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少女”签下卖身契:被羞辱、开黄腔、做局索赔百万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03 14:29 2

摘要:最近,新京报记者揭露了一批MCN公司专门从农村等偏远地区诱骗14、15岁的女孩来公司当网红,最后这些女孩被迫签下卖身契,被开黄腔,被羞辱,被性骚扰,成为他们围猎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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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京报记者揭露了一批MCN公司专门从农村等偏远地区诱骗14、15岁的女孩来公司当网红,最后这些女孩被迫签下卖身契,被开黄腔,被羞辱,被性骚扰,成为他们围猎的对象。

很多直播公司正在利用未成年孩子涉世未深又渴望成名的心理,精心编织陷阱。

与此同时,“女主播离职遭平台索赔”的新闻也冲上热搜,直播间光鲜背后的“合同陷阱”再度浮出水面。

韩冰律师的《人性的迷雾》一书中,农村女主播小郭的故事,恰是这场困局的真实切片——

鸡蛋碰石头

我与小郭的相遇,起源于她在后台发送的一则求助消息。

小郭是个女主播,更严谨点说,是家庭条件一般却又十分努力的农村女主播。条件“一般”到她这边直播一停,父母那边治慢性病的药就得断。

为了支撑这个家,姑娘几乎每天坚持直播两场,日均直播时长超过十个小时。即便如此,每个月到手也不过六七千块。

努力程度与回报不成正比的主要原因是,她虽面容姣好,但有原则,绝不进行性暗示和诱导消费,坚持凭才艺挣钱。

日子本该就这么不温不火地持续着,但看惯了故事的各位都知道,意外总会发生,或早或晚。

小郭直播所在的A平台是一家上市公司,曾在业内轰轰烈烈的“千播大战”中稳居头部位置,一时风光无限。

但随着近些年来以推送算法著称的B平台横空出世,A平台面临着观众和主播的双重流失,防御战越打越吃力,增量做不出来,就开始研究保存量,一门心思想着怎么把现有的主播拴住,让他们不能跳去其他平台直播。

大主播影响力大,议价能力自然强,平台就靠高额签约费留人;与之相对,对于没什么博弈筹码的小主播,比如小郭,平台基本靠“画饼”与威胁,想尽办法让人把手印给按了。

小郭并不想签所谓的独家约。

从未接触过法律实务的她虽然看不懂那几十页的合同条款,可只要识字的人都能看出来,那些冗长且拗口的合同条款绝不意味着什么好条件。

苛刻的日均开播时长要求、大量的违约情形陷阱、高额的违约金条款,让人不寒而栗。整整几十页合同,对乙方来说几乎没有任何落到实处的权利,只有苛刻的海量义务。

更过分的是,签约费那一栏,金额为零;每月保底收入,也是零。

平台的运营人员一次又一次地给小郭“画饼”,承诺她只要把独家约签了,平台一定会向其倾斜资源,全力扶持她的直播频道。双方你来我往拉锯数轮,小郭还是拒绝了对方。

果不其然,她迎来了平台的报复。

她的直播间被降权限流了。

刚开始的几天,照常直播的小郭并未发现任何不对劲。直到越来越多的老观众私信她,问其为什么不开直播、为什么搜不到她的账号时,小郭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小郭是个倔脾气,不愿意低头,仍旧按照之前的频率和方式坚持直播。这一晃,就是三个月。

在这期间,她的直播间人气断崖式下降,老粉丝流失严重,月均直播收入不足两千元。除去设备损耗和生活支出外,她的净收入是负数。

三月期满,运营人员如期而至,心照不宣地再次抛出那个重复多遍的问题:签不签?

小郭本想再挺一挺,但无奈荷包发紧,手头的存粮实在难以为继,无奈之下,她最后还是签了这个长达三年、如卖身契一般的合约。

红手印按完后,不出所料,小郭并没有迎来所谓的“扶持”和“资源”,除“建议”她加入一家疑似由平台控制的直播公会外,A平台只是不再对她的直播账号降权限流,然后就任由她自生自灭。

两年时间,转瞬即逝。

日子看似风平浪静,可外部竞争从未平息过。竞品相似的几大内容巨头开始在直播赛道发力,逐渐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其中B平台遥遥领先,稳居第一。A平台在市场份额争夺上节节败退,股价颓势尽显。

小郭的直播间人气也随着A平台的地位滑落,越发不如从前,每月到手的收入越来越少。

延长直播时长,维系老观众,更新设备,小郭把能尝试的方法都尝试了一遍,并没有挽救颓势。

熬一熬吧,合同期只剩一年,等合同结束换到B平台直播,应该就会好起来,小郭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幻梦破碎

生活如此爱捉弄人,总喜欢给人搞点新花样。

寻常又不寻常的一天,许久未联系的直播公会突然问小郭最近效益如何,直播间人气和礼物打赏流水是否有增长。

明知故问真是让人生厌啊,你们明明拥有着看到我账号全部数据的后台权限,还非要让我亲口说出你们想听的答案,小郭心想。

可勉强维持虚与委蛇总归是需要的,小郭还是与对方寒暄了几句,顺便抱怨了最近的不景气。对方接着话茬儿应和了几句,随即抛出一个让小郭始料未及的问题。

“你考不考虑去B平台直播呢?”

“我跟A平台不是签了三年的独家约吗?合同期内去其他平台直播是会违约的。”

“应该没事的,A平台现在效益不好,也知道你们这些小主播的难处。在完成独家合同约定的直播时长任务之外,利用闲暇时间稍微再挣点零花钱补贴自己生活,问题不大。”

“真的可以吗?”

“应该可以的,我们直播公会也会帮你去跟平台沟通,你可以先完成B平台的直播账号创建注册工作,随时准备开播。”

小郭不是没怀疑过这件事的可行性,但父母每月待缴的药费不容得她犹豫。她只好一厢情愿地说服自己,毕竟这家直播公会也是平台推荐的,平台的各种站内通知也都是由公会代为转发,这样应该……可以吧?

但残酷的商业社会里没有“应该”。

在小郭和A平台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或变更的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关于合同内容的任何变动都应经过双方书面文件的正式确认,哪怕是平台员工的亲自通知都不作数,更何况与平台八竿子打不着的直播公会。

小郭按照公会的建议在B平台开了账号,尝试直播了几次,发现直播人气和收益确实优于A平台。

正当她准备全心投入双线直播的工作中时,她收到了一份来自A平台的《纠正违约通知书》。

时至今日,在我写下这篇文章时,我仍不确定这是不是一个精心编织的圈套。这一系列行云流水般的操作太像套路,在法律层面却又完全无可指摘。

后续的事件发展如各位所料,A平台明确提示小郭已构成根本违约,必须立刻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在A平台独家直播的合同义务。

小郭立刻停掉了在B平台的直播,专心在A平台直播,战战兢兢等待A平台的下一步动作。

几个月过去,A平台没有任何后续动作,甚至都没有人来跟小郭清算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小郭以为自己躲过了这一劫,心里暗自庆幸。

终于,时间来到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月。幽灵一般的A平台再次浮现,击碎了小郭的美好展望。

麻绳专挑细处断

A平台发来一份新的三年之约,同样的几十页合同,同样的违约陷阱,同样的开播时长要求,以及签约费和保底收入同样的两个零。

要么签了新合同,老老实实继续直播当牛马;要么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高达七位数的违约金。

小郭不知道该怎么选,两条路都是绝路。

然后她找到了我。我问她是否愿意签新合同换取对手的放过,小郭说,如果必须再签一份“卖身契”,她宁愿去死。

好,那就没有其他路可走,谈不拢,就只有打。

我翻看着小郭发来的案件材料,其中那份独家约合同格外显眼。这份出自上市公司法务团队之手的合同长达几十页,密密麻麻的合同条款编织出严丝合缝的围剿战线,对小郭形成碾压般的毁灭态势。

合同中对争议解决管辖机构的具体约定是仲裁委员会。

这条约定意味着:一裁终局。

也就是说,小郭只有一次机会,她输不起。

不论如何,核心是要先应诉。纠结输赢没意义,重要的是先打回去。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在认真研读完对方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清单后,我与团队的律师针对案件情况制定了应诉策略,基本是以下思路:

首先,对于小郭是否存在恶意违约这件事,我们认为,这件事起因于直播公会的怂恿或欺骗,小郭本身并不存在主动违约的恶意。

其次,即使认定小郭在其他平台短暂直播的行为属于违约,在不足一周的时间里,她能造成的损失十分有限,根据民法理论的填平损失原则,A平台需要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

小郭在外平台直播这几天总共只赚了千把块,哪怕A平台想要适用惩罚性违约金,这上百万的索赔金额又从何而来呢?

最后是对小郭家庭经济情况的披露与描述,真实展示她面临的困境,目的是希望仲裁员能动恻隐之心,在他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高抬贵手,给小郭一条生路。

很快,开庭时间到了。

意料之中,这场发生在对手精心设计的战场上的博弈,让我们有些被动与吃力。我们只能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格式条款、违约金甚至公平原则的规定,去拼命应付对方那份该死的合同。

双方你来我往数个回合,在这期间,一个细节让我记忆犹新。

A平台为了证明他们所请求的违约金有相应依据,拿出了大量无法验证真伪且不确定是否与本案存在关联性的所谓后台数据,目的是证明他们为小郭投入、倾斜了大量资源,再套上他们平台那套不知道从哪儿淘来的计算公式,得出的结论是:

三年期间,他们在小郭直播间所付出的推广成本是一亿七千多万元。

没错,就是一点七亿元人民币。

“您的意思是,贵公司在过去的三年里,不顾回报,不看成本,在一个总回报才几十万元的直播间里,投入了快两个亿的成本,对吗?”

“没错。”

“既然贵司存在如此巨额损失,那您的诉讼请求为什么只主张七位数呢,这七位数又是从何而来?”

“考虑到你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我们酌情将违约金的索赔金额调减至七位数,这是对她的照顾。”

“哦,按您的思路,我们是不是还要谢谢您?”

如果不是在开庭,我可能真的会被气笑。

开庭过程中,在与对手进行多轮攻防的同时,我一直认真观察着仲裁员的反应和态度,但情况并不乐观。

也许是大量的同类案件让他麻木无感,抑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他对我们这个案件的兴致不大,如果不出意外,他只想赶紧下班,然后按照惯常的裁决倾向,裁决出一个对小郭来说非常可怕的数字。

也许应急预案必须派上用场了。

虽然这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可我们没的选。

长达数个小时的攻防告一段落,庭审辩论结束。

公平

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小郭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过去等待开庭的几个月,对小郭来说,是漫长的煎熬。每天高强度直播为观众提供情绪价值的她,时刻处于对案件走向无法预知的恐惧中。

高达上百万的索赔金额,就算仲裁员最后裁决出的数字是对方请求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依旧是她无法承受之重。

小郭这些年苦苦撑着,几乎没什么积蓄,现在却很可能因为这笔巨额违约金被列为“老赖”,最为恐惧的后果是父母的药很可能因此断掉。常年高强度熬夜直播,加上这苦苦相逼的局势,内忧外患,小郭的身体受到了很大影响,体重下滑严重,几乎成了纸片人。

她很焦虑,那焦虑几乎满到溢出来,淹没过头顶,让她无法呼吸。

这几个月里,小郭不止一次出现过轻生的念头,这种念头很真实、很迫切,也很可怕。每次的案情沟通会,最后都变成我们对她的心理疏导会。

我毫不怀疑,如果案件结果不理想,那份裁决书或许会把她和家人逼上绝路。

堵不如疏,她长久以来的情绪需要一个出口,而现在,这个出口出现了。

我们请求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多给予一些耐心,让小郭把自己该说甚至不该说但想说的话全部讲完。这个过程好像很漫长,又好像很短暂,出人意料的是,没人打断她,或者说,没人敢打断她。

倾泻而出的情绪淹没了整个仲裁庭,她甚至隐晦披露了自己的遗言和具体实施方案。

我知道,那些话都是她的真实想法。好在,这房间里的其他人,现在也知道了。

最后陈述完成,庭审结束。

我们把小郭送上去机场的出租车,她还要赶最近一趟的廉价航班回去,家里的父母离不开人,她没办法在外地过夜。

第二天,我们接到了来自对方的和解电话。

或许是考虑到小郭的生活艰难,抑或是不想给自家本已“跌跌不休”的股价再加一剂重磅佐料,不管怎样,他们总算给出了一份对双方来说都较体面的和解方案。

对方提出的唯一要求是,这份方案的所有具体细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公开。

小郭的梦魇终于结束了。

同样,于我来说,做完归档工作后,这个案件就正式宣告办结。我翻看着这几个月形成的各类文本材料,思绪不觉被拉扯。

如果你曾留意过,应该会了解,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不管其适用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其民法体系大多有着相似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多数由平等、自愿、公平等词条组成,我国自然也不例外。

在民法的世界里,这些基本原则是价值顺位最高的要求,一切民事活动都应当在基本原则的价值指引下进行。只是现实中,往往没那么乐观。

现实中,拥有强势地位和资源优势的一方略施手段,便可以使另一方不得不进入被设置好的劣势境况,这是公平吗?不,这是一种剥削。

在这个案件里,小郭侥幸逃出生天,这当然值得庆幸。可下个案件中的小李、小张或小王呢?

我没有答案。

本文节选自书籍《人性的迷雾》,点击下图,可购买此书。文字整理:童璐,编辑:茜茜,封面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来源:安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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