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新公司被起诉?跳槽时如何避免侵犯原公司商业秘密?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5 01:16 1

摘要:离职前一个月,曹某某私自下载公司游戏项目源代码带离公司经营场所,并存放至一台由竞品公司为其购买的电脑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曹某某等三被诉侵权人共同侵犯了其技术秘密,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4283000元及合理开支51676

引言

离职前一个月,曹某某私自下载公司游戏项目源代码带离公司经营场所,并存放至一台由竞品公司为其购买的电脑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曹某某等三被诉侵权人共同侵犯了其技术秘密,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4283000元及合理开支516760元。

职场人跳槽本是常态,但在知识密集型企业中,技术方案、客户资源、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的边界日益模糊。一位资深HR告诉小编:“近三年,因员工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一直在增长,不少职场人直到收到律师函,才意识到自己踩了雷。”

究竟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侵权”?如何在职业发展与法律合规之间找到平衡?

本文将从司法实践中的真实争议出发,拆解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揭示跳槽过程中的高危场景,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无论是即将离职的职场人,还是渴望吸纳人才的新雇主,只有厘清法律边界,才能避免“双输”局面。

01

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由此可见,商业秘密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信息未被普遍知晓或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轻易获取。例如,某企业自主研发的独特算法未申请专利也未公开,即符合此条件。

2、具有商业价值: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如某饮料公司的独家配方,直接决定其市场份额。

3、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企业需通过合理手段防止信息泄露。例如,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文件加密、设置分级访问权限等。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提到,采取非法复制、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方式窃取商业秘密的,应当认定为“盗窃”商业秘密,而以贿赂、欺诈、电子侵入等方式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不正当手段”。

上述规定进一步扩充了“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方式,有利于规制利用计算机系统、电子侵入等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新型犯罪,适应了司法实践的复杂性。

但是,有人可能有疑问:我们在公司工作,如何区分是商业秘密还是行业常识呢?

我们可以根据信息的内容和保密措施来简单判断。

例如,行业通用的技术标准、公开渠道可查的企业基本信息以及员工通过日常工作积累的通用技能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企业独有的客户分类方法、通过长期实验优化的生产参数组合以及未公开的内部成本核算模型则可能构成商业秘密。

在实务中,法院通常从“有效性”和“可识别性”两方面判断保密措施是否充分。例如是否有加密数据库、保密培训以及文件操作日志等,或者是否在文件上标注“机密”、系统登录时弹出保密提示等。

某案件中,企业虽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未对涉密文件进行任何标识或加密,法院最终认定其保密措施不足,驳回了侵权主张。

因此,普通员工可以根据这些标准判断是否是商业秘密。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未签订协议,员工仍可能因接触核心信息而承担默示保密义务。

02

易踩雷场景

在职业流动过程中,许多看似“合理利用经验”的行为可能暗藏法律风险。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我们应该了解跳槽中常见的“雷区”。

1、直接带走原公司文件。例如,某医疗器械公司销售总监李某离职前,将包含客户联系方式、历史订单及价格策略的Excel表格复制至个人U盘。入职新公司后,虽未直接使用该文件,但依然“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即使未实际使用,未经授权下载、存储公司保密文件,也构成对商业秘密的“非法获取”。

为了避免在无意中获取公司的商业秘密,可以在移交工作资料时,在HR监督下操作并签署交接确认单。

2、凭记忆复刻原公司文件。例如,化工企业技术员王某离职后,凭借记忆复现了原公司某产品的催化剂配比,并用于新公司同类产品研发。如果该配方是非公开核心信息,则构成“技术秘密泄露”。

因此,避免跳槽到与原公司核心技术高度重合的新岗位,若需使用类似方案,确保其基础来源于公开资料或通用技术。

3、改良版“原公司方案”。例如,某游戏公司主策划张某跳槽后,将原公司未上线项目的核心玩法机制稍作修改(如调整角色名称、关卡顺序),用于新公司项目开发。原公司通过代码比对发现逻辑高度相似,法院认定构成侵权。

即使修改表达形式(如代码变量名、文案描述),若核心逻辑、结构或数据模型雷同,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在游戏行业可能较为常见,尤其是小游戏公司。

如果是自己的原创内容,应当保留新方案的设计过程证据(如草稿、会议记录),证明独立创作,或者引入第三方技术鉴定,预先评估与原公司方案的相似度。

4、向新雇主披露保密信息。某快消品牌市场总监刘某入职新公司后,为快速证明能力,将原公司未公开的年度营销计划(含预算分配、KOL合作名单)提交给新雇主。

很多人跳槽后为了表示自己的能力和“忠心”,会泄露一些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若新公司明知信息涉密仍使用,需与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法院在认定侵权时,通常遵循“接触+相似”原则。

接触可能性:员工是否曾接触原公司商业秘密(如职位权限、系统访问记录);信息实质性相似:新旧公司信息在核心内容上是否高度重合;合法来源抗辩:被告需举证其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或独立开发。

在跳槽时,法律风险往往源于对“经验”与“秘密”的混淆。因此,劳动者需要注意,从物理上彻底切割与原公司保密信息的存储载体,从思维上区分“个人技能”与“公司专属信息”,从流程上,在新岗位建立独立的工作记录链条,避免混用原公司资源。

03

法律后果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后果远超普通人的想象,其影响可能贯穿职业生涯甚至人生轨迹。在大部分的案例中,不仅仅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以及一系列的负面代价。

▆ 民事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进一步细化了在特定情形下应如何计算权利人的损失,以避免因规范存在漏洞而导致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者逃避刑事处罚。

例如,根据《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原则上损失数额应当按照商业秘密用于经营造成权利人销售利润的减少这一损失计算,如同时存在前项规定的商业秘密合理许可使用费的,应当就高计算,不应当叠加认定或者任选其一认定。

除此之外,还有律师费、公证费、司法鉴定费、律师取证费等费用。

以上的民事赔偿金额可能动辄上百万元,可能掏空普通劳动者的所有积蓄。

▆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重大损失”要件,只要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即可入刑。

除了法律责任,在企业背调时,涉诉记录可能被标记为“高风险人员”。诉讼阶段法院可能保全房产、车辆等资产,影响家庭正常生活。同事、合作伙伴因担忧风险而疏离,造成社会关系网萎缩。

即便案件终结,侵权记录的负面影响仍持续发酵,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需年审的行业,可能吊销执业证书;部分国家签证申请需申报犯罪记录,涉刑案件可能导致拒签。

2025.3.20 律众云小编 摄

跳槽不是 “秘密搬家”,而是职业生涯中的一次“能力升级”。当离开原公司时,带走的应当是代码里淬炼的逻辑思维、谈判桌上打磨的沟通技巧,或是项目中沉淀的全局视野。而留下的,是对前雇主的最后一份尊重:不拷贝加密文件,不滥用客户资源,不泄露未公开的商业策略。

请谨记,这既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红线,更是职业人安身立命的底线。

编辑:众众

审核:邱邱

插图:丹丹

法律审核:小元律师

来源:唐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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