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见广德的“请射”案例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6 14:36 2

摘要:“请射”二字,最早出现于《仪礼》:“司射适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兼挟乘矢,升自西阶。阶上北面告于宾,曰:‘弓矢既具,有司请射’。”①“请”指报告,“射”指周代“六礼”之一的“射礼”。"请射"犹如“射箭中的”,而演变作为我国古代时期一种特殊的产权立法名词

请射制度在广德的经典案例

作者徐厚冰

“请射”二字,最早出现于《仪礼》:“司射适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兼挟乘矢,升自西阶。阶上北面告于宾,曰:‘弓矢既具,有司请射’。”①“请”指报告,“射”指周代“六礼”之一的“射礼”。"请射"犹如“射箭中的”,而演变作为我国古代时期一种特殊的产权立法名词。

于是,“请射”一词,特是指弃田、庄宅被经营者开垦耕种、经营了一定的年限后,该经营者通过法定程序可以获得一种所有权。由此基础上,产生了我国古代的“请射制度”。

"请射"制度因特定历史契机而出台,通过国家政策加以贯彻,体现了国家治理在维护与恢复秩序及公平效率间的权衡,促进了当时社会的稳定。

一、请射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请射”现象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唐朝,已经出现了请射现象。

到了五代时期,请射现象已经成为“法律制度”,只是没有“细化”的规定。“周显德二年(954)五月二十五日,敕应令自前及今后,有逃户庄田许人请射,承佃供纳租税。如三周年后本户归来业者。其桑土不论荒熟并庄田交。”②显德三年(955年),朝廷就正式颁布诏令,确立了弃田按取得时效归属私人所有的时效原则。

至此,请射制度在五代时期被广泛确立,“近年来,多有百姓自番界回来,其庄田已被别户请射,无处归托。”③在《五代要会》中,我们可以看出,先后记载了十几处④,关于“请射”及“请射制度”的案例,就不一一列举了。

到了宋代,请射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化。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年诏曰:“限诏到百日,许令归复,违者弃土,许他人承佃为永业,岁输税调,亦如复业之制。”⑤规定违限百日即为弃田,他人可以占有耕种并缴纳税赋,视同复业。

宋仁宗天圣初年(1023年)下令:“民流积十年者,其田听人耕,三年而后收减旧额之半……流民限百日复业,蠲赋税五年减赋一半,期近不至,听他人得耕。”⑥这是宋初的规定,这时的规定还未涉及地权的变动,且时效较长。

天圣六年(1028)仁宗布诏:“不得虚立人数,请射官中地土。”规定不能请射官田。

熙宁十年(1077)二月十四日,神宗根据权御史中丞邓润甫的进言,又诏:“唐朝诸陵除依条立定禁止顷亩外,人户见佃地土许依元请射数耕佃耕。”⑦规定了除了前朝(唐朝)的皇陵地外,均可请射。

宋绍兴三年(1133年),请射制度被正式“细化”。高宗诏令:“户部言:人户抛弃田产,诏三年外许人请射,十年内虽已请射及拨充职田者,并听理认归业... ...”⑧根据这一诏令,明确并细化了以“请射”方式获得地权的条件。“请射”制度在宋代,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一种特殊的田地制度。

随着宋王朝的衰落和灭亡,请射制度逐渐消失。

二、请射制度与广德的经典案例

要得到请射的田地的“合法性”,一般先要向官方正式申请,即要呈送《请射状》,《请射状》的规定始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如见在庄田土窄,愿于侧近请射,及旧有庄产,后来逃移,已被别人请佃,碍敕无路归业者,亦许请射。州县纔有请射状,疾速给付,别置籍抄上,逐季闻奏。”⑨

请射制度在宋代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善的一种土地农田制度,仅《宋会要辑稿》中,就有141笔的相关记载,然而,关于请射制度的具体个案,历来史料的记载却并不多。笔者发现,宋代广德军(今安徽省广德市)一起《请射状》,是我国古代请射制度的典型案例。

据《江心集》载:“徽宗大观元年丁亥(1107),广德军欧阳员外郎请射广德塘,作筑成田,拾入常住,即云会外塘。”⑩笔者查询了广德历来地方志,遗憾的是,均未发现欧阳员外郎(五品)的具体身份,以及广德塘(云会外塘)的具体位置。

虽然,在《江心集》的《历代建业遗考》中,记载了宋代多起个人取得田地所有权的具体案列,但大多数是不是通过“请射”方式取得田地所有权,而是通过“作捺”、“拨赐”、“作瑞应”等方式取得。如:“孝宗淳熙元年甲子(1174),止庵师可,作捺祠山塘田,即麻麦外塘。”“高宗绍兴七年丁巳(1137),拨赐瑞安高寿没官田,名曰'马屿庄'。”“(元)世祖至元元年丙子(1335),住持智宣分,作瑞应庄田。”⑪

而广德军的欧阳员外郎却是通过“请射状”,取得了广德塘的所有权,是历来“请射”案例中,明确到具体田地名称,成为请射的鲜见个案,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个案”。它对研究我国古代请射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结论】

请射制度在古代加速了当时地权的流转,推动封建经济的迅速恢复与发展,对稳定社会关系、促进对弃田和荒地的有效利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德军欧阳员外郎请射案”,不仅是宋代请射制度的经典案例,从侧面也说明了当时广德地区土地制度的完善,以及广德农业发展的繁荣。

【參考史料】

①漢·鄭玄注《儀禮》,明徐氏翻宋刊本,民國八年[1919]刻本重印影印。

②宋·王溥撰《五代會要 》,卷二十五,,(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抄本,文淵閣四庫全書台灣故宮博物院館藏影印,第920頁。

③同②,第921頁。

④同②,第448、456、584、920、921、922、923、929、931、944頁。

⑤清·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 食貨一,,農田雜錄,中華書局出版,影印本,1957年。

⑥元·脫脫《宋史》 ,食貨上一(農田),吉林出版集團出版,2005年5月。

⑦同⑤,禮三,八守陵。

⑧元·馬端臨《文獻通考》, 卷五,吉林出版集團社出版,2005年。

⑨同⑤

⑩清·釋元奇撰《江心志》, 卷之末,雜記 ,歷代建業遺考(宋),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 刻本。

⑪同⑩,“作捺”即通過拓荒取得田地;“撥賜”即被賞賜;“作瑞應”即逢大典而得恩賜。

徐厚冰,安徽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宣城市历史研究会会员。网络图片侵权立删谢谢!

来源:文荟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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