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北京、上海等地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占比突破30%,我国老龄化社会正逐步迈向“超老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专业化趋势。不动产信托登记、监护责任险等金融创新为特需信托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破解养老难题开辟了新路径。为帮助各位同仁精准把握行业新趋势,
随着北京、上海等地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占比突破30%,我国老龄化社会正逐步迈向“超老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专业化趋势。不动产信托登记、监护责任险等金融创新为特需信托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破解养老难题开辟了新路径。为帮助各位同仁精准把握行业新趋势,有效应对养老服务领域的法律需求,“大成婚家”系列论坛第二期“超老社会特需信托刚需与服务生态布局”于2025年8月26日成功举办。
本次论坛由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婚姻继承与金融创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薛京律师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婚姻继承与金融创新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郭琳律师,特别邀请来自公益社会组织、信托公司、公证处的各位专家,以“超老社会特需信托刚需与服务生态布局”为主题,就行业前沿的实践成果、现实困境及解决方案等进行分享与探讨。
论坛开场:锚定超老社会痛点,明确特需信托多元价值
图/薛京律师
论坛伊始,薛京律师作为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婚姻继承与金融创新法律研究中心的主任、“大成婚家”系列论坛的发起人代表主办方致辞。她详细介绍了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婚姻继承与金融创新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初衷——致力高端、复杂婚姻家事服务能力与品牌建设,打造大成在婚姻家事领域尤其是疑难、复杂、创新方面专业影响力。在谈及本次论坛的举办背景时,薛京律师强调在“超老社会”背景下,特需信托不仅是金融工具,更是社会服务与法律保障的重要载体,因而本次论坛旨在汇聚多方智慧,共同推动特需信托在养老服务中的创新应用,打造更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主题分享一:陈亚辉——“老年人社会监护的行业痛点与解决路径”
图/陈亚辉副主任
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亚辉从社会组织视角出发,系统分析了老年人社会监护面临的痛点,指出包括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在内的相关力量近年来所做的大量工作推动了老年人社会监护的进步。他详细阐述了此前不动产不能登记至信托、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过重、监护机构数量有限且准入有争议、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司法程序冗长、财产安全与处置风险突出、权责边界模糊、监督机制缺位、登记备案缺失以及跨部门协同不足、市场“教育难”等十大痛点。北京律维银龄研究与服务中心通过开展广泛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推动典型案例落地、深入研究、推动行业交流等方式做了大量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社会监护的痛点逐步得到重视,并在不断推进问题的解决。
主题分享二:付阳——“未来已来:用特殊需要信托重塑养老规划”
图/付阳经理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深信托经理、北方业务中心总经理助理付阳站在信托机构的角度,从特需信托的定义、制度优势及在我国的业务实践情况入手,阐述了特殊需要信托在个人养老场景中的具体运用:包括但不限于小基数人口家庭、特殊成员家庭以及流动性资金有限家庭等,通过案例详细阐述了特需信托如何实现财产保护与隔离功能,如何与监护制度有效衔接,以及如何整合医疗、护理、公证、法律等多元服务资源。付阳还坦言当前特需信托发展面临责任与收益难以平衡、服务资源链接尚未打通、服务保障的考评体系尚未建立等困难与挑战,并指出需要政府、民政、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密切合作,形成“金融+社会服务+监督”的闭环生态,特需信托方可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人身与财产管理服务。
主题分享三:郭琳——特需信托监察人的责任边界与制度完善
图/郭琳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琳律师指出特需信托监察人的职责虽然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未涉及,但是《信托法》对于公益信托监察人、《慈善法》对于慈善信托监察人均有相关法律规定,特需信托监察人的设立具有必要性和可参考依据。信托监察人的基本职责包括监督受托人、担任受益人的代言人以及守护信托目的。除此之外,委托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监察人约定其他职责,如协助筛选康复机构、定期提交报告、定期拜访与应急响应等。监察人的职责可以通过知情权条款、设置同意权与否决权、特殊干预权、明确禁止事项等予以约定。针对监察人的工作难评估、成本与收益难平衡等问题,郭琳律师指出,可以建立可落地的评估体系、建立“细化分工+高效协同”的运转机制逐步予以解决。
主题分享四:李青——“‘综合性公证养老’法律服务实践”
图/李青公证员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财富传承中心负责人李青公证员指出,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系由公证机构主导,紧密合作信托、保险、银行、律师等资源,通过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夫妻财产约定等手段,依靠民政、残联、妇联、不动产管理等各方力量,为客户提供法律文书起草、信托、遗嘱、继承等多元化服务。李青通过四个涉及不同监护、托孤、传承诉求的复杂案例,详细介绍了“保险+信托+公证”模式、“公证+律师”模式、“公证+亲属/社会监护组织+信托”模式、“公证+律师+社会监护组织+信托”模式的操作路径,指出了目前实践中的诸多难点及破解思路。李青公证员指出,与律所、信托、保险、社会监护组织等各类财富传承机构合作,是公证财富传承业务的必经之路。
圆桌会议:律师在监护服务生态中的角色与挑战
图/圆桌论坛发言
薛京律师与四位外部嘉宾参与圆桌论坛,围绕老年人监护的需求与创新、特需信托在养老服务中的难点及破局思路、跨领域合作模式、未来发展方向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共同碰撞思想火花。圆桌会议与会嘉宾一致认为,律师在这一新兴服务链条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是实现制度落地、连接需求与信任的核心推动者。
针对律师的具体职能,陈亚辉副主任指出,未来律师应从公益普法、典型案例分享及实践推动等多维度发力,积极构建完善的监护服务体系。在谈及特殊需要信托与家族信托时,付阳经理表示,高净值人群可通过“家族信托+遗嘱信托+特需信托”的一揽子方案实现财富与照护安排的无缝衔接。而对于普惠层面,则可借助“特殊需要信托+意定监护”实现从零到一的突破。李青公证员提出,应推动意定监护与公证服务前置于客户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阶段,以清单化、全生命周期的方式提供服务。
薛京律师总结认为,目前高净值人群对信托安排已有较高接受度,但在结构安全性与服务定制化方面仍存顾虑。她提出,应突破传统信托类型的限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复合型解决方案。公证环节同样不容忽视。行业仍需加强跨领域交流与公众教育,共同扫除认知盲区,推动监护与信托服务真正走向成熟与系统化。
图/会议现场
本次论坛不仅是对特需信托实践成果的集中展示,更是对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的一次重要探索。与会专家呼吁,应当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创新的思维、更协作的方式,共同推动特需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研讨会通过“线下+线上”方式举行,吸引了来自法律、金融、养老、公证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广泛参与,现场讨论十分热烈,直播时长近3小时、有超过1500人次观看,广受好评。
大成金融专业委员会婚姻继承与金融创新法律研究中心将继续关注特需信托与养老服务的前沿动态,定期举办专题研讨活动,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来源:大成律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