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闹的全国沸沸扬扬的“订婚强奸案”刑事案件二审开始了,这次是不公开庭审。被告人席某某提供的新证据让网友们惊呆了,医院诊疗手册“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还有送检的证物上没有检测出人的精斑和STR分型。这样的情况下,法
2025年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闹的全国沸沸扬扬的“订婚强奸案”刑事案件二审开始了,这次是不公开庭审。被告人席某某提供的新证据让网友们惊呆了,医院诊疗手册“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还有送检的证物上没有检测出人的精斑和STR分型。这样的情况下,法院怎么就判的强奸罪呢?只凭着女方的一面之词,没有证据就能让男人坐牢吗?网友们看到这个消息真的不敢相信,评论区都炸锅了。
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通过婚介机构认识了未来的另一半,两人不久后就开始了恋爱关系。席某某,1996年出生,中专学历,在一家单位当合同工。他的父母给他在市区买了一套90多平米的房子,打算结婚时用。而另一半,1999年生,大专学历,目前在家待业。双方还商定了18.8万元的订婚彩礼。
到了2023年5月1日,两人订婚的那天,席某某支付了10万元彩礼,并且买了一枚7.2克的戒指作为礼物。第二天,被害人邀请席某某吃饭庆祝,饭后两人一起前往未来的新居。在新房里,席某某提出想要发生关系,但被害人强烈拒绝并开始抵抗。
2023年5月2日,女方举办了回门宴请男方。宴后,两人回到房间休息,并发生了亲密行为。事后,女方报警称遭到男方强奸。
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认定强奸罪成立,男方被判有期徒刑3年。但这个案子里的疑点实在太多了。
他们的婚事已经敲定,彩礼也交了,按说两人感情应该还不错,经常有亲密行为,那女方为什么突然要告男方强奸呢?
女方在报警之后曾要求男方尽快结婚,如果真的想结婚,为啥还要报警把对方弄进去?男方在女方报警后被要求结婚,却拒绝了。这是为什么呢?
这个案件已经把法院和警察推到了风口浪尖,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和解,肯定会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法院现在的尴尬处境主要是这样的:首先,如果判男方输,可能会让很多男性对婚姻产生恐惧,担心即便是在婚姻中,也可能被控告强奸罪。这种情况下,男性可能会觉得结婚风险太大,不如不结,婚姻的安全感大打折扣。有人担心这可能导致男性对婚姻的信任度下降,觉得还不如冒着被抓的风险去嫖娼。
如果女方输了,那又会有人担心,是不是以后女性即使在遭遇强奸时,也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公正的处理?网友会说:“是不是今后女生就算真的遭到侵害,报警也没有用了?”这可能会让女性感到自己在法律面前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可能引发公众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和对性别安全的担忧。
第二天双方发生关系之后,李小姐的母亲和哥哥约了甄先生来谈谈彩礼和房子的事情,期间还把谈话给录了下来。录音里有一段是李小姐的母亲直接问甄先生:“你是不是在订婚后强暴了我女儿?”
甄先生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段录音被当做了证据。
还有一个证据是视频。视频里是订婚当天下午三点,甄先生和李小姐一起坐电梯去新房的画面。视频中两人挺亲密,搂搂抱抱的。
但从李小姐提供的这些证据来看,证据力度确实很弱,说服力不足。特别是在5月3日的录音中,李小姐母亲的提问方式很有引导性,这种有目的性的引导性提问,其录音的法律效力还是个问号。
我们先来看看这位女士的有些奇葩的言论。
她似乎在用一种现场观众的身份来讲述,动用情感和理智来支持女方的行为,认为就算是碰瓷,也有她的道理,好像这就是强奸……
她的论点主要是,男方打的是“生米煮成熟饭”的主意。但得提醒一下,女方其实经验丰富,而男方还是个新手,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实施强奸?整个过程中有使用暴力吗?
而且,因为是第一次,事实上男方并没有成功,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导致怀孕呢?再者,白纸黑字的订婚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彩礼、房产过户都有明确的约定。
男子已经被关了200多天,公检法的证据链已经形成,处理这个案子的相关人员大概有十几个。如果这案子最后判无罪,那就意味着这些人之前的工作都白做了,可能还得受处分。他们会轻易认错吗?这很难。一审的判决很可能已经和负责二审的中级法院沟通过了,可能甚至反映了当地政法系统的立场。
如果男子被判无罪,那女子就可能面临敲诈勒索的指控(刑事案件通常不能私下和解)。总之,看这情况,不是男的进去就是女的得进去。要么让女的负责,男的无罪;要么就是男的被判有罪,女的没事。
关于彩礼、戒指、订婚宴、回门宴以及协议书的内容,甄女士在文中提到的和之前大家所知道的没啥两样,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重点来了!甄女士在文中提到,5月2日下午的“回门宴”后,两人回到了婚房并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开始情绪不稳定,席某某把她送回家后,她母亲就感觉到了女儿情绪的异常。
据甄女士所说,她的儿子席某某是在5月5日下午被阳高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的罪名带走并拘留的。
从2号到5号这几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女方是何时报案的,文中并没有具体说明,这些细节依旧是个谜。
大同市公民司法部门的鉴定结果显示:送检的女方内裤和下体擦拭物上未检测出男方的精斑成分,只在床单上发现了精斑。而且,医院的检查也证实女方的处女膜未破损!
这就意味着,尽管男方有强迫的行为,但并没有发生实质的性行为,警方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支持强奸的指控。
他们已经订婚,没有发生殴打,仅仅是违背了女方的意愿,男方就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那么,那些不是情侣关系却真正实施了强奸的犯罪分子,是不是判得都太轻了?
从这个案件来看,女方显得非常保守,她坚持要等到领了结婚证之后才进行夫妻生活。
在当下这个出轨行为频发的社会风气中,她坚持自己的原则,确实让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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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rea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