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签订《项目安装分包合同》,约定由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承接北京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改造项目施工业务,固定价款230万元。后因项目设计变更,双方于2020年12月16日签订《项目安装分包补充合同》,新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签订《项目安装分包合同》,约定由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承接北京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改造项目施工业务,固定价款230万元。后因项目设计变更,双方于2020年12月16日签订《项目安装分包补充合同》,新增工程固定价款82万元。施工期间因工程量变更,双方确认再增费用115.99万元。涉案工程于2021年4月竣工,同年8月通过验收并移交使用。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产生争议,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相应工程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听取双方意见,并赴案涉工地勘察。在现场,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对照工程图纸,逐一指认、核实实际施工项目及相关数据,同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为其寻找利益平衡点。经多轮协商,双方分歧缩小,但因还存在其他纠纷,首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再次通过电话、短信与双方沟通交流,细致分析利弊并为其提供专业建议。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和专业指引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北京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向山东某安装有限公司分期付清全部工程款。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新路径,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编辑:林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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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