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答复:医疗机构收治意外伤害参保人员时,首诊医生需如实书写医疗文书,详细记录意外伤害的原因、受伤经过等,由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确认;参保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如实填写《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并签字确认。
咨询:参保人在本地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流程是什么?
答复:医疗机构收治意外伤害参保人员时,首诊医生需如实书写医疗文书,详细记录意外伤害的原因、受伤经过等,由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确认;参保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如实填写《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并签字确认。
医疗机构负责对意外伤害情况进行审核,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在医院结算报销;对明确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对于需进一步确认的,将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提交归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核查,待核实后按规定支付患者相关费用。
咨询:2025年度居民普通门诊医保待遇政策是什么?
答复: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甲类药品、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用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5%,不设起付标准,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提高到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
咨询:2025年度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待遇保障标准是多少?如何报销?
答复: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5%,高血压患者为年最高报销600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年最高报销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年最高报销额为1000元。“两病”患者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药品费用即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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