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
2025年3月27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受贿一案。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刘跃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跃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跃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资料显示,刘跃进,男,汉族,1959年1月生,湖南宁远人,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他历任广西桂林大河公社生产队长,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编辑,西南政法学院刑侦系学生,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处干部,天津市公安局团委书记,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处正处级侦查员,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公安部办公厅主任,武警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正局级)、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2014年10月为公安部党委委员;2014年11月为公安部部长助理。2015年1月,任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2015年5月,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2015年12月,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党委委员。中国政协网2020年5月公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刘跃进在列。
2024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刘跃进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1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经查,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极目新闻综合央视新闻、长安街知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政协网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