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药品追溯新政下,流通企业如何破局?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8-27 17:55 2

摘要:随着四川省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政策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药店等流通主体,正面临从 “传统进销存管理” 向 “全流程追溯管理” 的转型压力。《意见稿》明确要求,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流通企业需入驻追溯系统,实现赋码

随着四川省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政策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药店等流通主体,正面临从 “传统进销存管理” 向 “全流程追溯管理” 的转型压力。《意见稿》明确要求,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流通企业需入驻追溯系统,实现赋码药品扫码上传与数据协同,这一要求对流通企业的设备配置、流程改造、系统对接提出了具体且紧迫的要求。

扫码核验能力建设是流通企业的首要任务。与生产企业 “赋码” 责任不同,流通企业的核心职责是 “验码”—— 确保入库药品的追溯码真实有效、信息与实物一致。这意味着企业需优先完成扫码设备的采购与适配:批发企业因每日入库药品品类多、数量大,需配置固定式扫码器(如流水线集成扫码模块),搭配手持扫码枪应对零散验收场景;零售药店则可根据经营规模,选择便携式手持扫码设备,满足日常入库验收与销售扫码需求。值得注意的是,设备需符合国家药品追溯标准,支持 GS1 标准条码、国家药品追溯码等主流格式,避免因设备不兼容导致追溯码无法识别。以某区域连锁药店为例,若旗下有 50 家门店,仅扫码设备采购成本就需 10-15 万元,且需定期进行设备校准,确保扫码准确性。#药品追溯#

流程改造与系统对接则是实现追溯合规的核心。传统流通企业的 “入库验收” 仅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次等纸质单据信息,新政下需新增 “追溯码扫码核验” 环节 —— 入库时需扫描追溯码,与上游企业(生产或批发企业)推送的追溯信息(如药品基础信息、出库流向)进行比对,若出现 “追溯码未激活、信息不匹配、数量不一致” 等问题,需立即暂停入库并反馈上游。这要求企业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将扫码核验嵌入 “入库验收 — 在库管理 — 出库复核 — 销售记录” 全环节:例如批发企业在出库时,需扫描追溯码并上传下游企业信息,形成 “入库 — 出库” 的追溯闭环;零售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需同步扫描追溯码与购药者身份信息,实现 “药品 — 患者” 的关联记录。

更关键的是系统协同问题。流通企业需将追溯系统与现有业务系统(如 ERP 系统、进销存系统、医保结算系统)打通,避免 “多系统操作、数据重复录入”。对医保定点流通企业而言,还需按要求将追溯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实现 “追溯码 — 医保编码” 的关联。目前部分中小型流通企业存在 “系统老旧、数据孤岛” 问题,需通过软件融合(如在现有系统中加装追溯模块)或硬件升级(如更换支持多系统对接的服务器)实现适配。

此外,人员培训与应急机制建设也不可或缺。流通企业需针对不同岗位(如验收员、出库复核员、收银员)开展专项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扫码操作、异常处理流程 —— 例如验收员需知道如何识别 “未激活追溯码”,收银员需熟悉销售扫码与信息上传步骤。同时,需建立追溯数据异常应急机制:若系统故障导致追溯信息无法上传,需有临时记录方案(如纸质登记),待系统恢复后及时补传,避免数据缺失影响追溯链条完整性。

来源:嘉华汇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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