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两个朋友私下问我,大妈给我父母带孩子,不是给她婆媳关系火上浇油吗?会不会让她们婆媳二人的心越离越远?她女儿女婿对此也赞同吗?我把这几个问题详细地交代一下,谢谢好友们不懈地支持和鼓励。
有两个朋友私下问我,大妈给我父母带孩子,不是给她婆媳关系火上浇油吗?会不会让她们婆媳二人的心越离越远?她女儿女婿对此也赞同吗?我把这几个问题详细地交代一下,谢谢好友们不懈地支持和鼓励。
之前我写过很多文章,有关于我父亲、我祖父、我祖母、我大妈(作品名为《靛蓝,靛蓝》)、堂姐芬(大妈的女儿)的文章,里面都涉及到大妈,我父亲从出生没有多久就吃他大嫂的奶,大妈72岁过世,我父母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
大妈在我父亲的生命中,一直占有重要位置。大妈和谁什么时候有个过节,什么时候病过,她家里还有没有茶叶和糖,父亲都了如指掌,似乎大妈从没有脱离过我父母的视线。
老街上的那些老人(那一批人已经过世几十年了),常常说我大妈把小叔子当儿子养的,小叔子把大嫂当亲娘孝敬。我父亲比他的侄女(芬)一样大,比他侄子(宗)只大一岁多,他们三人是一起玩大的。
对于我大妈去帮我父母带孩子,大妈的儿子、女儿女婿,连她的儿媳妇都没有意见,那些说风凉话的都是旁人,所以,我父母没有顾及别人怎样说,只把自己做好就行了。事实也是如此。
到现在为止,大妈女儿的重孙已经读高三了,大妈的每一代后人都和我父母、我哥哥嫂子走得很近,那个上高中的孩子上小学的时候,放学没有人管都是直接去我母亲家,我母亲有好吃的水果和零食,总是自言自语地说:“给***留点儿。”
我父亲当时接我大妈去带孩子的时候,不是凭口一说这么简单,专门走了程序。我母亲成为脱产干部的第一个岗位就是“司法调解员”,她考虑得很周到,她担心以后有纷争,请了大队干部、生产队的干部、大妈的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同宗的老亲老戚,在他们的见证下写了约。
大妈带我们的报酬问题,按当时的市场价,带一个孩子12元,两个孩子15元,以此类推。按常规的话,大妈的口粮在生产队,她要带口粮到我们家,因为那时候粮食紧张,全国人民都缺粮。
大妈的女儿孩子比较多,粮油肯定不够吃,我父母早就商量好了,大妈生产队的粮油每个月由大妈的女儿女婿领取,口粮钱由我父母承担。大妈加了一条,粮油归她女儿女婿,花生黄豆芝麻她要带到我家。
大妈租给供销社员工住的房租,归她儿子儿媳妇。大妈在我家生病期间,由我父母给她治病。如果大妈不习惯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可以随时回家。1962年,大妈的儿子宗,从地区行署下派到县城建火柴厂,被一场意外夺去了生命。
我父亲他们五兄弟(同一个爷爷)帮大妈拿主意,让大妈的儿媳妇在家招个女婿,把大妈的孙子带大。可是,大妈的儿媳妇不愿意,带着儿子嫁到另一个公社,不愿意和亡夫家来往,过了几年,大妈的孙子因病夭折。
大妈的儿子因公去世的时候,有一笔抚恤金,有大妈的份额,在我父母的劝说下,她放弃了,全部给了儿媳妇和孙子。大妈的儿媳妇再嫁的男人,是公社的一个干部,丧偶,听我母亲说对大妈的儿媳妇和孙子都很好。
因为家庭一系列的变故,我母亲为了宽慰大妈,常常对她说:“我从小没有母亲,我从你这里得到了母亲的温暖,虽然我们是妯娌,但是跟亲母女一样,以后你就一直跟着我们。”意思是给大妈养老。
大妈是个有边界的人,总觉得每个月拿了我父母的钱,不该我父母给她养老。母亲说:“多你一个人也不多,我们每一个人匀一口饭,就有半碗饭给你吃,还怕饿着你?”大妈说:“街上的人都说我把小叔子当儿子养,真没说错,到头来,还要小叔子帮我养老。”
大妈带我们带了13年,她回家的时候虽然没有劳动力了,但是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还能养鸡种菜。大妈回家也走了程序,请了大队、生产队的干部、同宗的老亲老戚、大妈的女儿女婿,对她今后的生活做了安排。
大妈的口粮钱、治病费用我父母承担,大妈的女婿负责给她挑水,大妈身后所有的东西由她女儿女婿继承。大妈回家后独自生活了11年,这11年的生活质量她自己是满意的。她做饭取暖的柴火、煤炭都是我父亲给她买。
她每年冬天的大部分时间在我家,我每年放暑假去她那里度假期。大妈在去世的前几个月生了一场病,我母亲把她接到城里看病,医生说人老了都是这样,在医院住了二十几天。那时候我父母已经商量好了,不打算让她回家了,就和我们一起生活。
可是她执意要回家,看她的状态比较好,我父母把她送她回去了,我父亲在街上一看到家乡的人,必定要打听大妈的消息,大家都说很好。大妈去世,没有任何先兆,她女婿天天给他挑水都没发现异常。
大妈幼年丧母,中年丧夫,老年丧子,她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是幸运的,虽然帮我父母带我们吃了很多苦,但是我父母对她待她如同亲骨肉,她女婿和外孙女婿都对她好,她自己的福气也好,能够善终。
来源:花之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