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起诉派拉蒙的四个疑问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8-28 00:04 2

摘要:2025年8月22日,诺基亚IP许可业务的副总裁Vipul Mehrotra在其社交媒体宣布,诺基亚已经对派拉蒙提起了法律诉讼,指控派拉蒙在其流媒体服务中未经授权使用诺基亚的视频相关技术。相关诉讼在美国和巴西提起。

作者:陆雨

2025年8月22日,诺基亚IP许可业务的副总裁Vipul Mehrotra在其社交媒体宣布,诺基亚已经对派拉蒙提起了法律诉讼,指控派拉蒙在其流媒体服务中未经授权使用诺基亚的视频相关技术。相关诉讼在美国巴西提起。

与此同时,诺基亚起诉派拉蒙的美国诉状公开。

根据该起诉书显示,2025年8月21日,诺基亚向美国特拉华地方法院起诉了派拉蒙天舞公司派拉蒙环球派拉蒙流媒体服务三家公司。

这是在本月7日,派拉蒙与天舞传媒(Skydance Media)刚刚完成高达80亿美元的“合并”——实际上则是科技公司天舞传媒收购了百年影业巨头派拉蒙之后,新派拉蒙遭遇的首起专利纠纷。

虽然根据起诉书显示,诺基亚早在2022年就已经开始与派拉蒙就流媒体许可事宜开始沟通了,但是并不成功。

因此,本案也成为继InterDigital在美国、UPC、德国和巴西起诉了迪士尼之后,全球主要流媒体服务提供商遭遇的又一场重大专利诉讼。

然而,这起诉讼背后,也存在很多疑问,值得深入思考。

疑问一:诺基亚为何选择派拉蒙?

这个问题就像是诺基亚近期在汽车方面起诉中国的吉利,而不是比亚迪一样,会引发关注。

因为,按照常理,诺基亚如果再追加起诉比亚迪或是像InterDigital一样也起诉迪士尼,会不会这种叠加的效果会更好?

当然,这种选择的背后一定有诺基亚的道理或策略。正如之前分析的《诺基亚会不会起诉比亚迪》一样,没有选择迪士尼或也是一种考量。

而有助于深入理解这一策略背后的基础,则是要了解美国流媒体平台的主要竞争形态。

根据《THEWRAP》在今年的一篇有关视频服务订阅的深度报道中,可以看到美国的流媒体服务基本上被Netflix、迪士尼(含Hulu、ESPN)、华纳、派拉蒙和Comcast集团的Peacock所占据。

当然,在这其中,只有Netflix是遥遥领先的,也是少有的能够盈利的。派拉蒙从规模上只能算是第二梯队的中等水平,从订阅量上来看有7700左右的用户。

Netflix:订阅量 301.6;最近季度净增减 18.30

Disney+:订阅量 124.6;最近季度净增减 -0.70

Warner Bros. Discovery:订阅量 116.8;最近季度净增减 6.80

Paramount+:订阅量 77.3;最近季度净增减 2.90

Hulu:订阅量 43.8;最近季度净增减 1.80

Peacock:订阅量 36.0

ESPN+:订阅量 24.9;最近季度净增减 -0.70

另外,从InterDigital在2023年发布的流媒体报告中,各流媒体平台所采用的视频编解码技术来看,派拉蒙主要采用的就是H.264/H.265技术。

因此,从以上因素来看, 派拉蒙不大不小,或许是诺基亚认为可以打造切入点的一个合适对象。

疑问二:诺基亚为何使用"非SEP"专利?

本案中,诺基亚请求法院作出的宣告性判决就是:诺基亚的编码专利权利要求不受ITU《通用专利政策》该政策下的RAND承诺或该政策其他条款的约束;若派拉蒙在本案中提出相反主张,则请求法院宣告诺基亚未违反RAND义务。

也就是说,诺基亚特别挑选了编码专利,来作为此次起诉派拉蒙的作战专利。实际上早在2022年诺基亚向派拉蒙提出专利时,就说明了这一点。而根据诺基亚在起诉书的解释显示:

诺基亚已作出承诺:对于H.264和H.265标准的必要专利权利要求,诺基亚愿意按照ITU《通用专利政策》规定的合理且非歧视(RAND)条款和条件,授予解码相关的使用许可。

但是,诺基亚也指出,无论是H.264还是H.265,对于标准必要专利SEP,ITU《通用专利政策》明确规定了解码器的实现方式,并将 “解码流程(decoding process)” 定义为 “本建议标准 / 国际标准规定的、读取码流并从中生成解码图像的流程”。但该标准未规定编码器的实现方式。

从这一点来看,诺基亚可以说是熟读了ITU政策后作出的诉讼策略。

那么,为何诺基亚此时要强调“非SEP”呢?

长期以来,很多人对于SEP专利应该更熟悉,也知道基于SEP专利的许可,其实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谈判和定价路径。

简单来说,只要是SEP专利,权利人就不敢乱来,因为条条框框很多,包括在定价上。

然而,一旦是“非SEP”,也就意味着没有类似ITU文件的约束,那么专利权人就有了更高的自由度,同时背负的义务就没有SEP那么严格。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派拉蒙之所以在谈判中,一直不承认诺基亚的这些专利属于“非SEP”,主要还是希望将诺基亚的这些“非SEP”按照“SEP”来管理,这样就可以显著降低许可费率。

然而,对于诺基亚来说,“非SEP”的定价权则完全掌握在诺基亚手上,因此根据需求执行就可以。

说到这,就再多说一句。

最近几年欧盟试图改革SEP的方案中,就曾出现了一个有关SEP真实性的能力验证中心。然而,一旦被这个能力中心把“SEP专利”认定为“非SEP专利”,这对于专利权人和实施人来说,到底是好是坏,恐怕会有争议。但是没有争议的则是,变成“非SEP”的专利在许可费率上更灵活,但许可费率可能也会更高。

疑问三:诺基亚为何要用13件专利?

实际上,诺基亚在与亚马逊的纠纷时,就曾使用了7项SEP专利。

如果仔细阅读本次起诉书中诺基亚列出的13件专利所涉及的内容来看,技术面覆盖的比较广,甚至可以做到东方不亮西方亮,不用惧怕对方发起的无效挑战,因为总会有一些专利成为后续谈判中的关键。

疑问四:诺基亚为何只在美国和巴西?

从目前诺基亚公开的信息来看,诉讼地主要选择在美国和巴西,这与InterDigital还增加了UPC和德国,还是有差异。但是不排除诺基亚后续会追加在UPC或德国等提起新的诉讼。

这或许也是诺基亚以“谈判——诉讼——和解”为进程的一个策略。

结语

总体来看,诺基亚此次对派拉蒙发起的这场诉讼,实际上是在一种新的环境下,一种对新许可模式的规则探索。

尤其是本案对于“非SEP”规则的定性,很有可能在未来影响更多案件,从而成为一个典型。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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