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收益达人民币43.14亿元,同比增长41.4%门店层面经营利润同比增48.7%;经调整EBITDA 同比增64.1%经调整净利润达人民币1.31亿元,同比增长1,394.2%2024年净新增门店240家;截至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39个城市直营1,008家门
收益达人民币43.14亿元,同比增长41.4%
门店层面经营利润同比增48.7%;经调整EBITDA 同比增64.1%
经调整净利润达人民币1.31亿元,同比增长1,394.2%
2024年净新增门店240家;截至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39个城市直营1,008家门店
香港 2025年3月27日 /美通社/ -- 达势股份有限公司("达美乐中国"或"达势股份"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1405.HK) 是达美乐比萨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家总特许经营商。公司今日公布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4财年")的经审计全年业绩。
2024年全年业绩摘要[1]以下所有比较均基于同比("yoy")
收益达人民币43.14亿元,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3财年")的人民币30.51亿元增长41.4%。2024年净新增门店240家,新进驻10个城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大陆39个城市直营1,008家门店。截至2024财年,单店日均销售额为人民币13,126元,同比增长4.3%。同店销售增长为2.5%, 2023财年为8.9%, 2024年上半年为3.6%。门店层面EBITDA为人民币8.31亿元,较2023财年的人民币5.77亿元增长44.2%。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为19.3%,2023财年为18.9%。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6.24亿元,较2023财年的人民币4.20亿元增长48.7%。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为14.5%,2023财年为13.8%。经调整EBITDA为人民币4.95亿元,较2023财年的人民币3.02亿元增长64.1%。经调整EBITDA利润率为11.5%,2023财年为9.9%。经调整净利润为人民币1.31亿元, 较2023财年的人民币877.8万元增长1,394.2%。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为人民币10.69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数据为人民币10.19亿元。截至12月31日,总会员人数达2,450万人,较2023财年的1,460万人增长67.8%。[1] 请参阅第六页的"关键定义"部分,了解所用某些术语的详细定义。公司管理层评论
达势股份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王怡女士表示:"在2024年,我们的4D战略取得了稳健的成果,总收入实现了41.4%的同比增长。通过平衡执行"走深" 与"走广"战略,我们的门店网络已扩展至39个城市,门店总数达到1,008家,其中净新增240家新店。同时,我们连续30个季度保持了同店销售额的正增长。我们通过专注于高质价比的产品创新、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成功推动了业务的持续增长。展望2025年,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提升运营效率和进行战略性扩张,以确保长期回报和股东价值。"
达势股份首席财务官(CFO)吴婷女士表示:"在2024年,我们稳健的业绩展现了战略实施和高效运营的成效。公司盈利能力获得提升,经调整EBITDA同比增长64.1%,达人民币4.95亿元。这一增长得益于有效的成本管理和规模效益的发挥。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首次实现全年盈利,这标志着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展望未来,我们坚实的财务基础将为我们持续推动可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全年财务业绩回顾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百万) 2023年 2024年 同比变动 收益 3,050.7 4,314.1 +41.4 % 门店层面EBITDA 576.6 831.4 +44.2 % 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 (%) 18.9 % 19.3 % +0.4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 419.7 624.0 +48.7 %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 (%) 13.8 % 14.5 % +0.7 经调整EBITDA 301.7 495.2 +64.1 % 经调整EBITDA利润率 (%) 9.9 % 11.5 % +1.6 经调整净利润 8.8 131.2 +1,394.2 % 净利润/(亏损) (26.6) 55.2 不适用 每股基本盈利/(亏损)(人民币元) (0.22) 0.42 不适用 每股摊薄盈利/(亏损)(人民币元) (0.22) 0.42 不适用
主要业务数据
截至 门店数量
768 914 1,008 所进驻城市数量
29 33 39 会员人数(百万)
14.6 19.4 24.5 同店销售增长 (%)
8.9 % 3.6 % 2.5 % 单店日均销售额(人民币)
12,580 13,515 13,126 外送占收益的百分比(%)
59.2 % 46.4 % 46.1 %
近期发展
2024年5月30日,公司荣获第十五届虎啸奖年度品牌数字化大奖(食品餐饮类),体现了公司将数字化解决方案作为核心战略的成果。
2024年6月25日,公司被2024中国数字化创新博览会(CDIE)评为中国数字化企业TOP20,该荣誉表彰了公司在数字化领域的创新方法和领先地位。
2024年7月8日,公司荣获2024年中国融资大奖"2023年度最佳IPO奖",证明了其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承诺与执行力。
2024年8月16日,公司宣布从9月9日开始被纳入香港恒生综合指数。2024年9月9日,公司被正式纳入沪港通及深港通标的证券名单。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在中国大陆的第1,000家门店在成都隆重开业。这一成就标志着公司在推进和落实"走深走广"战略方面取得了又一重要里程碑。
2024年12月17日,公司荣获2024年度"中国食品健康七星奖"。这是达美乐中国第四年获得这一奖项,充分体现了对达美乐中国在食品安全、质量和卓越服务方面不懈努力的高度认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的市场调查,以2024年比萨销售额计排名,达美乐比萨在中国成为第二大比萨品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门店数量计算,中国大陆市场位列达美乐比萨的第三大国际市场。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12个月内,公司新进驻10个城市,其中包括沈阳、重庆、郑州和南宁。在2025年1月的新年和春节前,公司进驻包括南昌在内的另外6个新城市。
2025年1月14日,公司被美世咨询(Mercer)评选为2024年最佳雇主,这是公司连续第三年获得这一奖项。
2025年2月17日,公司被评选为"新财富杂志2024年最佳港股公司"榜单中的"消费产业最具成长性港股公司",该评选基于公司在盈利能力、成长性、投资回报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彰显了达势股份在消费领域的卓越业绩和发展潜力。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达美乐全球门店首30日销售记录中,包揽了前40名中的全部席位。公司在沈阳的首店创下了达美乐全球门店首30日销售额的新纪录,销售额达到约人民币1,110万元,展示了达美乐比萨在中国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2025年3月3日,公司连续第七年获得达美乐比萨颁发的Gold Franny奖。这一奖项是达美乐比萨全球体系内的荣誉,用于表彰美国及国际特许经营商在经营业绩、门店发展以及业务增长方面的杰出表现。
业绩展望
集团计划在2025年净新增大约300家门店。门店开发的总资本开支,包括翻新、搬迁和维护,预计约为人民币5.7亿元。
截至2025年3月14日,集团额外开设了82家门店,有26家门店在建设中,另有62家门店已签约,全年开店目标已锁定超过56%。
随着集团的持续扩张,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成本效率,以确保门店的运营能力得到持续增强。
业绩电话会议
公司将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香港时间晚上7:00(美国东部时间上午7:00)举行业绩电话会议,讨论业绩。
仅供收听的业绩会网络直播可通过直播链接实时收听。
如欲通过电话拨入参与会议,建议事先使用以下提供的注册链接完成注册。注册后,每位参与者将收到一组拨入号码、会议密码和专属PIN,这些信息将用于加入电话会议。
注册链接:
如欲收听录音重播,可致电以下电话号码,录音有效期至2025年4月3日。
美国: 全球: 重播密码: 3442293关键定义
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指收益减门店层面产生的运营成本,包括以薪金为基础的开支、原材料及耗材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厂房及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可变租赁付款、短期租金开支、水电费、广告及推广开支、门店经营及维护开支及其他开支。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率乃按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除以同年的收益计算。门店层面EBITDA定义为年内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并加回门店层面的厂房及设备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乃用门店层面EBITDA 除以同年收入计算得出。经调整EBITDA定义为年内经调整净利润并加回折旧及摊销(不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所得税开支以及利息收入及开支净额。经调整EBITDA利润率按经调整EBITDA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经调整净利润定义为年内利润并加回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及上市开支。净新增门店数按期内新开业门店总数减去期内关闭门店总数计算。同店销售增长比较相同门店于有关期间所产生的同比销售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同店销售额;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增长比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同店销售额。单店日均销售额按特定期间相关门店产生的收益除以同年该门店的营业总天数计算。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亦使用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按其呈列的经调整净利润(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门店层面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作为附加财务计量指标。
"门店层面EBITDA"定义为年内门店层面的经营利润并加回门店层面的厂房及设备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乃用门店层面EBITDA除以同年收入计算得出。"经调整净利润"定义为年内利润并加回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及上市开支。"经调整EBITDA"定义为年内经调整净利润并加回折旧及摊销(不包括使用权资产折旧)、所得税开支以及利息收入及开支净额。"经调整EBITDA利润率"按经调整EBITDA除以同年的收入计算。
本集团认为此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有助于就不同期间及不同公司的运营表现进行对比。本集团认为,此等计量指标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有用信息,使其以与本集团管理层所采用者相同的方式了解并评估本集团的经营业绩。然而,本集团所呈列的经调整净利润(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经调整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门店层面EBITDA(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及门店层面EBITDA利润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类似名义的计量指标相比。此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指标用作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人并不应将其视为独立于或可替代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
前瞻性陈述
本文件及/或公告包含与前瞻性陈述,具有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任何表达或涉及关于预期、相信、计划、目标、假设、未来事件或绩效的讨论的陈述(通常但不总是通过使用诸如"将"、"预期"、"预计","估计","相信","此后","应当","可能","寻求","应该","打算","计划","预测","可以","愿景"、"目标"、"目的"、"渴望"、"旨在"、"目标锁定"、"时间表"和"展望")不代表历史事实,具有前瞻性,可能涉及估计和假设,并且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及/或公告详述的风险因素)、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些因素超出了公司的控制范围。因此,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结果或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前瞻性陈述是基于有关未来事件的假设和因素,这些假设和因素可能不准确。这些假设和因素是基于公司目前可获得的有关其经营业务的信息得出。可能影响实际结果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中,存在大量公司无法控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运营和业务前景;其业务和运营战略以及实施此类战略的能力;其发展和管理其运营和业务的能力;其控制成本和费用的能力;其识别和满足客户需求和偏好的能力;其竞争对手的行动和发展;及其经营所在市场的总体经济、政治和商业状况其经营所在行业和地域市场的监管和经营条件发生变化。
任何前瞻性陈述仅在作出此类陈述之日有效,除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在适用法法例所规定外,本公司并无责任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作出该陈述之日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
由于实际结果可能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强烈警告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任何此类前瞻性陈述。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不应过份依赖前瞻性陈述,并请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关于达势股份
达势股份是达美乐比萨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家总特许经营商。达美乐比萨是全球人气比萨品牌,据达美乐比萨2024财年第四季度财报显示,达美乐比萨在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21,300家餐厅。在经验丰富、高瞻远瞩的管理层的领导下,达势股份通过持续打造新品及具有本土化特色的以比萨为主的菜单,加之专业、领先的外送服务,以及科技赋能、可拓展、可复制的门店经济模式,形成市场领先的差异化优势。截至2024年12月31日,达势股份在中国大陆39个城市经营1,008家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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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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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势股份投资者关系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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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R, LLC
媒体联络:
达势股份媒体关系团队:
ICR, LLC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收益 4,314,093
3,050,715 原材料及耗材成本 (1,169,799)
(836,796) 员工薪酬开支 (1,509,483)
(1,178,681) 使用权资产折旧 (307,139)
(236,855) 厂房及设备折旧 (208,643)
(159,196) 无形资产摊销 (54,104)
(51,125) 水电费 (164,104)
(114,823) 广告及推广开支 (217,623)
(159,214) 门店经营及维护开支 (270,833)
(188,892) 可变租赁付款、短期租金及其他相关开支 (121,035)
(70,843) 其他开支 (137,721)
(130,907)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119,331 其他收入 14,560
34,015 其他亏损净额 (10,589)
(19,809) 财务成本净额 (57,975)
(54,645) 除所得税前利润 99,605
2,275 所得税开支 (44,410)
(28,878)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年内利润╱(亏损) 55,195
(26,603) 其他全面收入: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汇兑差额 13,583
33,860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的每股收益/(亏损)
- 每股基本收益/(亏损)(人民币元) 0.42
(0.22) - 每股摊薄收益/(亏损)(人民币元) 0.42
(0.22)
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12月31日厂房及设备 807,812
625,547 使用权资产 1,305,383
967,277 无形资产 1,211,213
1,228,638 按金 74,822
56,3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336
52,972
3,507,566
2,930,754 流动资产
存货 114,551
73,331 贸易应收款项 12,962
9,75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71,745
112,675 现金及银行结余 1,069,302
1,019,243
1,368,560
1,215,001 股本 882,537
879,043 股份溢价 2,278,503
2,254,958 其他储备 150,240
89,110 累计亏损 (1,067,054)
(1,122,249) 就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 的股份 (994)
(1,731) 借款 -
200,000 租赁负债 1,078,957
808,780 其他应付款项 36,939
20,757
1,115,896
1,029,537 流动负债
借款 200,000
- 租赁负债 289,221
229,399 贸易应付款项 248,645
153,904 合同负债 63,010
44,911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676,051
571,107 流动所得税负债 40,071
17,766
1,516,998
1,017,087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经营所得现金 895,890
579,635 已付所得税 (77,469)
(43,549)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818,421
536,086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购买厂房及设备 (373,163)
(287,623) 购买无形资产 (43,082)
(28,580) 已收利息 25,288
12,273 出售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127
-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定期存款的减少/(增 加) 432,444
(428,191)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41,614
(732,121)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租金按金付款 (24,608)
(20,613) 租赁负债的本金部分付款 (285,213)
(218,129) 租赁负债的利息部分付款 (68,092)
(58,921) 已付利息 (9,318)
(9,680) 上市开支付款 -
(24,501)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548,921 行使购股权所得款项 5,225
- 融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382,006)
217,0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478,029
21,04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7,038
544,2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兑差额 4,035
21,74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69,102
587,038 年末银行及手头现金 1,069,302
1,019,243 减:年末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定期存款及 受限制现金 (200)
(432,205)
来源:美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