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打架身体权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不仅考验了法官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为邻里间搭建了一座“连心桥”。
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和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打架身体权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不仅考验了法官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为邻里间搭建了一座“连心桥”。
2025年7月5日,高某与李某在天顺酒店就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李某对高某进行殴打,李某用拳击打高某面部、前胸、后背位置;用脚踢踹高某身体,导致高某左侧太阳穴位置红肿、口腔内壁出血。事发后公安机关对李某的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高某因头部损伤在五大连池市人民医院住院9天,花费医疗费10,509元。高某出院后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被拒后起诉至本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万元。
和平法庭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了解到高某与李某之前并不认识,个性都较为倔强、固执,双方因为琐事打架,没有其他实际矛盾。了解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即着手李某进行了送达。承办法官来到李某居住的村里进行送达发现,李某是在校大学生,现在没有经济来源,且家庭生活困难,家中老人卧床,父母均患有疾病,明显没有赔付能力。在送达过程中还了解到李某已经前往外地进行上学,往返五大连池市和学校之间极为不便。为防止矛盾激化,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寻求妥善解决纠纷的方法。在与双方沟通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的父亲思想固执,且因为儿子已经受到行政拘留,对赔偿损失非常抵触。承办法官于是找到村委会进行居中调解,针对李某的现状处境以及应当赔偿侵权损失的理由,对其释法明理,逐一说服,打消了双方对各自的不合理的期待。最终在承办法官以及村委会干部的劝解下,双方均表示愿意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的父亲同意当日向高某一次性赔付12,000元,高某愿意对其诉请金额作出让步。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人与人相处难免产生摩擦,但一定要保持理性克制。任何以暴力方式解决纠纷的行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俗话说:“冲动不是勇气,是魔鬼的诱惑”,一时冲动,大打出手,既给他人造成伤害,也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可谓“伤人又害己”。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遇事冷静处理,用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人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幸福。
来源: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