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不管是买菜,还是买水果,基本都会有点农药,因为种植它们的话,要想产量高,又想没有病虫害,那就必须打农药!
现在不管是买菜,还是买水果,基本都会有点农药,因为种植它们的话,要想产量高,又想没有病虫害,那就必须打农药!
听老人说,以前都没有农药卖的,农民种田种地都是自己制作土农药,这样的毒性弱,效果我就很一般!
而现在,工业化生产出来的农药,已经成为了农民防治病虫害、保障农作物收成的“好帮手”。
但并非所有农药都能安心使用,有些农药因毒性强、残留久、危害大,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了解这些禁用农药,既是遵守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守护农产品安全、自身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关键。
今天就来详细说说这10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每一种都需牢记,切勿误用。
一、“老牌农药”:残留超持久,土壤里能藏数十年!
这类农药曾在过去广泛使用,但因其化学结构稳定,一旦进入环境,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难以降解,最终通过土壤、水源、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属于“一票否决”的禁用农药。
1. 六六六(六氯环己烷)
它是最早被全球盯上的高残留农药之一,曾因防治蝗虫、蚜虫等害虫效果显著而普及。
但六六六的可怕之处在于“持久残留”——施用到土壤后,半衰期长达2-6年,部分异构体甚至能在土壤中留存数十年。
这些残留会慢慢渗透到地下水,或被农作物吸收,最终通过吃的粮食、蔬菜进入人体,长期积累可能损害神经系统、肝脏和肾脏。
早在2001年,我国就明令禁止六六六用于农业生产,如今任何场合使用都属违法。
2. 滴滴涕(DDT)
作为曾经的“杀虫明星”,滴滴涕在上世纪中期几乎家喻户晓,可防治疟疾传播的蚊子、农作物害虫等。
但它同样是“环境顽固分子”,在土壤中半衰期长达50-100年,还会随着大气环流扩散到全球,甚至在南极企鹅体内都能检测到。
对人体而言,滴滴涕会在脂肪中蓄积,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影响生殖系统,还被列为潜在致癌物。
我国1983年就禁止滴滴涕用于农业,如今仅在特殊公共卫生领域(如疟疾防控)有严格限制使用,农业领域绝对禁用。
二、“剧毒杀手”:一触即危,人畜都难逃!
这类农药毒性极强,属于“剧毒”或“高毒”范畴,不仅对害虫“赶尽杀绝”,对人体、家畜、鸟类等非靶标生物也有致命威胁,哪怕微量接触都可能引发中毒,甚至死亡。
3. 毒鼠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
虽名为“毒鼠”,但毒鼠强的毒性远超想象——其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成年人只要误食0.1-0.2毫克就可能死亡,且无特效解毒药。
更可怕的是,它无臭无味,容易混入食物中,常引发误食中毒事件;同时稳定性极强,在土壤中可留存数年,被老鼠食用后,其尸体若被鸟类、猫、狗等捕食,还会引发“二次中毒”,形成连锁危害。
我国2002年就全面禁止毒鼠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任何私自留存、使用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
4. 毒鼠硅(氯硅宁)
与毒鼠强同属剧毒杀鼠剂,毒性同样惊人,对哺乳动物的致死剂量极低,且中毒后发病快、症状剧烈,常表现为抽搐、惊厥,死亡率极高。
它的稳定性也很强,一旦污染环境,很难降解,会长期威胁生态安全和人畜健康。
我国在禁止毒鼠强的同时,也将毒鼠硅列为全面禁用农药,严禁任何形式的使用。
5. 甲胺磷
作为高毒有机磷农药,甲胺磷曾因杀虫谱广、价格低,被用于水稻、棉花等作物防治害虫。
但它的毒性对人体极具威胁——皮肤接触、吸入气体或误食,都可能引发有机磷中毒,出现呕吐、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呼吸衰竭死亡。
此外,甲胺磷在蔬菜、水果中残留期较长,容易超标,食用后危害健康。
我国2008年起全面禁止甲胺磷在农业上使用,如今市场上若出现该农药,均为非法产品。
6. 久效磷
同样是高毒有机磷农药,毒性比甲胺磷更强,且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一旦被农作物吸收,会在植株体内长期留存。
使用久效磷后,农产品残留超标风险极高,人食用后可能出现神经中毒症状;同时它对蜜蜂、鸟类等有益生物杀伤性大,会破坏生态平衡。
我国2008年将其列为禁用农药,严禁用于任何农作物。
7. 磷胺
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典型代表,不仅毒性强,还具有较强的挥发性,施药时农民若防护不当,很容易吸入中毒,出现头晕、恶心、肌肉抽搐等症状。
磷胺在水中溶解度高,施药后容易污染水源,导致鱼类、虾类等水生生物死亡;在农产品中残留也会危害消费者健康。
我国早在2002年就禁止磷胺在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上使用,2014年进一步扩大禁用范围,如今全面禁止农业使用。
三、“致癌致畸”:隐性危害大,长期接触埋隐患!
这类农药虽急性毒性可能不如前两类强,但具有明确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即“三致”效应),长期接触或食用残留超标农产品,会慢慢损害人体细胞,增加患病风险,对孕妇、儿童等人群危害更甚。
8. 杀虫脒(N,N-二甲基-邻甲苯胺)
曾主要用于防治水稻螟虫、棉花红蜘蛛等害虫,但它的“三致”风险早已被证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其列为2B类致癌物,长期接触可能诱发膀胱癌、皮肤癌;孕妇接触后,还可能导致胎儿畸形。
此外,杀虫脒在土壤中残留期长,会污染地下水,通过饮水进入人体。
我国1997年就明令禁止杀虫脒在农业上使用,如今任何生产、使用行为都属违法。
9. 除草醚(2,4-二氯苯基-4-硝基苯基醚)
作为一种芽前除草剂,曾用于水稻、棉花田防除杂草,但它具有强致癌性,尤其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施药的农民,皮肤癌发病率会显著升高。
除草醚在土壤中残留期可达半年以上,会抑制后茬作物生长,还会通过土壤渗透污染地下水,危害水生生物。
我国2000年就禁止除草醚的生产和使用,彻底杜绝其潜在危害。
10. 敌枯双
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但其致畸性极为突出——动物实验表明,敌枯双会导致胎儿肢体畸形、脊柱弯曲等;对人体而言,长期接触或食用残留农产品,可能影响生殖系统,导致胎儿发育异常。
此外,敌枯双对皮肤、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施药时容易引发过敏反应。
农民朋友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苦种植的目的是收获安全的农产品、获得稳定的收入。
而使用上述10种禁用农药,不仅违反《农药管理条例》,面临罚款、没收等处罚,更会导致农产品残留超标、无法销售,甚至引发中毒事件,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今,国家推广的低毒、低残留农药种类越来越多,如吡虫啉、高效氯氰菊酯等,既能有效防治病虫害,又能保障农产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建议农民朋友购买农药时,务必选择正规农资店,看清农药登记证号、毒性级别,拒绝购买、使用任何禁用农药;若发现有人销售禁用农药,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守护农产品安全,从拒绝禁用农药开始——这既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也是对消费者的信任负责,更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
来源:甜妈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