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亚纶恶心到家了!性侵16岁未成年男孩不说,被网友骂后反告又输了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02 16:53 2

摘要:2025年9月1日,台湾艺人炎亚纶对14名网友提起的名誉权诉讼,被台北地方法院正式驳回,全案确定不得抗告。 这已是他在此事上的第三次司法失败,此前检方已两次拒绝起诉这些网友。 法院明确认定,网友基于其已公开的司法判决和事实进行的批评,属于“可受公评之事”的合理

2025年9月1日,台湾艺人炎亚纶对14名网友提起的名誉权诉讼,被台北地方法院正式驳回,全案确定不得抗告。 这已是他在此事上的第三次司法失败,此前检方已两次拒绝起诉这些网友。 法院明确认定,网友基于其已公开的司法判决和事实进行的批评,属于“可受公评之事”的合理评论,并未逾越界限。 作为公众人物,炎亚纶对舆论监督负有更高的容忍义务。

2023年6月,当时网红耀乐公开发文指控炎亚纶,称两人在2017年交往期间,当时自己年仅16岁,遭炎亚纶拍摄私密视频且视频后来外流。

耀乐还指控了未经同意的性侵犯行为。 此事件迅速引发广泛关注,炎亚纶的形象随之崩塌。针对耀乐的指控,士林地检署展开了调查。 他们查出,炎亚纶在2017年间认识当时未满18岁的被害人,明知其未成年,仍在住处用手机拍摄与少年的私密视频,并传给了另外两人。

检方最终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中的“制造少年性交行为电子信号罪”和“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对炎亚纶提起公诉。 但性侵部分因证据不足未获起诉。

2024年5月30日,士林地方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炎亚纶被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3年。 法院在判决中考量了炎亚纶坦承罪行,并与被害人于2024年3月11日达成和解,且履行了部分和解款项。

2024年7月2日,此案上诉期限截止。 由于检方仅对同案被告、一名陈姓男子提起上诉,而未对炎亚纶部分提起上诉,意味着炎亚纶获判的缓刑得以确定。

案件判决后,部分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对炎亚纶发表了批评性言论,内容包括“为什么偷拍”、“怕大家忘记,这家伙是性侵犯”等。

炎亚纶认为这些言论损害了其名誉,于是在2025年1月对14名网友提起了加重诽谤告诉。

然而,台北地检署最初即以“犯罪嫌疑不足”为由对网友作出了不起诉处分。 炎亚纶声请再议后,遭台湾高检署驳回。 他继而向法院提出自诉。

2025年9月1日,台北地方法院驳回了炎亚纶的自诉申请,全案确定不得抗告。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网友的评论是基于已公开的司法事实,例如炎亚纶因拍摄、持有少年性影像被判刑7个月缓刑3年,以及其曾在受害人记者会中公开道歉等行为。 检察官还补充说明,炎亚纶在记者会中强行闯入道歉、无视受害人崩溃的表现,加剧了公众的负面观感。

法院认为,网友的批评属于公共议题的合理评论范畴,并未虚构事实,因此不构成诽谤。 判决书强调,炎亚纶作为公众人物,对舆论监督负有更高的容忍义务。

除了对14名网友的诉讼,炎亚纶另因5名网友指控其“私生活混乱”、“投资项目欺诈”等提起了名誉权诉讼,索赔总额超过20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于2025年8月30日左右对这些案件作出了判决,驳回了炎亚纶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在这些案件的判决书中指出,炎亚纶未能举证网友的爆料为“恶意捏造”。 相反,网友提供的项目查处文件、聊天记录等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显示爆料基本属实。 关于“私生活混乱”的指控,法院认定网友引用的是炎亚纶过往公开采访中的争议言论,属于公众人物应容忍的合理评论范畴。

法院在这些判决中再次强调了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指出若仅因负面评价即认定侵权,将不当限制公众监督权。

炎亚纶的系列诉讼败诉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多数网友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公众人物应当接受监督,并调侃炎亚纶“告人告到翻车”。 也有部分声音对网络言论暴力表示担忧。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判决强化了公众人物对舆论监督的更高容忍度,特别是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等公共利益问题时,公共利益往往优先于个人名誉。 在名誉权诉讼中,原告需承担证明被告“捏造事实、主观恶意、实际损害”的举证责任,公众人物由于其身份特性,在此类诉讼中败诉率较高。

回溯性影像风波本身,检方最终的认定是性行为与拍摄均未违反当事人意愿,因此仅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其制造、持有及传播少年性影像罪。

尽管诉讼失利,炎亚纶在司法判决后曾尝试复出。 2024年8月,他声称自己已有稳定恋情。 2025年6月,他在台湾举办了脱口秀《炎上 炎亚纶》,并将其称为“复出仪式”。

来源:一盅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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