐在他那张专属的单人沙发里,假装看着报纸,但他的眼神,却一直透过老花镜的上缘,瞟向坐立不安的妻子。
“打过去吧。”林建国终于开口,声音沙哑。
“我……我怎么说啊?”张慧芳的眼圈红了,“儿子刚走,咱们就……他会担心的。”
“担心?”林建国冷笑一声,把报纸重重地拍在茶几上,发出“啪”的一声巨响,“他要知道担心,就不会一声不吭地跑出去!他那个女朋友吹了,他不说!工作不顺心,他不说!他把这个家当什么了?旅馆吗?”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剧烈的咳嗽。张慧芳赶紧起身,拿过他的药和水杯。她一边抚着丈夫的背,一边小声说:“你别激动,医生说了你不能激动……阿默他,他就是这个性子,从小就闷,什么事都自己扛。”
“扛?他扛什么了?”林建国喝了口水,气息稍稍平复,“他那是扛吗?他那是躲!像个缩头乌龟!我这病……早晚要告诉他的。你还想瞒到什么时候?等我进了手术室再告诉他?”
张慧芳的眼泪掉了下来。“我就是怕……怕他一下子接受不了。他刚跟陈婧分手,我听陈婧那孩子说,阿默这次伤得不轻。我怕他……”
“怕他倒下?”林建国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复杂的情绪,有失望,有心疼,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我们要是倒下了,谁来扶他?他都三十岁了,不是小孩子了。有些事,他必须得学着自己站起来面对。”
他顿了顿,拿起茶几上的手机,翻出一个号码,递给妻子。“打给陈婧吧。”
张慧芳愣住了:“打给她干什么?他们都分手了……”
“那个孩子,比我们懂阿默。”林建国看着窗外沉沉的夜色,声音里带着一丝疲惫,“而且,她是个好孩子。阿默这次跑出去,我怕他做傻事。我们联系不上他,或许……她有办法。”
张慧芳犹豫着,最终还是接过了手机。她看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心里五味杂陈。她知道,当她按下这个拨通键时,这个家小心翼翼维持的平静,就要被彻底打破了。而那个他们一直试图保护在羽翼下的儿子,终将要被推到生活的风暴面前。
电视里,新闻主播字正腔圆地播报着国际要闻。音量35,像一个永远不会改变的刻度,精准地度量着这个家庭的压抑和无奈。
【第一人称视角】
我不知道在阿婆家坐了多久。当我从吊脚楼里出来时,夜已经深了。寨子里的喧闹声已经散去,只有几户人家的窗户还亮着灯。月亮挂在山尖,清冷的光辉洒在青石板路上,像铺了一层霜。
阿月送我到寨门口。“今天晚上,你就住我家吧。这么晚了,山里不安全。”
我没有拒绝。我的确无处可去。
阿月的家就在旁边,一个独立的二层小楼。她给我安排的房间很干净,床单上有一股阳光和皂角混合的味道。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这是我离开北京后,第一个真正安静下来的夜晚。没有电视声,没有父母的沉默,也没有了内心那股焦躁的、想要逃离的冲动。
我拿出手机,开机。信号很弱,断断续续地跳动着。几条微信消息弹了出来。有朋友问我近况的,有工作群里的通知,还有一条,是陈婧发的。
时间显示是昨天晚上。
“林默,你妈妈给我打电话了。家里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看到消息回我一下,我很担心。”
我的心脏猛地一缩。
我妈……给我前女友打电话?这绝不可能。我妈是那么要强的一个人,她怎么会……
一个可怕的念头钻进我的脑海。我爸那反常的沉默,我妈那副放错位置的老花镜,那个被迅速挂断的“刘阿姨”的电话……所有被我刻意忽略的细节,在这一刻,像碎片一样拼凑起来,指向一个我不敢想象的真相。
我立刻拨通了我妈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那头传来我妈带着浓重鼻音的声音:“喂?阿默?”
“妈,怎么了?家里是不是出事了?”我开门见山地问,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发抖。
“没事啊,能有什么事……”我妈的语气故作轻松,但我能听出那背后压抑的慌乱,“你……你在外地怎么样啊?还习惯吗?”
“陈婧说你给她打电话了。”我打断她,“妈,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我爸?”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我甚至能听到她压抑着的、细微的抽泣声。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你爸他……”我妈终于开口,声音像是被撕裂了,“他……他心脏出了点问题,医生说……要做个搭桥手术。”
轰的一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什么时候的事?”
“半个多月前了……他一直不让我们告诉你,说你工作忙,不想让你分心……”
半个多-月前。那正是我和陈婧闹分手最厉害的时候。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为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和情伤黯然神伤,却不知道,家里正经历着这样一场风暴。
我这个混蛋。
“手术什么时候做?”我用力眨了眨眼,把涌上来的热意逼回去。
“约在下周三……”
“我马上回去。”我挂了电话,立刻开始订最早一班回北京的机票。
黑暗中,我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窗外,山里的风吹过,带着草木的清香。我手里还攥着阿月给我的那个蝴蝶布袋,里面的“宽心草”,此刻却像烙铁一样烫着我的手心。
我以为我逃离的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逃离的是一段失败的感情。到头来,我才发现,我逃离的,是我本该承担的责任。
我爸的固执,他那雷打不动的35分贝的电视音量,或许不是为了对抗谁,而是在用这种方式,向自己、向全世界证明,他还和以前一样,他没有倒下。而我,他的儿子,却在他最需要支撑的时候,像个懦夫一样,逃了。
“成年人的崩溃,是从扮演一个情绪稳定的成年人开始的。”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却像一把刀子,精准地插进了我的心脏。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就起来了。阿月也起了,正在院子里喂鸡。
“我要走了。”我说。
她点了点头,似乎并不意外。“家里有事?”
“嗯。”
她没多问,转身进屋,不一会儿拿出一个布包递给我。“路上吃的。山里没什么好东西,就是几个煮鸡蛋和红薯。”
我接过那个沉甸甸的布包,喉咙又是一阵发紧。“阿月,谢谢你。还有……替我谢谢阿婆。”
“我送你到路口吧。”
我们走在清晨的薄雾里,寨子还在沉睡。走到寨门口那棵大枫树下,我停下脚步,从钱包里拿出所有的现金,大概还有两千多块,塞到她手里。
“这个,请你一定收下。不是礼金,是我的一点心意。给阿婆买点好吃的。”
阿月这次没有推辞,她定定地看了我几秒,然后收下了钱。“好。你路上小心。”
她又说:“林默,记住阿婆的话,心宽了,路就宽了。别总把事儿都憋在心里,会憋出病的。”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坐上了回县城的中巴车,我回头看去,阿月还站在那棵枫树下,小小的身影,在晨雾中渐渐模糊。我打开车窗,山里的空气涌了进来,清新而凛冽。我突然想起,我还没问过那个新娘阿朵和新郎的故事,还没好好喝一杯他们的喜酒。
我的人生,好像总是这样,充满了仓促的告别和来不及的遗憾。
回到北京,我直接打车去了医院。在病房门口,我看到了陈婧。
她瘦了些,但看起来很平静。她正和我妈说着什么,我妈的眼睛红肿着,显然是哭过很久了。
看到我,她们都愣住了。
“阿默,你回来了。”我妈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
陈婧看了我一眼,眼神很复杂,有担忧,也有疏离。她对我妈说:“阿姨,林默回来了,我就先走了。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她从我身边走过,我闻到她身上熟悉的洗发水味道。我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她的手腕很凉。
“陈婧,”我看着她,说出了那句我一直欠她的话,“对不起。”
她没有挣脱,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半晌,她轻轻摇了摇头:“你该说对不起的,不是我。”她顿了顿,又说,“去看看叔叔吧,他一直在等你。”
我松开手,看着她走进电梯。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生命里某个重要的部分,也跟着一起关闭了。
我走进病房。我爸正躺在病床上,戴着氧气管,脸色蜡黄。那个在家里永远像座山一样的男人,此刻看起来那么虚弱。他看到我,眼神亮了一下,随即又暗了下去,别过头去,不看我。
“回来干什么?”他的声音因为虚弱而显得底气不足,“公司那么忙,不用管我。”
我知道,这是他的方式。他的关心,永远都包裹在责备和嘴硬的外壳下。
我没有像以前一样沉默,或者转身走掉。我搬了张椅子,在他床边坐下,轻声说:“爸,我回来了。这次不走了。”
他没说话,但眼角,似乎有晶莹的东西一闪而过。
我妈在旁边,捂着嘴,无声地哭了。
【POV切换:第三人称】
手术前夜,林建国睡不着。他让妻子和儿子都回去休息,自己一个人待在安静的病房里。窗外的城市灯火辉煌,像一条沉默的星河。
他想起了很多事。想起林默小时候,发高烧说胡话,他背着儿子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医院跑。想起林默第一次考一百分,他嘴上说“别骄傲”,却把那张卷子夹在笔记本里,珍藏了很多年。想起林默大学毕业,第一次领工资,给他买了一瓶他舍不得喝的好酒,他逢人就炫耀。
儿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和自己无话可说的呢?
大概是从他工作后吧。他总觉得儿子这里做得不对,那里想得太天真,忍不住要说教几句。而儿子,也渐渐收起了所有的分享,把心门关上了。他们之间,只剩下了沉默和对峙。那台电视的音量,就是他们父子间无形的战场。他用35的音量维持着一家之主的尊严,儿子则用沉默来反抗。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懂得表达的父亲。他的爱,像山里的石头,又硬又重,常常砸得儿子生疼。他这次生病,第一反应就是瞒着。他怕的不是儿子担心,而是怕在儿子面前,展露自己的脆弱。他怕那座他撑了一辈子的山,在儿子面前,就这么塌了。
病房的门被轻轻推开,林默端着一个保温杯走了进来。
“爸,你怎么还没睡?我给你倒了杯热水。”
林建国愣住了。他没想到儿子会回来。
林默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又拿起一个苹果,开始用小刀慢慢地削皮。他的动作很笨拙,显然是不常做。果皮被他削得断断续续,厚薄不均。
“你妈教你削的?”林建国没话找话。
“不是,跟网上学的。”林默头也不抬,“陈婧以前老说我,一个大男人,连个苹果都不会削。”
他说起“陈婧”这个名字,语气很自然,像是在说一个老朋友。
林建国沉默了。
苹果削好了,林默把它切成小块,用牙签扎了一块,递到父亲嘴边。“爸,吃一块吧。医生说你现在只能吃点好消化的。”
林建国张开嘴,把苹果吃了进去。苹果很甜,汁水很多。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儿子亲手为他削的苹果了。
“爸,”林默看着他,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坚定,“明天手术,你别怕。我和妈都在外面守着你。”
他又说:“等你好了,我教你怎么用手机看新闻。那个报纸,翻来覆去就那几条,没意思。手机上什么都有,还可以调字体大小,不费眼。”
这是经典的场景,子女教长辈使用电子产品。但在此刻,这句话的意义远不止于此。这是一次迟到了太久的,角色互换。
林建国看着儿子,这个在他眼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一夜之间,好像真的长大了。他的眉眼间,有了成年男人的担当和沉稳。
“行啊。”林建国说,鼻子一酸,赶紧扭过头去,“等你爸我好了,你可得好好教教我。”
窗外的夜色,温柔得像一首诗。这对沉默了半辈子的父子,终于在命运的风暴来临前,笨拙地,完成了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和解。
【第一人称视角】
手术很成功。我爸在ICU待了两天就转回了普通病房。
那段日子,我几乎是以医院为家。我学会了怎么看护病人,怎么跟医生沟通,怎么做适合他的病号餐。我妈总说:“阿默,你去休息吧,这里有我。”我只是摇摇头。这是我欠下的债,我要一点一点地还。
我爸恢复得很好。他开始愿意听我的话,尝试用我给他买的新手机看新闻。他会因为一个操作不熟练而像个孩子一样发脾气,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不耐烦,而是一遍一遍地教他。有一次,他看着手机屏幕,突然小声嘟囔了一句:“这玩意儿,是比报纸清楚点儿。”
他的口头禅是“也就那么回事儿”,用来评价一切他觉得新鲜但又拉不下脸来夸奖的东西。当他用这句话来评价新手机时,我知道,他接受了。
出院那天,我去办手续。在缴费窗口,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是陈婧。
她正在帮一位老人缴费,似乎是她的家人。
我没有上前打扰。等她办完事,我才走过去。
“嗨。”
她看到我,笑了笑:“叔叔出院了?”
“嗯,今天。”我说,“谢谢你。之前……我妈说,你帮了不少忙。”
“应该的。”她的话很客气,也很疏离,“叔叔阿姨都是很好的人。”
我们之间,陷入了一种尴尬的沉默。
“我……”我开口,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复合吗?我知道不可能了。我们之间的问题,从来不是他病了,我跑了这么简单。而是,我用了五年的时间,都没有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怎么去承担一份感情的责任。
“林默,”她先开了口,目光清澈,“你长大了。”
我的心,被这句话狠狠地撞了一下。
“以前,我总觉得你活在一个壳里。”她说,“现在,你好像走出来了。挺好的。”
“你呢?最近好吗?”我问。
“挺好的。”她笑着说,从她的笑容里,我看到了释然,“我下个月,可能要去上海工作了。一个新的开始。”
“祝你顺利。”我说。
“你也是。”
我们没有拥抱,没有再说一句多余的话。只是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朋友,挥了挥手,然后各自转身,走向了不同的人生轨道。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医院长廊的尽头,心里是空的,但并不难过。有些人来到你生命里,就是为了给你上一课,然后转身离开。
我爸出院回家后,家里有了很多变化。那份万年不变的《参考消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爸捧着手机研究各种APP。我妈也不再用巨大的水流声去对抗什么了,她报了一个社区的老年舞蹈班,每天都乐呵呵的。
那个家,好像终于开始流动了。
有一天晚上,我陪我爸在客厅看电视。他正在看一个纪录片,看得津津有味。我拿起遥控器,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音量。
还是35。
我笑了笑,把音量调到了20。
我爸从纪录片里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又继续看他的电视了。
那一刻,我心里突然涌上一股暖流。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彻底改变了。
我的背包里,一直放着那个阿月给我的蝴蝶布袋。里面的宽心草已经干透了,却依然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我时常会想起那个云雾缭绕的苗寨,想起那场热闹的婚礼,想起阿婆那双洞悉一切的眼睛。
那是我的一次逃离,却也成了一次最重要的回归。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了一个从贵州寄来的快递。打开一看,是一套精美的苗族银饰,还有一张卡片。
卡片上是阿月娟秀的字迹:“林默,这是阿朵姐姐送你的新婚礼。她说,祝福是相互的。祝你在自己的生活里,也能幸福。”
我拿着那套沉甸甸的银饰,在阳台上站了很久。楼下的花园里,有孩子在嬉笑打闹,有老人在悠闲散步。北京的黄昏,天空被染成了温暖的橘红色。
我突然明白了。生活,从来没有什么逃跑的终点。你从一个泥潭里挣扎出来,是为了更好地走进另一片烟火人间。你不能只留下祝福然后转身离开,你要留下来,成为祝福本身。
我拿出手机,翻到一个号码,发了一条微信过去。
“最近怎么样?”
几分钟后,对方回复了。
“挺好的。你呢?”
我笑了笑,打下一行字。
“我也挺好的。有空一起吃个饭吧,就当,朋友。”
那个35的音量,曾是我青春期里最执拗的囚笼,是我成年后最想挣脱的枷锁。而今,它只是一个数字,一个关于家的记忆符号。它提醒我,那些我们曾经拼命想要摆脱的,或许正是我们最终要回去的地方。因为在那份令人窒息的沉默和固执背后,藏着这个世界上,最笨拙,也最深沉的爱。
来源:XFun吃货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