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在庭审中抗辩称这笔钱是双方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款,但苦于没有书面协议,仅有几次模糊的聊天记录。
最近接到一个被告的咨询,案情是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主张被告借款50万元未还,并提交了转账记录作为证据。
被告在庭审中抗辩称这笔钱是双方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款,但苦于没有书面协议,仅有几次模糊的聊天记录。
法官当庭追问:“你说这是投资,亏损证据在哪里?分红记录有没有?”被告顿时哑口无言。最终因举证不足,一审判决被告败诉。
这个案例暴露了许多被告在应诉时的通病:被动接招多,主动布局少。
作为被告,若只停留在“见招拆招”的层面,往往会被原告的诉讼策略牵着鼻子走。
真正的应诉策略应当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如何瓦解原告的事实逻辑?如何切断对方的请求权基础?如何用程序规则反制攻势?
一、如何瓦解原告的事实逻辑?
诉讼的本质是证据对抗。
当原告用转账记录主张借贷关系时,被告不能仅靠口头否认,而需系统性拆解对方的证据链。
比如针对50万转账,可通过三步反击:挖掘转账背景(为何无借款合意备注)、梳理关联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还原资金用途(是否实际投入共同项目)。
某案件中,原告凭银行流水起诉还款,被告通过调取双方合作项目的投标文件、第三方审计报告,证明款项实为工程保证金,最终逆转败局。
更高明的策略是“以攻代守”。
若原告主张合同违约,被告不仅要反驳违约事实,还可主动举证原告未履行先合同义务(如未提供资质文件、拖延审批流程),甚至反诉其恶意诉讼。
某广告代理纠纷中,原告指责被告未完成KPI,被告当庭出示原告擅自修改投放策略的邮件记录,并申请专家辅助人说明市场波动影响,最终法院认定系“双向履约障碍”,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二、如何切断原告的请求权基础?
原告的诉讼请求如同大树,案由和法律关系就是其根系。
被告若能证明对方“种错了树”,即可彻底推翻诉求。
例如原告以买卖合同主张货款,被告可举证交易实为加工承揽(如定制产品需验收合格),或主张存在混合法律关系(如款项包含借款和投资);
若原告以侵权索赔,被告可通过证明双方存在合同约定(如保密协议、免责条款),将案件引入合同纠纷的战场。
某直播带货纠纷中,品牌方以名誉侵权起诉主播,被告律师通过举证双方签署的《推广协议》中明确约定“不保证销量”,成功将案件定性为合同纠纷,索赔金额直降80%。
这里关键在于用法律关系重构战场。
某股权回购案中,原告以“对赌协议”要求回购,被告律师抓住两点反击:一是协议未明确触发条件(仅有模糊的“重大不利变化”),二是原告未尽到信息披露义务(隐瞒行业政策风险)。
通过将争议焦点从“是否违约”转向“协议效力瑕疵”,最终迫使原告接受折价和解。
三、如何用程序规则反制原告?
程序漏洞往往是被告的“破局密码”。
当原告利用管辖规则在异地起诉时,被告可同步做三件事:提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申请调查令调取关键证据、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制造管辖冲突。
某建设工程纠纷中,原告在项目所在地起诉,被告通过举证主要合同履行地在北京,成功将案件移送至更有利的管辖法院,原告因证据准备不足被迫撤诉。
结语:
应诉的本质是重新定义游戏规则。某商业秘密案件中,原告起诉被告员工泄密,被告律师一方面申请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进行非公知性鉴定,另一方面以“竞业限制补偿金未支付”为由在劳动仲裁委另案反击。双线作战下,原告核心证据被认定不具秘密性,最终双方和解协议。
这场诉讼揭示了一个真理:被告的胜机往往藏在原告的“策略盲区”里——当你用程序打乱其节奏,用事实颠覆其逻辑,用法律重构其框架时,或许被动防守就可能悄然转为主动进攻。
来源:何正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