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辉 | 从增城挂绿到秦中古碑:弱者反抗的一种特殊方式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3-27 16:00 1

摘要:身为广东人,自然很早就知道,荔枝最珍贵的品种是增城挂绿,珍贵到树仅剩下一棵——据说此物曾拍出单颗55万元的天价,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但对于挂绿特别珍贵的因由,我并不了解。

南京南朝萧秀墓前石辟邪。法国学者谢阁兰摄于1917年。

一、荔枝与柑橘

身为广东人,自然很早就知道,荔枝最珍贵的品种是增城挂绿,珍贵到树仅剩下一棵——据说此物曾拍出单颗55万元的天价,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但对于挂绿特别珍贵的因由,我并不了解。

前两年本地推出“岭南史料笔记丛刊”,有清人黄景治的笔记《定湖笔谈》一种,读其书,始知其故。其卷下“新塘挂绿”条云:

粤东荔枝,种类甚夥,断以增城新塘挂绿为最。实大,色红紫,绿一线绕膊若色丝,红绿分明可爱。土人畏差役之扰,斩伐一空,余不得见者四十年矣。增城湛司铎称其故交刘某家仅存一株,种溷厕之侧最深处。……(《定湖笔谈》,吴建新点校,广东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45页)

原来,是由于官府勒索太甚,当地人无法应付,“畏差役之扰,斩伐一空”,挂绿才几乎绝了迹,才变得如此珍贵的!

这桩公案,我曾将之写进《税收的意外后果举例》一文。但此后,我又陆续留意到一些性质相类的事例,觉得尚有余义可说,故另撰此文,以供读者参考。

首先,关于增城挂绿,杨宝霖先生早已写过一篇专门的考订:《“一树增城名挂绿,冰融雪沃少人知——增城挂绿荔枝小史》(收入《自力斋文史农史论文选集》,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文中引了清人崔弼的记录:

广州荔枝,以挂绿为上,增城大墩、沙贝诸村,所在多有。花时,长吏使标志之。岁畏其扰,斧之无遗类矣。(《珍帚编诗集》卷五)

作者曾在增城任教,得之亲闻,正可与《定湖笔谈》相印证。

广东学者杨宝霖近照。石忠情 | 摄影。

荔枝之外,又有柑橘橙的例子。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五“橘柚”条有云:

有香柚者,出增城。小而尖长,甚芬郁,入口融化。……近为贪令所苦,每出,教取至万枚,需金以代。今树亦且尽矣!柑亦橘之属,以皮厚而粗点及近蒂起馒头尖者为良。产四会者光滑,名鱼冻柑,小民供亿亦苦,柑户至洗树不能应。

屈大均提到增城的香柚、四会的鱼冻柑,皆为当地名产,也因官吏索求过甚,使种植者得不偿失。所谓“需金以代”,是说果实若达不到官方要求的数量,种植者要自己出钱弥补亏欠。屈大均或是不无顾忌,故而只是模糊地说“今树亦且尽矣”“柑户至洗树不能应”,但对照增城挂绿的例子,不难想象,恐怕也是种植者自己砍掉了;反过来,增城挂绿被种植者自己“斩伐一空”“斧之无遗类”,想必也是因为“需金以代”之类的苛令吧。——增城人宁砍挂绿,砍香柚,也不愿受官吏的鸟气,真是强项得很!

屈大均与《广东新语》(岭南名著丛书本,林锐整理,广东人民出版社,2025)。

比起新会柑,新会橙是更加闻名的。伍容萱近有《清代广东贡橙杂考》一文(载《随笔》2025年第1期),专门考述了新会贡橙的小史,里面指出:在清代中期之后,因官吏需索过度,导致新会橙产量减少,已无法满足进贡的需要。作者举例不少,有两种文献尤为典型。一是谭宗浚的《新会橙歌》:

吾乡佳果多,橙荔推第一。荔为白玉肤,橙若黄金实。江瑶卢橘难比伦,橄榄杨梅信非匹。朅来访古盆允墟,香橙所产闻绝殊。岂知连山尽童赭,十里百里无一株。共言此物岁充贡,每苦胥役频追呼。连畦接畛并芟薙,不愿尤物生海隅。近年贡额亦常递,半出南澳兼番禺。冈州奇种已希觏,譬若鱼目充明珠。我闻此言三叹起,今古茫茫尽同轨。建州茶荈洛阳花,供御由来亦如此。天门詄荡深九重,谁为上书陈玉几。君不见,连平颜公(检)昔帅闽。奏罢荔贡捐奇珍,至今阖宇沾皇仁。倘令守土得良牧,岂至苛扰伤吾民。呜呼!颜公颜公真绝伦。(《荔村草堂诗钞》卷五,光绪壬辰刊本)

从“岂知连山尽童赭……不愿尤物生海隅”那几句,足见由于官吏的诛求,种植户宁可砍掉自己的良种,以避免因进贡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建州茶荈洛阳花,供御由来亦如此”云云,则是说唐宋时盛极一时的洛阳牡丹、北苑贡茶,也都因为进贡制度而生出种种弊病。

二是梁启超的《说橙》一文,略云:

新会之橙,天下之所闻也。……余语老农:“若胼而手,胝而足,终岁勤勤,而惟于岁值六两之谷是艺,舍多就寡,舍逸就劳,抑何傎矣!”老农语余:“县官岁以橙贡天子,岁十月,差役大索于野,号为‘贡橙’,罄所有乃去,百亩之橙,一日尽之矣。”故今日新会之橙,将绝于天下!

梁启超跟老农表示:种植一般作物,既费力气,获利又少,何苦来哉!而老农的意思是:种植贡橙表面上虽然获利更大,但因为官府索取无度,苦不堪言,反不如种植一般作物更轻松,也更稳妥。

此外,还可补充一条例证。清人徐灏有《新会橙为岭南佳果,而蔬中之菘与芥蓝亦非他处所及,人或未之知也。余客居日夕饗之,为赋二首》,其一有云:

……此邑有橙户,种树养家室。采撷供上官,豪夺及隶卒。果实日繁盛,生计转萧瑟。年年自守株,所得讵偿失。遂欲赋伐木,税亩输口率。为圃学时蔬,畦边种梨粟。(《灵洲山人诗录》六卷,同治年三年刊本,收入《广州大典》第464册)

这首诗写到一个新会的种橙专业户,因贡橙而得不偿失,故而宁愿改而从事一般的耕作和种植,“果实日繁盛,生计转萧瑟。年年自守株,所得讵偿失”云云,意思尤为显豁。这一观察,正可与谭宗浚、梁启超的文本相参证。

其实,由于赋税或进贡压力,导致农户宁愿“自宫”以逃避官府的额外勒索,这样的例子可说是“源远流长”的。

我在《税收的意外后果举例》里曾举过一个事例,见于宋代佚名的《五国故事》卷上:

(王)建急于督责,虽仓廪充溢,而聚敛不已。蜀中每春三月为蚕市,至时货易毕集,闤阓填委,蜀人称其繁盛。而建尝登楼望之,见其货桑栽者不一,乃顾左右曰:“桑栽甚多,傥税之,必获厚利。”由是言出于外。民惧,尽伐其桑柘焉。

这里说的是前蜀王建的事。王建见到蚕业兴盛,有意对桑树征税,但似乎还不等他的政策真正实行,民间就已听到风声,干脆直接把桑树砍掉了。虽然桑树算不上是特别稀罕的名产,但前蜀农户砍伐桑树以规避赋税,与广东人砍伐珍奇果树以规避进贡,其用意显然是如出一辙的。

二、板刻与古碑

更有意思的是,类似的民间应对方式,并不限于种植业——不限于“物质”层面,在“精神”层面上也是有的。

《税收的意外后果举例》一文在公号发表后,有网友从后台给我提供了一则史料,见于(弘治)《建阳县志·续集》的“典籍”部分:

天下书籍,备于建阳之书坊,书目具在,可考也。然后时学者自一经四书外,皆庋阁不用,故板刻日就脱落。况书坊之人苟图财利,而官府之徵索偿不酬劳,往往阴毁之以便己私,殊不(?)可慨叹。……(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76册。按:此条承孙幼莉查对)

这里说官府往往要求书坊印书,但报酬却不够支付成本,故而书坊中人有“阴毁”刻版的行为。对于“阴毁”刻版之类行为,这一记载是带有批评性的,但并非没有同情者。如周亮工《因树屋书影》第二卷有这样一条:

杨升庵《丹铅总录》,汀州上杭县有刻本。宦闽者远近皆取之邑令,令索之民间,印以绵侧理,装以绫锦,每部民赀二金余;而官动取十数部,又不给值,民有缘是倾家者。余至汀,一夕檄邑令毁其副墨,为杭民永杜此害矣!此集吴门、虎林皆有善本,此本强分门类,讹字如落叶,脱失处尤多;且岁久板皆漫灭,间有一字不可识者。宦闽者初亦未知板之漫灭如是,姑亦随例取之,归则以供革帛之用耳。

这是说,福建汀州存有“名人”杨慎《丹铅总录》一书的刻版,官吏每每附庸风雅而索求印本,“又不给值,民有缘是倾家者”;周亮工鉴于此风害民,其板本亦价值有限,故干脆下令销毁其刻版,“为杭民永杜此害”!从一般文献学的立场来说,周亮工的举措未免“简单粗暴”,但从民生的立场来说,他又是很“政治正确”的——可以合理想象,对于广东果农的砍树行为,他必有共情心理,是一定会认同的。

明代学者杨慎与其《丹铅总录》。

除了图书,还有古碑的例子。

北宋杨亿谈到五代周世宗柴荣时的一件掌故,见《杨文公谈苑》卷八“金石屯会”条:

周世宗议访凤翔,谋帅于辅臣,王溥独荐向拱可任,遂充之。拱徒镇京兆,思有以报之,问其所欲,溥曰:“无也。陕长安故都,多前贤碑篆,高文妙笔,愿悉得以见之。”拱至,分遣使督匠摹打,深林邃谷,无不诣之,凡得石本三千余以献于溥,溥命善书者分录为《琬琰集》百卷,尚未成而卒。当拱之访求石碑,或蹊田害稼,村民深以为患,虑其求不已,多镵凿其文字,或镌斲(斫)击折,取为柱楚(础),帛碪略尽,亦摹刻者之厄会也。(收入《全宋笔记》第八编第九册,大象出版社2017年版。按:同事又见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第二十二)

王溥曾任后周宰相,向周世宗举荐过向拱,向拱为了报答他,就到长安一带拓碑以献。因为拓碑的规模很大,“蹊田害稼,村民深以为患”,遂多毁坏其碑刻,甚至取其碑刻以充石材,遂造成了金石史上的一次“厄会”。

同治年间,正当太平天国之乱,莫友芝在江南一带寻书访古。其日记同治四年旧历二月初四载:

晚过伊卿、梅岑,梅岑言萧景神道在太平门外蒋庙东之皇城巷,相近又有△△△碑。廿年前上元县官遣吏往拓,骚扰田氓,氓愤仆之田中,字在下,而△△△碑竟为所碎。……(《莫友芝日记》,张剑整理,凤凰出版社2014年版,第135页)

“萧景神道”,应指南朝梁宗室萧景墓之神道阙,在南京郊外,当时被农民“仆之田中”,幸而因为体量极大,仍保存了下来,但附近的一个古碑就被完全毁坏了。

又同治五年旧历九月初五载:

……遂过平斋观其所藏《李玄靖碑》宋拓,略校于家本上。又观张从申所书《玄靖碑》,亦旧拓完善者。其壁间悬汉《李昭碑》篆书,是雍正间褚千峰在宝鸡田间所拓十余纸之一。明日千峰又往,思多拓以传,则已为其土人凿烂矣!盖秦中每有旧碑新出,上游必索本于州县,州县又以役扰其民,故民间必凿坏以避役,古石之遭此劫者盖不知凡几。(《莫友芝日记》,第196页)

这是莫友芝记录他在苏州校读当地的藏拓,附带提及了一桩过去的掌故:褚千峰,即褚峻,是清前期著名的古董掮客,他到陕西一带拓碑时,遇上了民众毁碑的事。“盖秦中每有旧碑新出,上游必索本于州县,州县又以役扰其民,故民间必凿坏以避役,古石之遭此劫者盖不知凡几”,这几句话,已讲清了此类破坏现象发生的根由,也说明了此类破坏现象是何等普遍了。

清代学者莫友芝与其日记(张剑整理,凤凰出版社,2014)。

众所周知,清代学术的特色之一,就是金石学的风气特盛,而拓碑实为金石学之能成立的根本,故历来传为佳话,至今也是学术史的重要话题。但以上莫友芝这两条日记,却足以提醒我们:拓碑这一士大夫的风雅行为,也是有其阴暗面的,在学术史与社会史之间是有利益冲突的。

最后,还有一个寿山石的例子。

清人高兆撰有《观石录》,系有关福建寿山石(号称四大印石之一)的第一部专著,其开头有云:

出北门六十里,芙蓉峰下有山焉。连桓秀拔,溪环其足。志云:山产石如珉。又云:五花石坑去寿山十里。长老云:“宋时故有坑,官取造器。居民苦之,辇致巨石塞其坑,乃罢贡。”至今春雨时,溪涧中数有流出。或得之于田父手中,磨作印石,温纯深润。

可见在寿山石的开采上,当地民众苦于官府役使,乃故意“辇致巨石塞其坑”,这与凿坏古碑以求逃避劳役的方式是大同小异的。

三、弱者的武器

综合以上事例可知,由于官府对“好物”的过度索求,有时会引发民间的破坏行为。这种由于经济因素而发生的微型反抗,已构成了一种政治和社会现象:这种现象不只见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点,也见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事物,从佳果到珍本到古碑,不一而足。就结果来说,我们固然不免要为那些“好物”的永远消灭而惋惜,但事情的性质也是很明白的,主要的责任不在于那些破坏者,而在于那些迫使破坏者作出破坏行为的当权者。

这种破坏“好物”的行为,我觉得,可借用2024年去世的人类学家詹姆斯·C.斯科特的学说来解释——那是一种“弱者的武器”。

基于对马来亚农村的社会学调查,斯科特指出一种社会通例:农民阶级对统治者的暴力反抗,即所谓“叛乱”或“革命”,是相当稀少的,但“日常形式的斗争”却极为常见。他的看法集中体现在以下这些话:

对我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去理解可以称为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的斗争——农民与试图从他们身上榨取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的那些人之间平淡无奇却持续不断的斗争。此类斗争的大多数形式避免了公开的集体反抗的风险。在此我能想到的这些相对的弱势群体的日常武器有: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等。这些布莱希特式——或帅克式——的阶级斗争形式有其共同特点。它们几乎不需要协调或计划,它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它们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了解这些平凡的反抗形式就是理解农民长期以来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抗或保守或进步的秩序所作的大多数努力。我猜想长期以来正是这类反抗最有意义和最有成效。(《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前言第2-3页;另参第35页)

我在上文所列举的种种事例,正属于斯科特所谓“弱势群体的日常武器”的一种,具体来说,可以归入他所列举的“暗中破坏”类型。

人类学家詹姆斯·C.斯科特与其《弱者的武器》(译林出版社,2011)。

四、历史的回响

不过,这里需要说明两点:

第一,斯科特在其著作里,对“暗中破坏”之类并没有太多论证,似乎只在一处列举了农村的穷人偷偷宰杀富人牲畜的行为(《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第329-330页),因此,本文的举例正可以为斯科特的学说作出补充。特别重要的是:从毁坏果树,到毁坏刻版、古碑、印石,那些“暗中破坏”者,并不是毁坏他者所有的物品,反倒多是毁坏自己所有的物品;同时,毁坏的并不是一般性的物品,而是珍奇性的物品——这是斯科特未曾论述过的一种特殊反抗方式,一种特殊的“弱者的武器”。

第二,斯科特论证的重点,完全放在了底层民众身上,但他也简略地指出:“这些武器也并非为农民所专有,人们在观察中不难发现,官员和地方也经常抵制和破坏那些于己不利的国家政策。”(《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第35页)从本文的举例可知:那些“暗中破坏”者,那些毁坏“好物”的人,尤其是毁坏果树、刻版者,应该多是“好物”的所有者,他们应该都是富裕阶层;只是相对于官府来说,相对于“国家”来说,他们就成了弱势者,故而他们也需要采用“弱者的武器”了。这一点,也可以为斯科特的看法增加一个注脚。

总之,从毁坏增城挂绿、香柚,到毁坏新会柑、橙,到毁坏福建古本,到毁坏长安和江南的古碑,到毁坏寿山石的采石坑,这种“自我毁灭”式的行为,构成了一种特殊的民间反抗方式,构成了一种“弱者”的特殊“武器”。

斯科特的论述,以及本文的补证,足以说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无疑是正确的;不过,假如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静悄悄的反抗”,那就更加正确了。

胡文辉

责编 刘小磊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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