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29日,香港证监会对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简称DB)发出谴责,并处以2,380万港元罚款。此次处罚源于DB违反多项监管规定,包括向客户多收管理费、错误分配产品风险评级,以及在研究报告中未披露投资银行业
观点网讯:8月29日,香港证监会对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简称DB)发出谴责,并处以2,380万港元罚款。此次处罚源于DB违反多项监管规定,包括向客户多收管理费、错误分配产品风险评级,以及在研究报告中未披露投资银行业务关系。这些违规行为涉及的时间跨度从2012年8月至2023年12月。
香港证监会的纪律行动是基于对DB在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自行汇报的多项调查。调查发现,DB在多个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包括对39个全权委托投资组合管理账户多收管理费、对392项浮动利率债务工具错误估值导致客户被多收托管费及管理费,以及因外部供应商疏忽导致对基金价值高估或低估,进而影响客户被多收托管费。DB因此向客户多收约3,900万港元的费用。此外,DB在2014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发布的报告中未披露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关系,且在2012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错误地对40只ETF分配较低的产品风险评级。
香港证监会认为DB未能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维护客户最佳利益及确保市场廉洁稳健;未能确保向客户作出的陈述和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导;未能确保研究报告符合披露规定;及未能遵守适用于其业务活动的监管规定。在决定纪律处分时,证监会考虑了DB已进行审查、补救违规行为、加强内部监控措施及系统、退还多收费用、违规行为属无心之失以及DB在解决证监会关注事项时的合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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