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在英国无线设备许可纠纷案中战胜爱立信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24 14:28 3

摘要:2025 年 3 月 11 日,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就一起持续多年的无线设备许可协议范围纠纷案作出裁决,联想旗下的摩托罗拉移动有限公司在与爱立信电信公司的法律较量中取得重要胜利。这一裁决不仅为双方自 2011 年起的许可协议范围之争画上阶段性句号,更是在

2025 年 3 月 11 日,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就一起持续多年的无线设备许可协议范围纠纷案作出裁决,联想旗下的摩托罗拉移动有限公司在与爱立信电信公司的法律较量中取得重要胜利。这一裁决不仅为双方自 2011 年起的许可协议范围之争画上阶段性句号,更是在全球科技行业知识产权纠纷领域引发广泛关注。此前,英国上诉法院已裁定爱立信违反其 4G 和 5G 标准必要专利(SEPs)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义务,此次高等法院的判决进一步巩固了联想在英国的法律优势地位。

本次裁决的核心争议围绕着 2011 年摩托罗拉移动(当时尚未被联想收购)与爱立信签订的全球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中的第 2.4A 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协议所授予许可的范围,将其限定在摩托罗拉业务运营范围内或合理预期运营领域内的无线移动设备、集成数字增强型网络(IDEN)产品,以及许可产品的 “商业合理更新或扩展”(CRUE)版本。

在摩托罗拉被联想收购后,协议进一步明确,某些权利将不再适用,具体包括:收购方或关联公司在收购前开发的产品;收购方产品的自然演进,且未纳入许可产品的 CRUE 版本;收购方收购后开发的产品(但此限制不得影响摩托罗拉许可产品及其 CRUE 版本的销售)。值得注意的是,第 2.4A 条是一项单向条款,仅对授予摩托罗拉的许可进行限制,并要求摩托罗拉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争议产品未被排除在协议之外。

在解读 2011 年协议相关条款时,法官首先留意到一些无争议的背景细节。其中包括摩托罗拉与爱立信此前重新谈判许可协议,将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纳入协议的日期延长,并允许在分拆情况下进行转让,而这正是 2014 年联想收购摩托罗拉时所发生的情况。

对于第 2.4A 条中有争议的许可范围,特别是条款中提及的协议所涵盖的许可产品或其 CRUE 版本,爱立信与摩托罗拉持有不同观点。爱立信主张这些措辞指的是实际产品,而摩托罗拉则认为是产品类别。在本次裁决中,法官的观点似乎与爱立信一致,即 2011 年协议管辖的许可仅限于摩托罗拉业务范围内的实际摩托罗拉产品或其 CRUE 版本。不过,欧洲高等法院对 CRUE 版本的解释并不排除正在进行连续产品改进的摩托罗拉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摩托罗拉产品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空间。

在英国高等法院就 2011 年许可协议范围作出裁决的两周前,英国上诉法院已单独作出一项具有重大影响的裁决。上诉法院认定,爱立信持续寻求针对联想的禁令救济,违反了其与 SEP 许可相关的 FRAND 条款。英国上诉法院在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尽管联想愿意按照法院确定的 FRAND 条款获得许可,但爱立信仍寻求公平救济,这一行为违反了爱立信在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通过的知识产权政策下的诚信义务。

英国上诉法院在 FRAND 裁决后发布命令:若爱立信不在 FRAND 裁决后七天内与联想签订临时交叉许可,则被视为违反 FRAND 规定。联想近期发布的新闻稿显示,爱立信尚未签署该许可,根据法院命令,爱立信被视为不情愿的许可方。这一系列裁决不仅对联想与爱立信之间的专利许可纠纷产生直接影响,也为全球科技行业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促使企业在知识产权授权与合作中更加重视 FRAND 原则的遵循,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人工智能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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