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载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固体散装货物船岸安全检查表,只是一张小表格吗?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22 17:21 2

摘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是事关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方面。船舶载运油类、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重大泄漏事故,可能导致船舶严重损害、环境严重灾难和人员的重大伤亡等事故。

2025——着力整治巩固,全面管控风险!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是事关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方面。船舶载运油类、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或重大泄漏事故,可能导致船舶严重损害、环境严重灾难和人员的重大伤亡等事故。

自2024年4月26日以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着力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坚决排查重特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船载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助力构建一体化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

固体散装货物,是指除谷物以外的,不需包装可直接装入船舶的货物处所,由基本均匀的微粒、颗粒或者较大的块状固体物质组成的货物。由于固体散装货物的特殊性,在水路运输时易给船舶和人员造成不安全的因素。除一般船舶运输货物所具有的危险性外主要还存在破坏船舶稳性、破坏船体结构以及化学性破坏等危险因素。因此,在装卸货物前,船舶和码头应共同填写“船岸安全检查表”,就船岸安全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协商和确认。

一、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某轮于某日2240时靠泊北方某港口,海事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在装载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煤”前填写船岸检查表时,将第8项“是否准备或计划进行加油操作”填写为“不适用”,而该轮在随后进行了船舶加油操作。此外,该轮还存在船岸安全检查表漏填的其它事项,船舶涉嫌存在未按照船岸检查表的要求如实进行填写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轮实施了立案调查。

问题

船岸安全检查表不就是一张小表格吗?有什么用?随便填填得了吧?

别小看小表格,安全操作有大用,谁不遵守谁吃亏!

二、法规要求

《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从事固体散装货物装卸作业的船舶和港口经营人,应当遵守安全和防污染操作规程,建立并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严格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

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船舶未建立并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或者未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事执法人员核查船岸安全检查表。天津新港海事局 石超 摄

三、标准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固体散装货物海运安全技术要求(GB40558—2021)》附录D列明了船岸安全检查21个项目和管理要求。

船岸安全检查表

项目1 泊位水深及水上高度是否适合货物装卸?

1.1应确定船舶所处水域的水深,在操作期间,码头应了解船舶最大净空高度和最大吃水要求。船舶满载应是安全和合适的。

1.2 应向船舶提供有关泊位水密度和水污染物的所有可用资料。

项目2 系泊设备是否适合当地潮汐、水流、天气、通航及船舶靠离港的情况?

2.1 应注意所需的碰垫设备是否合适。船舶应保持紧固系泊。靠泊在码头或泊位上的船舶应保持缆绳紧固,以防止船舶移动;应注意因潮汐、海流或过往船舶所引起的船舶运动。

2.2 由于钢丝和尼龙缆绳的弹性系数不同,不应在同方向上一起使用。

项目3 紧急情况下船舶是否可以随时离开码头?

3.1 通常情况下,船舶应接到通知即可依靠本身动力离开码头,除非与码头就船舶停航达成一致。

3.2 紧急情况下,由于低潮、过大的纵倾或吃水、缺少拖轮、夜间不能通航、主机故障等因素导致船舶无法离开泊位。船岸双方应了解是否出现上述因素,如需要应采取进一步的预防措施。

3.3 船岸双方应确认紧急离泊操作方法,并应考虑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如需要应急拖缆,应就拖缆的位置和系固方法达成一致。

项目4 船舶与码头之间的通道是否安全?

4.1 船舶与码头之间的通道应安全合规。通道可由船岸任一方提供,通道应是适当的跳板或舷梯,并在其下系牢一张安全网。由于通道可能因高度或吃水的改变而导致损坏,因此应予以管理;负责管理通路的人员应经船岸双方确认,并记录在检查表中。

4.2 跳板应选好位置,不处于装卸货通道的下方,夜间应有良好的照明。靠近跳板或舷梯处应有一只系有救生浮索的救生圈。

项目5 船舶/码头确认的通信系统是否有效?

值班驾驶员和码头负责人员应保持有效通讯。所选择的通讯方式、所用语言和电话号码和(或)无线电话频道应记录在检查表中。

项目6 操作时通信联络人员是否可以识别?

船舶与码头之间应维持有效通讯。联络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应记录在检查表中。

项目7 船舶和码头是否配备足够的处理紧急情况的人员?

7.1 不需要详列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但需要船岸双方配备足够的人员来处理紧急情况。

7.2 所有货物操作人员都应清楚地了解紧急情况下码头或甲板上释放的信号。

项目8 是否准备或计划进行加油操作?

船上加油负责人、时间、方式(岸上软管、加油驳船)和船上加油点的位置应确定,燃油舱的加载与货物操作应协调进行,码头应确认就加油程序所达成的协议。

项目9 船舶靠港期间是否准备或计划对码头或船舶进行修理?

9.1 热工作业,包括焊接、烘烤或使用明火,无论是在船上还是在码头,均需要热工作业许可。妨碍货物操作的甲板热工作业需协调进行。

9.2 在固体散装货物和液体货物混装船情况下,需要持有一份由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除气证书(包括管系和泵系)。

项目10 是否接受由于货物装卸操作所造成损坏的报告和记录程序?

野蛮操作可导致操作性损坏。钢结构的损坏可能导致船舶强度的严重损失,为避免纠纷,在货物操作开始前,应就该程序达成一致。

项目11 船上是否备有港口和码头的规定(包括安全和防污染要求及应急措施)的副本?

在通常情况下,船舶代理会向船方提供很多信息,但应向到港船舶提供一份包括港口和码头涉及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注意事项,此注意事项中应包括当地有关压载水和洗舱水排放规定的信息。

项目12 托运人是否向船长提供了规定的货物信息?

12.1 托运人应向船长提供例如货物级别、粒度、拟装货数量、记载因数和货物水分含量等信息。

12.2 应通知船方可污染拟装货物或与拟装货物发生反应的所有物质,船方应确保货舱中没有这些物质。

项目13 对于可能需要进入的货物处所和围闭处所,其空气是否安全?熏蒸货物是否标明?船舶和码头对需要进行气体监控是否达成一致?

钢结构的锈蚀或货物的特性可导致危险气体的产生。应考虑以下事项:货舱的氧气消耗、熏蒸的影响——无论是对拟卸载货物的熏蒸,还是对筒舱内货物在装载前的熏蒸,导致筒舱中的气体可随货物一起带至船上而没有任何征兆;和从毗邻舱室或其他处所泄露的气体,无论其是否有毒或具有爆炸性。

项目14 货物装卸能力和每台装卸机械运行限制是否已通知船舶/码头?

14.1 船岸双方对所用装/卸货机的数量应达成一致,双方应了解装/卸货机的装卸负荷。每台装/卸货机商定的最大传输速率应记录在检查表中。

14.2 应说明每台装/卸货机移动的限制,这对于需要移泊装载货物的船舶是很重要的信息。应经常检查设备是否存在缺陷,并清除来自前一货物的污染。应经常确定称重设备的精度。

项目15 对于装货/排压载或卸货/压载在各个阶段的装卸计划是否已经制定?

15.1 船舶应尽可能在抵达前准备好装卸计划。为此码头应向船方提供以制定计划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对需要总纵强度计算的船舶,该计划应考虑所有的最大许用弯矩和剪切力矩。

15.2 计划应得到码头的确认,并向码头人员提供一份副本。船上所有值班驾驶员和码头监督人应可使用该副本。未经船长同意不应违背该计划。

项目16 装卸货计划中是否已经清楚的说明作业货舱,是否标明作业次序及每次作业货舱转移的货物等级和吨数?

宜将装卸货计划中的信息以表格的形式提供给船岸双方。

项目17 是否已经讨论过货物需要平舱?其方法和范围是否已经取得一致?

通常的平舱方法是使用货物喷管平舱,可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其他方法有使用推土机、艏艉装货机、导向叶、平舱机,甚至人工平舱,平舱的范围取决于货物种类,并应符合IMO IMSBC。

项目18 船舶和码头是否理解并接受如果压载和货物作业失调,装货将暂停直到压载操作调整正常?

18.1 如可能,船岸双方宜不间断的装卸货物。如货物操作和压载步调不一致,为避免不经意引起船舶结构过度应力的可能,船长应下达停止装卸的命令,码头也应该接受该命令。

18.2 货物操作计划常常表明货物检查要点,当条件允许时,应确认货物和压载协调一致。

18.3 如船舶安全接收货物的最高速率低于码头货物的装卸能力,则在货物传输过程中有必要通过协商暂停,或码头以低于最大装卸能力来操作设备。

18.4 应注意到,在气候极寒地域,压载水或压载系统有冻结的可能。

项目19 船舶是否已经知道并同意卸货时去除货物残余物的预定程序?

应谨慎利用推土机、前端装货机或松散货物的气动/液压锤,因错误的操作程序可导致船舶钢结构的损坏或变形。事先就需求和拟采取的措施达成协议,以及操作人员适当的监督将避免后续索赔或对船体结构的削弱。

项目20 是否已制定和确认装货船舶调整最终吃水差的程序?

装货开始时提议的用于调整船舶吃水差的货物吨数应只是临时性的,不要过分依赖该吨数。重点在于确保没有忽视这些要求。为获得船舶最终的吃水差所需实际货物数量和位置取决于预先直接读取的吃水。由于在“停止装货”命令下达后,输送系统上仍有大量的货物并需要继续装载,因此应将输送系统上的货物吨数告知船方,并将此吨数记录在检查表中。

项目21 是否已通知码头货物装卸完成后船舶准备开航所需的时间?

21.1 开航前的封舱程序非常重要,不应被忽略,完货时每舱应及时封舱,以保证货物完工时仅留一至两个舱需要关闭。

21.2 停靠大型船舶的现代深水码头距离公海航程很短。封舱所需要的时间,会因昼夜、季节、天气的不同而改变。

21.3 若有必要延长时间,应尽早通知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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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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